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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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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

2021-06-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1版)

5.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21年6月28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包括公司官方网站和官方移动客户端)申购费率优惠

自2021年6月28日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的,享受申购费率优惠,具体费率优惠标准及活动截止时间参见本公司相关业务公告或公司网站。

二、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申购等业务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在2021年2月26日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的《景顺长城安泽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查阅相关文件。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安泽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开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满足广大客户的理财需要,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6月28日起,对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包括本公司官方网站和官方移动客户端)申购景顺长城安泽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A类份额开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景顺长城安泽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11018)

二、优惠活动内容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包括公司官方网站和官方移动客户端)申购本基金A类份额的,享受申购费率优惠。申购的具体费率优惠标准如下: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活动及有关限制,但应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公告。

2、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

公司网址:www.igwfmc.com

公司官方微信服务号:IGWfund

公司官方APP:景顺长城基金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0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关于景顺长城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赢通平台为销售平台

及参加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的招赢通第三方产品合作协议,自2021年6月24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新增招商银行旗下招赢通平台(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招赢通”)销售景顺长城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8;以下简称“本基金”)。投资者可通过招商银行招赢通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本基金参加招商银行招赢通开展的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招商银行招赢通为销售机构

销售机构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赢通

网址:fi.cmbchina.com

客服电话:95555

二、优惠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招商银行招赢通一次性申购本公司本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享有费率折扣优惠。本次费率优惠活动如有展期、终止或调整,费率优惠规则如有变更,均以招商银行招赢通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三、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手续费、赎回、转换等其他业务的费用。

2、上述基金原费率标准请详见上述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3、此次公告的优惠活动内容或业务规则如与之前公告信息不同,请以本次公告信息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赢通

网址:fi.cmbchina.com

客服电话:95555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2、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如下:

(1)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1亿元。

(2)回购价格:不超过30元/股。

(3)回购数量: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1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30元/股的条件下,按本次回购资金最高人民币1亿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333,333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912,370,038股)的0.37%;按本次回购资金最低人民币5,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666,667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912,370,038股)的0.1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4)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5)回购用途: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3、本次回购方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决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5、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尚存在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将导致本计划受到影响的事项发生而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存在回购专户库存股有效期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风险。

6、目前回购股份必要程序已完成,公司将尽快实施股份回购,并按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本回购股份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回购符合相关条件

1、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以此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管理团队持股的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推动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与收益共享,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回购股份的方案

1、回购股份的方式和用途

本次回购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2、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拟定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未超过董事会本次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董事会决议日至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3、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公司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4、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超过1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30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5,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666,667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912,370,038股)的0.18%;按回购金额上限1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333,333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912,370,038股)的0.3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董事会决议日至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5、回购股份的期限

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在回购期限内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依法予以实施。

6、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亿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333,333股,按照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测算,假设本公司最终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锁定,则预计回购且股份转让后公司总股本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2)按回购总金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666,667股,按照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测算,假设本公司最终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锁定,则预计回购且股份转让后公司总股本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三、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重大发展影响的分析及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1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1,098,261,398.58元,货币资金为人民币2,565,684,301.8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6,257,797,843.53元,公司资产负债率39.05%。假设按照资金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根据2021年3月31日的财务数据测算,10,000万元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0.90%,约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60%。

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人民币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超过1亿元的股份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仍为10%以上,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次回购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全体董事承诺,全体董事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四、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是否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回购期间无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六、办理回购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业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决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了顺利实施本次回购股份,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3)依据有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4)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5)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七、回购方案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八、开立回购专用账户的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可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九、信息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规定,公司将及时履行回购期间的信息披露义务。

十、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尚存在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将导致本计划受到影响的事项发生而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存在回购专户库存股有效期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第二大股东,确认不存在与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公司关注到市场关注公司参股子公司成都旭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瓷公司”)的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旭瓷公司现已成立,注册资本3000万元,截止目前实缴1350万元。旭瓷公司员工总人数50人(不含未转正),研发人员10余人,占比20%。旭瓷公司现已完成了设备安装工作,处于设备调试阶段,尚未正式投产、未与客户签署销售协议。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在2021年6月21日、6月22日、6月23日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本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未发生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情形;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二)公司董事会经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新的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建和先生,第二大股东成都欣天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书面发函询问。公司董事会、控股股东新的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建和先生、第二大股东成都欣天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确认,目前不存在与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引起本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三)公司关注到市场关注公司参股子公司成都旭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瓷公司”)的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旭瓷公司现已成立,注册资本3000万元,截止目前实缴1350万元。旭瓷公司员工总人数50人(不含未转正),研发人员10余人,占比20%。旭瓷公司现已完成了设备安装工作,处于设备调试阶段,尚未正式投产、未与客户签署销售协议。

(四)经核查,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情况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信息以在上述报刊及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21-031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公告编号:2021-024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2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58元

●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1年5月7日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0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55,476,75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6,417,651.50元。

三、相关日期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自行发放对象

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电线电缆总厂两位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划入其指定帐户。

3.扣税说明

(1)对于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 1 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按照上述通知规定,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58元人民币;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应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522元人民币。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股东,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公司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22元。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其现金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58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791-88161979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4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6月23日,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药业”或“公司”)参加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联合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联采办”)组织的第五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的投标工作,公司产品阿立哌唑片、利伐沙班片拟中选本次集中采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中选产品的基本情况

注:上述产品的拟中选价格及拟中选数量均以联采办发布的最终数据为准。

根据相关规则,本次拟中选产品的采购周期原则上为3年。

二、药物的其他相关情况

1、利伐沙班片

2019年5月,公司向美国FDA(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报的利伐沙班片的新药简略申请已获得暂时批准;2021年4月,公司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并签发的利伐沙班片《药品注册批件》。因该产品为2021年4月国内获批,因此2021年一季度该产品国内市场未产生销售。

2、阿立哌唑片

2017年12月,公司向美国FDA(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报的阿立哌唑片新药简略申请获得批准;2020年3月,公司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并签发的阿立哌唑片《药品注册批件》。2020年该产品国内市场实现销售收入约3,903.23万元,占2020年度营业收入的0.60%;2021年一季度该产品国内市场实现销售收入约1,462.93万元,占2021年一季度营业收入的0.98%(该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药品集中采购是国家组织的第五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在执行上要求医疗机构优先使用集中采购中选品种,并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本次拟中选产品价格与原价相比有一定程度下降。若公司后续签订采购合同并实施后,将有利于该产品快速打开国内销售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促进公司制剂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对公司未来经营具有积极影响。

三、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已与联采办签订了《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拟中选品种备忘录》,上述产品的采购协议签订等后续事项及对公司未来业绩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公司参与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拟中选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4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公司参与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拟中选的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产品拟中选第五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的公告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股票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2021-061号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债券代码:110076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产品拟中选第五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的公告

2021年6月23日,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加了联合采购办公室组织的第五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的投标工作。公司的格隆溴铵注射液、达比加群酯胶囊和盐酸法舒地尔注射液拟中选本次集中采购,且公司根据各省市场潜力进行了省份遴选。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拟中选产品基本情况

注:上述品种的拟中选价格及拟供应省(区)均以联采办发布的最终数据为准。

根据相关规则,本次拟中选产品中,格隆溴铵注射液的采购周期原则上为1年,达比加群酯胶囊、盐酸法舒地尔注射液的采购周期原则为3年。

二、此次拟中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拟中选的3个产品,2020年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注: 格隆溴铵注射液、达比加群酯胶囊分别于2020年11月、2021年4月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药品注册证书》,为公司新上市产品。

本次集中采购是国家组织的第五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采购周期中,医疗机构将优先使用本次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并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本次公司拟中选价格与原中标价格相比有一定程度下降。若公司后续签订采购合同并实施后,将有利于进一步扩大相关产品的销售,提高市场占有率,促进公司相关产品国内市场的开拓,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对公司的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公司预计3个拟中选产品将在2021年第四季度开始执行,因此不会对2021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三、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已与联合采购办公室签订了《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拟中选品种备忘录》,上述产品的采购协议签订等后续事项及对公司未来业绩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