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7月23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

2021-07-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425 证券简称:铁建重工 公告编号:2021-002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建重工”或“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于2021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并担任本次发行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或称“绿鞋”)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

2、自发行人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即在2021年7月21日前,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在连续竞价时间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规定的本方最优价格申报方式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另外,获授权主承销商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的股票不得卖出。

3、根据《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中金公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于2021年6月9日(T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192,777,000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15%。

4、自发行人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至上市后的第30个自然日内(含第30个自然日,即2021年6月22日至2021年7月21日),发行人股价均高于发行价格2.87元/股,因此中金公司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发行人股票。

5、本次发行初始发行数量为1,285,180,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2021年7月21日全额行使,对应新增发行股数192,777,000股,由此发行总数扩大至1,477,957,000股,约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7.71%(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6、发行人将按照本次发行价格2.87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1,285,180,000股股票的基础上额外发行192,777,000股股票,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15%。发行人由此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55,327.00万元,连同初始发行规模1,285,180,000股股票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368,846.66万元,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424,173.6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为8,056.78(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发布的《关于减免部分登记结算业务收费的通知》,自2021年7月19日起,科创板股票初始登记费统一按现行标准减半收取,因此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部分股票登记费用进行了调整。)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16,116.88万元。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中金公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2.87元/股于2021年6月9日(T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192,777,000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15%。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1,477,957,000股,约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7.71%。超额配售股票全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部分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情况

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后的后市稳定期内,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至上市后的第30个自然日内(含第30个自然日,即自2021年6月22日至2021年7月21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在连续竞价时间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规定的本方最优价格申报方式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中金公司作为本次发行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

截至2021年7月21日,中金公司已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将按照本次发行价格2.87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1,285,180,000股股票的基础上额外发行192,777,000股股票,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15%。发行人由此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55,327.00万元,连同初始发行规模1,285,180,000股股票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368,846.66万元,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424,173.6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为8,056.7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16,116.88万元。

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除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有限公司、中金公司铁建重工1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金公司铁建重工2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外)与发行人及获授权主承销商签署的《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战略投资者配售协议》中明确递延交付条款,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该部分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延期交付的具体股数已在中金公司向战略投资者发送的《配售结果通知书》中明确。

根据上述协议的约定,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除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有限公司、中金公司铁建重工1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金公司铁建重工2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外)均接受其获配的全部或部分股票进行延期交付,具体情况如下:

中金公司在后市稳定期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将因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额外发行的股票配售给接受延期交付安排的战略投资者。战略投资者获配股票(包括延期交付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日(2021年6月22日)起锁定24个月或12个月。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股数为1,477,957,000股,其中:向战略投资者配售385,554,000股,约占本次最终发行股数的26.09%;向网下投资者配售629,738,000股,约占本次最终发行股数的42.61%;向网上投资者配售462,665,000股,约占本次最终发行股数的31.30%。

中金公司在后市稳定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额行使绿鞋所对应的扣除承销保荐费(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合计54,491.87万元划付给发行人。扣除发行人增发股票部分资金外的剩余资金,中金公司将向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交付,纳入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四、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发行人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2021年7月21日后市稳定期结束,发行人股价自在上交所上市以来均高于发行价格2.87元/股,因此中金公司未进行后市稳定操作,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全部来源于发行人增发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公司主要股东持股及锁定期情况如下:

注1:锁定期自股票上市交易日(即2021年6月22日)起计算;

注2: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注3: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通过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实际获配34,843,205股,因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递延支付34,843,205股(计入无限售流通股),因此在本次上市当日持股数量为0股。在后市稳定期结束后,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最终持有股份数量为34,843,205股;

注4: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实际获配17,421,602股,因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递延支付17,421,602股(计入无限售流通股),因此在本次上市当日持股数量为0股。在后市稳定期结束后,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最终持有股份数量为17,421,602股;

注5: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通过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实际获配17,421,602股,因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递延支付17,421,602股(计入无限售流通股),因此在本次上市当日持股数量为0股。在后市稳定期结束后,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最终持有股份数量为17,421,602股;

注6: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通过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实际获配9,586,172股,因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递延支付9,586,172股(计入无限售流通股),因此在本次上市当日持股数量为0股。在后市稳定期结束后,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最终持有股份数量为9,586,172股;

注7:国新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实际获配9,586,172股,因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递延支付9,586,172股(计入无限售流通股),因此在本次上市当日持股数量为0股。在后市稳定期结束后,国新投资有限公司最终持有股份数量为9,586,172股;

注8:北京中车国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实际获配9,586,172股,因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递延支付9,586,172股(计入无限售流通股),因此在本次上市当日持股数量为0股。在后市稳定期结束后,北京中车国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终持有股份数量为9,586,172股;

注9: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通过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实际获配17,421,602股,因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递延支付17,421,602股(计入无限售流通股),因此在本次上市当日持股数量为0股。在后市稳定期结束后,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最终持有股份数量为17,421,602股;

注10: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实际获配17,421,602股,因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递延支付17,421,602股(计入无限售流通股),因此在本次上市当日持股数量为0股。在后市稳定期结束后,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持有股份数量为17,421,602股;

注11:国铁盛和(青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实际获配17,421,602股,因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递延支付17,421,602股(计入无限售流通股),因此在本次上市当日持股数量为0股。在后市稳定期结束后,国铁盛和(青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终持有股份数量为17,421,602股;

注12: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实际获配17,421,602股,因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递延支付17,421,602股(计入无限售流通股),因此在本次上市当日持股数量为0股。在后市稳定期结束后,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终持有股份数量为17,421,602股;

注13: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实际获配10,452,961股,因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递延支付10,452,961股(计入无限售流通股),因此在本次上市当日持股数量为0股。在后市稳定期结束后,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持有股份数量为10,452,961股;

注14: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实际获配10,452,961股,因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递延支付10,452,961股(计入无限售流通股),因此在本次上市当日持股数量为0股。在后市稳定期结束后,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持有股份数量为10,452,961股;

注15: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实际获配8,710,801股,因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递延支付3,739,745股(计入无限售流通股),因此在本次上市当日持股数量为4,971,056股。在后市稳定期结束后,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持有股份数量为8,710,801股。

五、本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对应的募集资金用途

铁建重工因本次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额外发行股票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55,327.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54,477.13万元将全部用于《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

六、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的意见

2019年12月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方案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与主承销商可协商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5%;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监管机构的要求、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资金需求量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2020年4月28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关于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方案的议案》。

2021年7月2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议案》。根据该议案,本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2021年7月21日全额行使,对应新增发行股数192,777,000股,由此发行总数扩大至1,477,957,000股,约占发行后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7.71%。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合法、合规,实施情况符合《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中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已实现预期效果。

经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的核查,发行人关于超额配售选择权相关事项的内部决策及授权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上市公告书》中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在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实施后,发行人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达到发行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以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发行人: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获授权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