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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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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2021-07-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版传媒”、“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3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0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1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中止发行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上网下申购无需交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1年7月22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投资者在2021年7月22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市值要求

网下投资者: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在以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两个交易日2021年7月14日(T-6日)为基准日的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1,000万元(含)以上。其他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以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两个交易日2021年7月14日(T-6日)为基准日的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6,000万元(含)以上。

网上投资者: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以下简称“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本次新股申购,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按其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且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超过13,000股,如超过则该笔申购无效。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2021年7月20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

3、网下剔除比例规定: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配售对象的剩余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拟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申报时间以上交所申购平台记录为准)由晚到早、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后续发行时间安排将会顺延三周,具体安排将另行公告。

4、自主表达申购意向: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5、配售对象应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6、获配投资者缴款与弃购股份处理:网下投资者应根据《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21年7月26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7月26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7、中止发行情况: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本公告“十一、中止发行情况”。

8、违约责任: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根据《投资者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现《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一种情形的,协会将其列入黑名单六个月;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现《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单种情形两次(含)以上或两种情形以上,协会将其列入黑名单十二个月。网下投资者所属的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出现《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第(九)项‘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第四十六条第(二)项‘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情形,未造成明显不良后果,且及时整改,并于项目发行上市后十个工作日内主动提交整改报告的,可免予一次处罚”。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9、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每股净资产为5.99元/股(按本次公开发行前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10、发行人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4,041.00万元,同比增长1.8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078.11万元,同比增长38.6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211.13万元,同比增长1.89%。

发行人经审计财务报表的审计截止日为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会计师对发行人2021年3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1-3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1年1-3月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编号为中兴财光华阅字(2021)213001号的《审阅报告》。

2021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581.43万元、净利润13,219.9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598.48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加17.78%、32.34%、28.86%。发行人2021年经营业绩明显增长。

经发行人初步预计,2021年1-6月营业收入为72,540.00万元至77,030.00万元,同比增长21.17%至28.67%;预计2021年1-6月净利润为6,621.00万元至7,887.00万元,同比增长14.49%至36.38%;预计2021年1-6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03.00万元至6,869.00万元,同比增长29.59%至58.87%。

上述2021年1-6月财务数据系发行人初步预计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发行人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发行人业绩波动风险,审慎报价,理性参与决策。

11、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有关本公告和本次发行的相关问题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留最终解释权。

重要提示

1、龙版传媒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444.444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348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发行人股票简称为“龙版传媒”,股票代码为“605577”,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代码为“707577”。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龙版传媒所属行业为“R85新闻和出版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且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按发行人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的每股净资产为5.99元/股。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

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网址为:https://ipo.uap.sse.com.cn/ipo。请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申购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9:30-15:00。关于申购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服务—IPO业务专栏—IPO规则及通知—主板中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下IPO系统用户手册_申购交易员分册》等相关规定。

3、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为4,444.4445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涉及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44,444.4445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0%。

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111.1445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333.3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4、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本公告所称“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所属或直接管理的自营投资账户或证券投资产品。网下投资者应当于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个交易日(即2021年7月15日(T-5日))的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配售对象的注册工作。

中天国富证券已根据《管理办法》《业务规范》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具体标准及安排请见本公告“二、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的相关安排”。

只有符合中天国富证券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申购平台中将其报价设定为无效,并在《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提请投资者注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符合资质要求的承诺和证明材料。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初步询价及配售。

5、本次发行不进行网下公开路演,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21年7月21日(T-1日)进行本次发行网上路演。关于网上路演的具体信息请参阅2021年7月20日(T-2日)刊登的《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路演公告》。

6、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T-4日)的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参与初步询价的,须按照规定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统一申报,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初步询价期间,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且只能有一个报价,其中非个人投资者应当以机构为单位进行报价。

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报价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报价记录为准。每个配售对象每次只能提交一笔报价。

综合考虑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及中天国富证券对发行人的估值情况,主承销商将网下投资者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最低拟申购数量设定为200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10万股,即网下投资者指定的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20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且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不得超过500万股。配售对象报价的最小单位为0.01元。

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配售对象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有权认定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8、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本公告“四、发行价格及有效报价的确定”的相关安排确定发行价格和可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名单。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21年7月21日(T-1日)刊登的《发行公告》中披露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关联方核查及私募基金备案核查情况、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和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名单等信息。

9、本次网下申购的时间为2021年7月22日(T日)9:30-15:00。《发行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申购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其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必须为初步询价中的有效申购数量。

网下投资者在参与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缴付申购资金。在2021年7月26日(T+2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10、本次网上申购的时间为2021年7月22日(T日)9:30-11:30、13:00-15:00。可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为:在2021年7月20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投资者。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网上投资者申购日(T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T+2日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7月26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特别提醒,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11、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

1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21年7月22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七、本次发行回拨机制”。

13、本次发行的配售原则请见本公告“八、网下配售原则”。

14、如发现网下投资者存在下列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向证券业协会报告。

(1)使用他人账户报价;

(2)投资者之间协商报价;

(3)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账户报价;

(4)网上网下同时申购;

(5)与发行人或承销商串通报价;

(6)委托他人报价;

(7)无真实申购意图进行人情报价;

(8)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

(9)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

(10)不具备定价能力,或没有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未能审慎报价;

(11)机构投资者未建立估值模型;

(12)其他不独立、不客观、不诚信的情形;

(13)不符合配售资格;

(14)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

(15)获配后未恪守持有期等相关承诺的;

(16)中国证券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15、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6、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发行安排和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1年7月14日(T-6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http://www.sse.com.cn)的的《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全文,《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一、本次发行重要时间安排

(下转2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