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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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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5G互联科创园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标段、5G互联科创园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标段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1-06-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43版)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3日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石悦 ,作为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石悦

2021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1-034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2.75亿元。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新增日常关联交易9项,预计交易总金额调整为15.56亿元,新增金额28,066.32万元,其中销售产品、商品14,890.00万元,提供劳务12,944.00万元,接受劳务219.32万元,关联租赁13.00万元。

1、销售煤层气商品、产品

因煤层气销售业务拓展,蓝焰煤层气向山西华新燃气销售有限公司销售煤层气,共计11,000.00万元;向山西能源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煤层气,共计3,000.00万元;向武乡县森众燃气有限公司销售煤层气,共计890.00万元。

2、提供劳务

蓝焰煤层气向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煤峪口矿提供工程施工服务,共计700.00万元;向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台矿提供工程施工服务共计244.00万元;向山西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工程施工服务,共计12,000.00万元。

3、接受劳务

蓝焰煤层气接受晋城奥迅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维修更新服务,共计4.32万元;接受山西晨光物流有限公司提供的维修服务,共计215.00万元。

4、关联租赁

蓝焰煤层气向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以下简称“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土地,共计 13.00万元。

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关联董事刘家治先生、田永东先生、赵向东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表决时,关联股东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需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股东进行表决。

(二)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山西华新燃气销售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负责人聂银杉,注册资本2,100万元,注册地址为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中心街6号2幢1层3号,主营新能源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咨询;燃气经营;管道输送服务等。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该关联方与装备制造集团同属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管控,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蓝焰公司向该关联方销售煤层气。该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正常,具有履约能力。

(二)山西能源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张革非,注册资本47,721.1万元,注册地址为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103号(阳光国际商务中心A座15层、16层),主营能源、煤化工项目的建设开发和生产;燃气经营等。截至2020年底,公司总资产39.22亿元,净资产1.97亿元,实现营业收入34.09亿元,净利润232.22万元。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该关联方是装备制造集团所属山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款规

定的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蓝焰煤层气向该关联方销售煤层气。该关联

方依法存续,经营正常,具有履约和支付能力。

(三)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王存权,注册资本1,703,464.16万元,注册地址为山西省大同市矿区新平旺,主营矿产资源开采等。截至2021年一季度,公司总资产3,913.30亿元,净资产894.56亿元,实现营业收入568.65亿元,净利润12.45亿元。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该关联方与装备制造集团同属山西省国 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管控,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一 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蓝焰煤层气拟为其所属分公司煤峪口矿、四台矿提供煤层气井施工服务。该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正常,具备履约和支付能力。

(四)山西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蓝天翔,注册资本 34,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南中环街中段数码港2号4层C区,主营煤层气的投资与技术开发等。截至2020年底,公司总资产187,599.87万元,净资产42,609.45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9,370.60万元,利润总额754.12万元,净利润587.53万元。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该关联方是装备制造集团所属山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蓝焰煤层气拟为其提供煤层气井施工服务。该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正常,具备履约和支付能力。

其他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内容:本次交易内容主要包括蓝焰煤层气向关联方销售煤层气、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关联租赁。

定价原则及依据:销售煤层气产品按照市场价格按月结算,煤层气井施工按中标价和谈判价执行,根据合同总价结算,租赁按协议约定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蓝焰煤层气与山西华新燃气销售有限公司拟签订煤层气销售合同。供气地点为蓝焰公司郑庄工区增压站、胡底工区增压站、赵庄工区增压站、漾泉区块、左权区块、石西区块,供气方式为管道输送,价格按合同约定执行,随国家天然气(煤层气)政策调整或根据市场行情变动调整,按月结算。

2、蓝焰煤层气与山西能源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签订煤层气(管输)销售合同。供气地点为蓝焰公司胡底工区增压站,供气方式为管道输送,价格按合同约定执行,随国家天然气(煤层气)政策调整或根据市场行情变动调整,按月结算。

3、蓝焰煤层气所属左权蓝焰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与武乡县森众燃气有限公司签订煤层气(管输)销售合同。供气地点为左权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与武乡县森众燃气有限公司管道交接点,供气方式为管道输送价格按合同约定执行,随天然气(煤层气)政策及物价部门调整,按月结算。

4、蓝焰煤层气与晋能控股煤业集团煤峪口矿拟签订地面瓦斯抽放井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内容为地面瓦斯抽放钻孔直井6个,本工程按合同总价结算。全部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总价款的50%,钻孔资料交付后再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一年工程质保期结束后支付剩余的10%质保金。

5、蓝焰煤层气通过公开竞标,中标煤层气滚动开发续建工程31口L型水平井产能建设以及后续排采服务总包工程的部分标段,中标价格为12000.00万元,并已取得中标通知书。近期拟与山西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该工程总承包合同。工程内容为10口煤层气L型水平井产能建设以及后续排采服务。

6、蓝焰煤层气与晋城奥迅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拟签订维养协议书。所确定的维保费包括:起重设备保养人工费、起重设备故障维修人工费、交通差旅费、工具仪器仪表损耗费、管理费。协议到期后蓝焰煤层气一次性付清全部维保费用及配件费。

7、蓝焰煤层气与山西晨光物流有限公司(承揽人)签订维修更新合同。承揽人进行返厂维修更新,维修更新项目验收合格后,分期支付承揽人至结算单价的90%,留10%作为质保金。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付清质保金。

8、蓝焰煤层气与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租赁标的物为机关末站地块,蓝焰煤层气于每年6月30日前和12月31日前将当年的租金费用分两次支付。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其中向关联方销售煤层气、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有利于拓展公司业务,增加营业收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各项关联交易定价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以上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我们认为此项关联交易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们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此项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经审阅有关材料,我们认为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其中向关联方销售煤层气、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有利于拓展公司业务,增加营业收入;上述关联交易按照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市场价格等方式定价,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合理的、必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三)董事会在表决此项关联交易提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其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1-035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7月9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年7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7月5日。

(七)出席对象:

1.于2021年7月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太原市万狮京华大酒店(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12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翟慧兵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田永东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余孝民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张慧玲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王春雨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杨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余春宏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丁宝山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石悦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3.01选举谭晋隆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3.02选举赵斌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3.03选举董雪峰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4.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议案内容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6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别说明:第1、2、3项议案需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逐项表决,应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应选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3名。需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选举,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第4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对上述议案应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电话、传真或邮件

2.登记时间:2021年7月7日9:00至17:00

3.登记地点:太原市小店区南中环街529号清控创新基地A座1003,邮政编码:030006

4.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南中环街529号清控创新基地A座1003

联系人:祁倩

联系电话:0351一5600968

传真:0351一5600964

电子邮件:lykg000968@163.com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三)会议费用: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68;投票简称:蓝焰投票。

2.本公司无优先股,故不设置优先股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有6位候选人,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7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7月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7月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否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签发日期:二〇二一年 月 日

有效期限:二〇二一年 月 日至二〇二一年 月 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本公告提供的预估项目毛利仅依据目前公司掌握的情况对工程利润的初步预测,不代表对利润实现的保证和承诺。工程施工不确定因素较多,可能出现以下情况影响利润预估的准确性,请以最终审计的定期财务报告结果为准。

1、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工程项目在中标及签署合同时,尚无设计成果,业主方仅出具工程投资控制总价,故工程总造价尚无准确数据,可能存在工程收入偏差变动较大的风险。

2、工程总承包模式对成本控制能力要求较高,尤其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通过完整强大的供应链体系形成规模化成本优势,公司目前尚无法完全准确预测工程全周期成本。

3、本合同项下的项目施工周期较长,存在原材料涨价、工程变更、环境变化、安全生产等不确定因素,进而影响合同最终收益实现情况。

4、本合同项下的项目工期进展可能受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影响,造成完成工期、质量要求不能依约达成带来不能及时验收的风险,进而影响合同最终收益实现情况。

一、合同签署及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5G互联科创园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具体详见2021年5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确定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以下简称倍特建安)与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以下简称西南设计院)组成的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为该项目的中标人。

近日,联合体与项目业主成都互联新川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川科技)、代建业主中新(成都)创新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创新)正式签订了《5G互联科创园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标段合同》和《5G互联科创园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标段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倍特建安分别承担73,593.58万元、117,245.39万元的施工工作。由于项目业主新川科技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集团)的控股孙公司,代建业主中新创新为公司控股股东高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均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事项是经过公开招标程序产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就上述因公开招标形成的关联交易事项豁免履行关联交易的相关决策程序等需履行的义务。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合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一)业主基本情况(关联方)

1、成都互联新川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业主)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2)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中段88号19楼1912号

(3)主要办公地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中段88号19楼1912号

(4)法定代表人:李福金

(5)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AYF951G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科技中介服务;物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新川科技为高投集团的控股孙公司。

(9)公司与项目业主存在关联关系,新川科技为公司控股股东高投集团的控股孙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10)履约能力:新川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11)主要业务发展状况:产业园区开发运营项目公司。

(12)主要财务数据:新川科技注册成立于2020年12月10日,尚无已审计的相关财务数据。

2、中新(成都)创新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代建业主)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2)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中段88号

(3)主要办公地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中段88号

(4)法定代表人:李小波

(5)注册资本:188,000万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597263195W

(7)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建设(含土地整理);基础设施投资及管理;科技中介服务;科技成果的技术推广服务;投资咨询(不含金融、证劵、期货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和项目管理;商务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服务;环境科技的开发;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养护及咨询;污水处理;环境治理设施建设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经纪;住房租赁;物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凭资质证书经营);房屋租赁;园区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建筑工程设计与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

(8)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新创新为高投集团控股子公司。

(9)公司与代建业主存在关联关系,中新创新为公司控股股东高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10)履约能力:中新创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11)主要业务近三年发展状况:近三年主要业务是园区开发及综合运营、国际化产业园区综合运营。

(1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二)承包人基本情况

1、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1)法定代表人:祝庆

(2)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3)经营范围: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腐保温工程、建筑防水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制冷工程及暖通空调设备、电器、卫生洁具、通风照明消防安装工程、工程勘察设计、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以上经营项目凭资证书经营);销售钢材、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非标准设备的制作、加工、销售;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不含气球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4)住所: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八号

(5)倍特建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6)履约能力:倍特建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2、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1)法定代表人:龙卫国

(2)注册资本:38,331万人民币

(3)经营范围:建筑工程、人防工程设计及相应的咨询与技术服务;市政公用给水、排水、燃气、热力、桥梁、隧道、道路工程、风景园林等工程设计及相关咨询与技术服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照明工程设计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及相应的咨询与技术服务;商物粮行业、通信铁塔工程设计及相应的咨询与技术服务;城市规划设计及相应的咨询与技术服务;建筑、公用工程科研实验项目;工程总承包及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建筑专业工程咨询、评估咨询、工程项目管理,涵盖相应的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内容;压力管道设计;境外建筑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对外派遣上述项目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劳务人员;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住所:成都市金牛区星辉西路8号

(5)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6)履约能力:西南设计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5G互联科创园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标段合同》

1、工程名称:5G互联科创园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标段

2、工程地点:成都市高新区新川创新科技园第四组团内

3、工程内容:主要包括5G互联科创园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标段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

4、合同工期:870个日历天(含设计、施工工期)。

5、合同价款:倍特建安承担合同中的施工工作,暂定施工费为73,593.58万元

6、本工程无预付款,具体付款进度如下:

(1)进度款:

①按双方约定的工程节点支付至该节点累计完成产值的75%;

②工程完工且完成节点结算后,支付至节点结算金额的80%。

(2)结算款:

①结算价款支付时先扣除已支付的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以及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

②工程竣工验收、规划验收并终审完成后承包人将全套合格资料移交给发包人并配合发包人将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接管单位及发包人档案室等并取得移交审查意见书后支付至终审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且履行完维修义务后三个月内无息返还承包人。

(二)《5G互联科创园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标段合同》

1、工程名称:5G互联科创园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标段

2、工程地点:成都市高新区新川创新科技园第四组团内

3、工程内容:主要包括5G互联科创园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标段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

4、合同工期:870个日历天(含设计、施工工期)。

5、合同价款:倍特建安承担合同中的施工工作,暂定施工费为117,245.39万元

6、本工程无预付款,具体付款进度如下:

(1)进度款:

①按双方约定的工程节点支付至该节点累计完成产值的75%;

②工程完工且完成节点结算后,支付至节点结算金额的80%。

(2)结算款:

①结算价款支付时先扣除已支付的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以及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

②工程竣工验收、规划验收并终审完成后承包人将全套合格资料移交给发包人并配合发包人将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接管单位及发包人档案室等并取得移交审查意见书后支付至终审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且履行完维修义务后三个月内无息返还承包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公开招标共4家公司参与了投标,本项目的工程建设费招标控制价为199,419.46万元。倍特建安的中标价为190,838.97万元,其中5G互联科创园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标段为73,593.58万元,5G互联科创园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标段为117,245.39万元,下浮5.03%。本次关联交易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投标程序及结果公开公平、交易条件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或向关联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五、合同暨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本项目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承建成都市高新区的建设施工项目,符合公司争取多承揽优质建筑施工项目的发展规划。本项目预计将在2021年下半年开工,项目一标段、二标段总工期均为870天。若本项目能按计划顺利实施并执行完毕,2021年度预计确认营业收入约20,000万元(已扣除暂列金及税金影响),其中5G互联科创园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标段项目预计确认营业收入约15,000万元,5G互联科创园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标段项目预计确认营业收入约5,000万元。本项目一标段、二标段预估毛利率均为5%,系根据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做出,若本公告披露后发生了不可预计的前述特别风险提示中的事项,将影响本次估计的完工时间及估算毛利的准确性。本项目产生毛利润的具体数据以公司2021年及以后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结果为准。

本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发包人形成依赖。

关联方新川科技按公开招标确定的中标价格支付合同价款,不存在损害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1月1日至披露日,除今日公告的关联交易以外,公司与新川科技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6,076.62万元。

七、备查文件

(一)《5G互联科创园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标段合同》;

(二)《5G互联科创园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标段合同》。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新疆汉森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新疆汉森”)通知,获悉新疆汉森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已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注:新疆汉森于2018年04月10日质押了9,000,000股,后续因公司实施了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7股,使得该笔质押股份数增加至15,300,000股。本次解除质押股数为15,300,000股。

2.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新疆汉森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3,943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8.6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84%,对应融资余额7,0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3,943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8.6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84%,对应融资余额7,000万元。新疆汉森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具有足够的资金偿付能力;

3.新疆汉森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5.新疆汉森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4日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1-033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天融信科技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融信网络”)拟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在江苏省南通市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南通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最终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南通天融信”)。

2、根据《公司章程》《重大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南通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最终核准名称为准)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究开发;计算机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的生产、加工和制造;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的零售和批发;安全技术防范产品零售;机械设备租赁;智能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电子设备、网络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培训、技术研究;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安全服务;网络安全信息咨询;互联网区块链技术研究开发服务;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物联网服务;网络及大数据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软件外包服务;计算机信息技术及咨询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咨询教育服务;计算机信息安全产品设计;通信系统设备产品设计;发布广告,广告设计、制作、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销售代理。(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2、出资方式

天融信网络拟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出资设立南通天融信。

3、南通天融信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及股权比例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设立全资子公司,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南通天融信,符合公司整体战略目标,将深化公司在网络安全领域的战略布局,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优势资源,进一步拓宽天融信的网络安全业务市场范围,扩大公司在江苏省及华东区域市场的影响力。

2、存在的风险

此次对外投资完成后,南通天融信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市场和管理风险,公司可能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投资收益的风险。公司将及时关注其经营运作情况,积极采取有效对策和措施防范和控制风险。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1-066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1-58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5G互联科创园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标段、5G互联科创园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标段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