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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21-07-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1-084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的集团”)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1年4月28日,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的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21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本次计划拟授予147名激励对象1,057万股限制性股票,占美的集团当时发行股本总额的0.15%,本次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41.49元/股。

3、公司已经于2021年5月27日披露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13,968,3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005847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2日。

4、根据美的集团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2021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授予价格由41.49元/股调整为39.92元/股。

同时因激励对象离职原因,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147名变更为145名,限制性股票总量由1,057万股调整为1,041万股,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6月4日,同意公司向145名激励对象授予1041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年6月4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

公司本次拟向14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041万股,但在授予日后,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主动不认缴等原因,其所获授的合计47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取消,故公司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139名,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994万股,具体如下:

3、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39.92元/股。

4、股票来源:美的集团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股票。

公司于2020年2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2020年回购计划”),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65元/股,回购数量不超过8,000万股且不低于4,000万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于2020年9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63.41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5.00元/股。根据2020年10月23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成的公告》,截至2021年10月22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总数为31,191,030股,最高成交价为74.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6.3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185,035,819.28元,回购均价为70.05元/股。

公司于2021年2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40元/股,回购数量不超过10,000万股且不低于5,000万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根据2021年4月3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的公告》,截至2021年4月2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总数为131,190,961股,最高成交价为95.6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6.3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0,849,143,395.97元,回购均价为82.70元/股。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授予994万股,对应的回购股份成本约为82,203.8万元,授予限制性股票收到的金额与回购成本差额约为42,523.32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第二十二条规定: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发行方应当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应用指南中对回购股份进行职工期权激励规定:企业应于职工行权购买本企业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5、除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主动不认缴等原因在授予日后未认缴限制性股票,其所获授的合计47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取消外,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情况一致。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本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本期激励计划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在未来36个月内分3次解锁。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在限制性股票的锁定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现金股利并相应调整回购价格。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锁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若根据本计划不能解锁,则由本公司回购注销。

三、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6月30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6003号《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截至2021年6月23日止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向139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经审验,截至2021年6月23日止,公司已收到139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396,804,800.00元,本次授予后公司股本总额不变,增加股权激励限售股9,940,000.00股,减少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9,940,000.00股。

四、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1年6月4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1年7月16日。

五、参与激励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对公司股票进行买卖情况

参与激励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国林先生在2021年6月22日买入公司股票35,700股,其获授限制性股票不构成短线交易。

六、截至2021年7月15日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总股本不产生变化,每股收益情况不调整。

六、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筹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1-085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的集团”)完成了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期权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美的JLC9,期权代码:037154,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1年4月28日,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21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向1,901名激励对象授予8,248万份股票期权,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82.98元/股。

3、公司已经于2021年5月27日披露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13,968,3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005847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2日。

4、根据美的集团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82.98元/股调整为81.41元/股。

同时因激励对象离职原因对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1,901名变更为1,897名,股票期权总量由8,248万份调整为8,226万份。

并且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1年6月4日,同意公司向1,897名激励对象授予8,226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81.41元/股。

二、股票期权授予的具体情况

1、股票期权授予日:2021年6月4日。

2、股票期权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公司总部及各事业部的中基层管理人员及业务技术骨干人员共计1,885人,共计授予8,174万份。

注:公司原拟向1,897名激励对象授予8226万份股票期权,由于1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未开立证券账户等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条件,董事会调整了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将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1897名变更为1885名,股票期权总量由8226万份调整为8174万份。

3、行权价格:81.41元/股。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5、行权安排: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未行权的部分期权由公司注销。

6、主要行权条件:本激励计划在行权期的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行权条件之一。

授予的股票期权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需剔除考核当期并购重组及重大资产处置对损益的影响)。

除上述财务指标外,激励对象行权只有在各个行权期前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在B级及以上,所在经营单位层面前二个年度业绩考核为“优秀”的,可全额参与当年度股票期权的行权;若所在经营单位层面前二个年度业绩考核为“合格”的,则当年度股票期权可行权额度的80%可行权,当年度股票期权可行权额度的20%不可行权,由公司注销;若所在经营单位层面前二个年度业绩考核为“一般”的,则当年度股票期权可行权额度的65%可行权,当年度股票期权可行权额度的35%不可行权,由公司注销;若所在经营单位层面前二个年度业绩考核为“较差”的,激励对象当年度股票期权的可行权额度不可行权,由公司注销。

三、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美的JLC9

2、期权代码:037154

3、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1年7月14日

4、经登记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比例:

除1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未开立证券账户原因导致授予的激励对象及数量调整外,实际完成授予登记的股权激励对象以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前期授予公告所列一致。详细请见《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1-086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次解除限售期

解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87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48.8962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778%;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7月20日。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20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本次计划拟授予520名激励对象3,418万股限制性股票,占美的集团当时发行股本总额的0.49%,本次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26.01元/股。

3、公司已经于2020年5月27日披露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999,467,315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42,286,257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57,181,0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2日。

4、根据美的集团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2020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0年6月5日,同意公司向520名激励对象授予3,41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6.01元/股调整为24.42元/股。

5、公司本次拟向520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418万股,但在授予日后,1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主动不认缴等原因,其所获授的合计93.5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取消,故公司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506名,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3,324.50万股。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7月6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0]5044号《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向506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经审验,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公司已收到506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811,842,900.00元,本次授予后公司股本总额不变,增加股权激励限售股33,245,000.00股,减少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3,245,000.00股。

6、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0年7月14日。

7、公司于2021年1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及触犯“公司红线”等原因对1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4.0374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8、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4.0374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1年5月24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9、公司已经于2021年5月27日披露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045,159,320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31,190,961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13,968,3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005847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2日。

10、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将做相应调整,的回购价格将由24.42元/股调整为22.85元/股。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2020年度个人及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违反“公司红线”等原因对26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4.3164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以及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87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48.8962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778%,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7月20日,其中高级管理人员王金亮和李国林分别解锁2.4万股和2万股。

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成就说明

附表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第一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的第一次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锁事宜。

三、第一次解除限售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及可解锁数量

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87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48.8962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778%。

第一次解除限售期为自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解锁: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以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股本结构变化表(截至2021年7月15日)

五、参与激励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对公司股票进行买卖情况

参与激励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国林先生在2021年6月22日买入公司股票35,700股。

六、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次解除限售期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6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8名参会的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该议案。

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进行了考核,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均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可解锁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锁事宜。

八、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未发生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锁的情形;

2、独立董事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已满 足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本次解锁有利于加强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紧密联系,强化共同持续发 展的理念,激励长期价值的创造,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487名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的第一次解除限售期内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48.8962万股,同意公司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锁手续。

九、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第一次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已满足,同意公司为487名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的第一次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548.8962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手续。

十、律师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次解除限售期可解锁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次解除限售期可解锁相关事项出具的结论性法律意见为:第一期解锁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第一期解锁的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十一、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