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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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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及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告

2021-06-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2021-050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及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赎回理财受托方:光大银行包头分行、中信银行包头分行、中信银行包头分行、中信银行包头分行

● 本次赎回理财金额:5,000万元、15,000万元、7,000万元、6,000万元

● 本次赎回理财收益:381,666.67元、1,109,589.04元、517,808.22元、451,232.88元

● 赎回理财产品名称:2021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二期产品316、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3326期、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3326期、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3502期

● 委托理财受托方:平安银行呼和浩特分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5,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LPR)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2021/6/8-2021/9/7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六届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购买产品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独立财务顾问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1-021、022、024号公告。

一、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使用进度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75,000万元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公司购买委托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1)资金募集情况

A.2012年10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核准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377号),批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600万股(含5,600万股)A股股票。2012年12月12日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799,709,661.82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2年12月13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2】363号《验资报告》。

B.2016年9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出具了《关于核准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4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股)188,770,571股。2016年12月26日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895,263,317.66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2016年12月26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6】001239号《验资报告》。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要求,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投入、置换、划拨情况

为保证2012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2012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2013年1月14日,公司五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723.234万元。公司已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3】000011号),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认可意见。根据五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

2017年6月21日,公司五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970,257.80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大华核字【2017】002608号《关于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认可意见。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

2015年初,经公司五届十五次董事会和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重载、快捷铁路货车技术改造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金额由79,971万元调整为49,950万元,将“重载、快捷铁路货车技术改造项目”的铺底流动资金8,000万元和节余募集资金22,021万元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初,经公司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节能减排改造项目”节余资金562.95万元及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募集资金的使用及闲置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2012年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27,607,203.36元,本年投入5,479,731.06元,资金余额95,974,308.46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2016年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051,582,256.71元(含补充流动资金和支付对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160,952,258.67元,本年项目投入74,049,593.57元,资金余额973,545,746.94元。其中综合技术改造项目本年投入21,636,128.2元,累计投入56,509,333.60元。外贸车辆产业化建设项目本年投入15,180,896.05元,累计投入53,239,877.95元。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本年投入37,232,569.32元,累计投入37,232,569.32元。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续前表)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投资标的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尽管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为确保理财产品投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公司财务金融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是公司纪检审计部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对闲置募集资金的理财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是公司财务金融部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四是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五是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向平安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购买了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LPR)产品,收益率为3.19%。其中2500万元用于购买合同编号为TGG21101287的产品,2500万元用于购买合同编号为TGG21101288的产品,期限均为91天。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三)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委托理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委托理财业务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运转,助力公司经营效益的基础上,须经过公司法定会议决策,流程控制严格,产品选取谨慎,期限安排得当,风险控制有效。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公司对可实现保本固定收益的结构性存款,作为银行存款进行管理,在“银行存款”列示,取得的利息在“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列示。对可通过SPPI现金流测试的券商理财产品在“其他货币资金”列示,取得的收益在“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列示;其他券商理财产品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取得的收益在“投资收益”列示。

公司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积极对资金进行管理,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投资理财业务,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回报。

六、风险提示

本次拟投资的产品仍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不可抗力等风险,从而可能对委托资产和预期收益产生影响。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六届十四次监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经核查,国信证券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同意上市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7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上市公司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2021-051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自有资金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及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赎回理财受托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赎回理财金额:11,000万元、5,000万元

● 本次赎回理财收益:2,044,339.62元、1,296,459.04元

● 赎回理财产品名称:中信证券固收安享系列31期收益凭证、“银河金山”收益凭证6550期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5,000万元、6,000万元、7,000万元、6,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信证券信智安盈系列113期收益凭证、中信证券信智安盈系列114期收益凭证、“银河金山”收益凭证8573期、“银河金山”收益凭证8683期

● 委托理财期限:2021/5/25-2022/4/22、2021/5/25-2022/4/25、2021/6/15-2022/4/12、2021/6/22-2022/4/19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六届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52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择机投资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批准额度及理财期限内决定具体投资理财方案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上述议案于2021年5月28日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已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0-025号公告。

一、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二、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委托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续前表)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针对投资风险,上述投资应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采取止损措施并予以披露。

2、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在批准额度及理财期限内决定具体投资理财方案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公司总会计师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金融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具体经办部门。财务金融部负责理财产品业务的各项具体事宜,通过建立台账对公司投资理财情况进行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各项投资及损益情况。

二、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一)理财产品合同主要条款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中信证券信智安盈系列113期收益凭证,期限为332天,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

2、公司使用自有资金6,000万元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中信证券信智安盈系列114期收益凭证,期限为335天,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

3、公司使用自有资金7,000万元向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银河金山”收益凭证8573期,期限为302天,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4、公司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向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银河金山”收益凭证8683期,期限为302天,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二)理财产品的资金投向

三、理财产品受托方的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五、风险提示

本次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等风险,从而可能对委托资产和预期收益产生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意见

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和六届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议案》,相关意见如下:

监事会意见: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5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理财,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公司是在确保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力争通过投资获得高于同期存款的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