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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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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摘要

2021-06-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陕西黑猫 股票代码:601015

(陕西省韩城市煤化工业园)

声 明

本配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配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配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重大事项提示

一、公司控股股东陕西黄河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保平及自然人股东李光平、李博、吉红丽、张林兴已出具承诺将按其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配股的可配售股份。

二、本次配股的股份数量拟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确定,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

截至本配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总股本为1,629,789,473股。以总股本1,629,789,473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3股的计算原则,本次可配股数量总计488,936,841股。

公司本次配股价格为3.53元/股。

三、本次配股采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的代销方式承销。若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可配售数量的70%或公司控股股东未履行认购股份的承诺,则本次配股发行失败,公司将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将认购款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四、本次配股实施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配股完成后的全体股东依其持股比例享有。

五、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2018年度至2020年度,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为48.58%,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六、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以下投资风险:

(一)市场风险

1、宏观经济下滑和主要产品价格变化的风险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煤焦化及相应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焦炭、甲醇、LNG、合成氨等。

公司的主要客户为钢铁企业、化工企业和其他冶炼企业,该等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受宏观经济及下游行业需求的影响较大。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主要是因为公司会根据实际产能情况选择信誉高、盈利能力强的钢铁、化工企业作为长期合作伙伴,一定程度上会提高客户集中度。此外,由于不同的客户对焦炭技术指标、甲醇品质、LNG品质有各自的要求,为了保证产品质量,公司客户也倾向于与焦化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以确保货源稳定达标。虽然较为集中的客户可以为公司带来稳定的收入,但是如宏观经济出现滞涨甚至下滑,或者客户所在行业或其下游行业出现滞涨甚至下滑,则可能影响该等客户对发行人产品的需求量,发行人业绩将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2、主要原材料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焦炭的主要原材料为精煤,主要指精煤中的炼焦煤,受宏观经济及煤炭市场影响,若未来原材料供应价格及供应量发生较大波动,将对发行人经营业绩造成直接影响。国内煤炭资源丰富,但主要为动力煤,炼焦煤资源相对匮乏并且分布不均。此外,国内炼焦煤以高挥发分气煤为主,硫分、灰分偏高,优质炼焦煤资源紧缺。近年来政府提高了煤矿开采的准入门槛,加大了安全、环保整治力度,关闭了大量不合格小煤矿。受安全整治力度加大、资源整合和关闭小煤矿进度加快的影响,炼焦煤可能出现产量增长放缓、价格上涨的趋势。公司焦炭生产对炼焦煤有较大需求,炼焦煤资源相对短缺及价格上涨可能在较长时间内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安排和经营业绩。

3、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是技术、资本密集型行业,具有一定进入壁垒。如果未来行业产品需求持续放缓,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公司业绩将受到影响。尽管公司拥有循环经济成本优势、技术装备先进性优势等核心竞争优势,但如果不能很好的应对日渐激烈的市场竞争,将会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利润水平构成不利影响。

(二)产业政策风险

1、行业监管及国家产业政策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受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工信部、应急管理部、国家能源局及地方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近年来,为了严格规范和稳步促进焦化行业的发展,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国家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了《焦化行业规范条件》《关于规范煤化工产业有序发展的通知》等重要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一方面改造提升传统煤化工产业,在煤焦化、煤制合成氨、电石等领域进一步推动上大压小,淘汰落后产能;另一方面根据技术和工艺的发展,进一步提高焦化企业“工艺与装备、资(能)源消耗”等指标要求。

若公司在经营中未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或因国家有关部门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而未能及时做出相应调整,则可能导致受到处罚,甚至生产经营活动被推迟或中断,进而可能对公司业务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环境保护风险

我国政府目前正在逐步实施日趋严格的环保法律和法规,同时颁布并执行更加严格的环保标准。公司虽已加大环保投入,在各环节,针对各污染物均配备先进的环保处理设施,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但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如未按章操作、设备故障或处理不当仍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环境污染。如果公司不能持续符合日益严格的环保要求或者发生重大环境污染责任事件,可能面临包括罚款、赔偿损失、责令停产整改等在内的环保处罚,并对公司声誉、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未来为执行环境保护的新政策和新标准将承担更多的成本和资本性支出,也会给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带来一定影响。

第一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核准情况

发行人于2019年5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并决定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发行人于2019年5月28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有关事项。

发行人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9年9月20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明确本次配股具体数量,并将公司本次配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调整为“本次配股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发行人于2020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0年4月15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本次配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配股有关全部事宜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后相应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1年5月27日)。

发行人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1年4月15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本次配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配股有关全部事宜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后相应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5月27日)。

公司本次配股已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90号文)核准。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拟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配股)的方式进行。

(四)配股比例和配股数量

本次配股的股份数量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确定,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

截至本配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总股本为1,629,789,473股。以总股本1,629,789,473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3股的计算原则,本次可配股数量为488,936,841股。

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则配股数量上限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五)定价原则及配股价格

1、定价原则

(1)本次配股价格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若在配股发行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由于派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原因而发生变动,则配股价格下限为公司总股本变动后的每股净资产值;

(2)参考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价格、市盈率及市净率等估值指标,并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前景与股东利益等因素;

(3)遵循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原则。

2、配股价格

依据本次配股确定的定价原则,以刊登配股说明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为基数,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本次配股价格为3.53元/股。

(六)配售对象

配售对象为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陕西黄河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保平及自然人股东李光平、李博、吉红丽、张林兴已出具承诺将按其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配股的可配售股份。

(七)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配股实施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配股完成后的全体股东依其持股比例享有。

(八)发行时间

本次配股将于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在规定期限内择机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九)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配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7.16亿元(含17.1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本次配股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代销方式承销。

承销期的起止日期为本次配股说明书刊登之日起至本次配股完成公告之日止。

(十一)本次发行费用

上述费用为预计费用,实际发行费用可能根据发行情况进行调整。

(十二)本次发行日程安排

以上时间均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配股,公司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十三)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股票尽早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三、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三)律师

(四)审计机构

(五)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六)股份登记机构

(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第二节 主要股东情况

截至配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股本总额为1,629,789,473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财务报告

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度财务报告均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致同审字[2019]第110ZA3613号”、“致同审字[2020]第110ZA1726号”、“致同审字[2021]第110A00511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如无特别说明,本节引用的财务数据分别引自2018年度财务报告、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2020年度财务报告。

投资者如需了解本公司的详细财务会计信息,请参阅本公司各年财务报告,以上报告已刊登于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下转29版)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二〇二一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