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6月24日

查看其他日期

关于九泰久嘉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侧袋机制并相应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

2021-06-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以下简称“侧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九泰久嘉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6月24日起,对九泰久嘉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侧袋机制,并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进行修订。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近期法律法规的颁布与施行,本次修改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以下简称“侧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进行,修改内容主要涉及基金合同的“前言”、“释义”、“基金的基本情况”、“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基金份额的登记”、“基金的投资”、“ 基金资产估值”、“基金费用与税收”、“基金的收益与分配”、“基金的会计与审计”、“基金的信息披露”、“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基金合同内容摘要”等16个部分。托管协议中涉及的上述内容也做同步修改。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的具体修改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

本基金引入侧袋指引机制,基于本公司对本基金实际情况的考虑并且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符合《侧袋指引》的规定。其他修改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和实施所作必要修改,属于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的情形。上述修改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自2021年6月24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进行相应更新。

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登载于规定网站。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http://www.jtamc.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28-0606(免长途费)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本基金未来业绩表现。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临时公告等资料,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中国证监会的注册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特此公告。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4日

附件:九泰久嘉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侧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修改法律文件对照表

附件:九泰久嘉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侧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修改法律文件对照表

一、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修改基金合同对照表:

二、修改托管协议对照表:

九泰久嘉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6月2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日常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2.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根据《九泰久嘉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九泰久嘉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约定,九泰久嘉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当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3个月的期间。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每个开放期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本基金本次开放期为2021年6月28日(含该日)至2021年7月2日(含该日),期间开放申购、赎回与转换业务。2021年7月3日本基金再次进入封闭期,期间不开放申购、赎回与转换业务。

投资者在本基金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约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时除外。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请详见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本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2申购、赎回、转换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但投资者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本基金指定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每个交易账户申购各类基金份额的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元,追加申购没有最低金额限制;本公司直销中心每个交易账户申购各类基金份额的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50,000元,追加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0元;本基金管理人电子交易平台每个交易账户申购各类基金份额的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元,追加申购没有最低金额限制。

本基金存续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累计申购金额限制。但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但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

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具体如下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3.3.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3.2“金额申购”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

3.3.3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3.3.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和风险控制的需要,也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

3.3.5本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3.6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3.7本基金管理人及其他销售机构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对基金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并履行必要的报备和信息披露手续。具体优惠方式和详细优惠规则请以各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为准,各销售机构保留对其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3.3.8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基金份额赎回时,单笔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0份基金份额;交易账户最低持有份额为1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份时,剩余基金份额将与该次赎回份额一起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投资者赎回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所对应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时间递减,具体见下表: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有期少于30日(不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投资者的份额持有年限以份额实际持有年限为准。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投资者赎回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所对应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时间递减,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资产,具体见下表: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4.3.1“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4.3.2“份额赎回”原则,即赎回以份额申请。

4.3.3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3.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确认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4.3.5本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和最低基金份额余额等数量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3.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3.7当本基金发生大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每笔基金转换视为一笔赎回和一笔申购,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及转出、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构成。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5.1.1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年限递减,具体各基金的赎回费率按照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赎回费率和计费方式收取,赎回费用按一定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收取标准遵循各基金最新的更新招募说明书相关规定)。

5.1.2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当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时,则按差额收取申购费用补差;当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或等于转入基金申购费时,不收取费用补差。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5.2.1转换业务适用基金范围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基金与九泰天富改革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1305、 C类基金份额代码:009912)、九泰久盛量化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1897、C类基金份额代码:004510)、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0892、C类基金份额:002028)、九泰日添金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1842、B类基金份额代码:001843)、九泰久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2453、C类基金份额代码:002454)、九泰久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1782、C类基金份额代码:001844)、九泰鸿祥服务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384)、九泰久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839)、九泰天辰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8230)、九泰久远量化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9039、C类基金份额代码:009040)、九泰科盈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8110、C类基金份额代码:008136)、九泰科鑫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8342、C类基金份额代码:008343)、九泰天奕量化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8077、C类基金份额代码:008137)、九泰久信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9043)、九泰聚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8757、C类基金份额代码:008758)、九泰动态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8443、C类基金份额代码:008444)、九泰科新优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8441、C类基金份额代码:008442)、九泰行业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8437、C类基金份额代码:008438)、九泰久睿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9874)、九泰久元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11025、C类基金份额代码:011026)、九泰久福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10120、C类基金份额代码:010121)、九泰量化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1500)、九泰久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11548、C类基金份额代码:011549)。

今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若开通与本基金的转换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5.2.2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基金转换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T日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

补差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申购费(如计算所得补差费用小于0,则补差费用为0)

其中,

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若转入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基金固定申购费)

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若转出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固定申购费)

净转入金额=转入金额–补差费用

净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T日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本公司旗下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请详见各基金公开法律文件。

5.2.3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的有关规定或公告也适用于暂停基金转换。具体暂停或恢复基金转换的业务请详见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代理销售机构须同时具备拟转出基金和拟转入基金的合法授权代理资格,并开通了相应的基金转换业务。

3、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人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转换转出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转换转入状态。

4、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日)。正常情况下,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对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投资者通常可自T+2日(含该日)后向业务办理网点查询转换业务的确认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5、基金转换采取单笔计算法,投资者当日多次转换的,单笔计算转换费用。

6、本基金单笔转换申请的最低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如投资者申请转换时,在单个销售网点持有单只基金的剩余份额不足招募说明书所示账户最低持有份额时,需一次性全额转出。单笔转换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7、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暂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直销机构

1、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仰山公园2号楼1栋西侧一层客户服务部

电话:010-57383818

传真:010-57383894

邮箱:service@jtamc.com

网址:http://www.jtamc.com/

联系人:桑珊珊

2、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

网址:http://www.jtamc.com/

7.2 其他销售机构

1、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

法定代表人:黄祎

联系人:陆佳慧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公司网址:http://www.520fund.com.cn

2、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4层4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D座4层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丁向坤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公司网址:http://www.hcfunds.com/

3、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层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联系人:兰敏

客户服务电话:400-118-1188

公司网址:http://www.66zichan.com/

4、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联系人:孙雯

客户服务电话:4008909998

公司网址:http://www.jnlc.com/

5、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33楼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黄敏嫦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http://www.yingmi.cn/

6、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章知方

联系人:刘洋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公司网址:http://www.hexun.com/

7、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九江路769号1807-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00号普天信息产业园2期C5栋

法定代表人:金佶

联系人:甄宝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19

公司网址:http://www.chinapnr.com/

8、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1687号2号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谭静怡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http://www.noah-fund.com/

9、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洪弘

联系人:文雯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公司网址:http://www.xinlande.com.cn

10、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18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吴强

联系人:洪泓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址:http://www.5ifund.com/

11、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鲁育铮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http://www.howbuy.com

1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客户服务电话:95021

公司网址:http://www.1234567.com.cn/

13、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法定代表人:陈祎彬

联系人:宁博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址:http://www.lufunds.com/

14、凤凰金信(海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32号复兴城互联网创新创业园E区4层

办公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32号复兴城互联网创新创业园E区4层

法定代表人:张旭

联系人:汪莹

客户服务电话:400-810-5919

公司网址:http://www.fengfd.com/

15、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55号通华科技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沈丹义

联系人:杨徐霆

客户服务电话:400-101-9301

公司网址:http://www.tonghuafund.com/

16、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7号楼20层20A1、20A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7号楼20层20A1、20A2单元

法定代表人:才殿阳

联系人:魏晨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公司网址:http://www.yixinfund.com/

17、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联系人:韩爱彬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http://www.fund123.cn/

18、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3号院1号楼1302

办公地址: 北京市德外大街与新康路交口北侧合生财富广场1302室

法定代表人: 董云巍

联系人:马林

客户服务电话: 400-088-8080

公司网址: https://www.qiandaojr.com/

19、北京坤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大街特钢公司十一区(首特创业基地A座)八层816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6号朝外MEN B座1507

法定代表人: 杜福胜

联系人: 王玲玲

客户服务电话: 010-86340269

公司网址: http://www.kunyuanfund.com

20、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 张跃伟

联系人: 刘畅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2899

公司网址: http://www.erichfund.com/

21、财咨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白塔二南街18-2号B座601

办公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白塔二南街18-2号B座601

法定代表人: 朱荣晖

联系人: 陈巧玲

客户服务电话: 400-003-5811

公司网址: https://www.jinjiwo.com/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后确定,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上述销售机构和本公司直销渠道均受理投资人的开户、日常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本公司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届时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敬请投资人留意。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九泰久嘉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者还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28-0606)或其它销售机构咨询电话咨询基金的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2021年5月12日,本公司发布了《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暂停代销渠道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6月24日起恢复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代销渠道的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恢复代销渠道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予以说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boscam.com.cn)或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60231999)咨询有关详情。

(3)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恢复代销渠道大额申购、转换转入

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6月24日

根据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肯特瑞”)签署的代理推广协议及补充协议,京东肯特瑞拟自2021年6月25日起办理东海证券海睿进取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B类份额(B类份额简称:东海海睿进取B,B类份额代码:970033)的销售业务。

上述业务的最终上线时间以京东肯特瑞为准,具体费率等优惠规则、定投规则以京东肯特瑞的安排为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详情:

(一)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98-8511

官方网站: kenterui.jd.com

(二)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官方网站:www.longone.com.cn

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本产品的详细情况,请咨询阅读资产管理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2、该活动及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东海证券所有,有关本次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相关公告。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本集合计划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集合计划前应认真阅读集合计划的产品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听取销售机构的适当性意见,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4日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海证券海睿进取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增加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