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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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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2021-06-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促进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电池ETF”)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1年6月24日起,本公司选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为电池ETF(159755)流动性服务商。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4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提高广发集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净值精度的公告

广发集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3040)于2021年6月23日发生大额赎回。为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不因份额净值的小数点保留精度受到不利影响,经本公司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21年6月23日起提高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净值精度至小数点后8位,小数点后第9位四舍五入。本基金C类份额将自大额赎回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不再产生重大影响时,恢复基金合同约定的净值精度,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旗下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的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4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

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公告

根据下列代理券商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签署的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6月24日起新增下列销售机构为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755,场内简称:电池ETF)的场内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投资者自2021年6月24日起可在下列代理券商办理该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查询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 或020-83936999进行咨询。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旗下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的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4日

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上市交易提示性公告

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6月24日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简称:电池ETF,代码:159755。经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6月23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370元,上市首日以该基金份额净值1.037元(四舍五入至0.001元)为开盘参考价,并以此为基准设置涨跌幅限制,幅度为10% 。

截至2021年6月23日,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95.79%,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4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6月2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1年6月25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95105828或020-83936999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建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修改分红方式后,在T+2日(申请修改分红方式之日为T日)后(含T+2日)向销售网点或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的修改是否成功。

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到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也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