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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贷款和应收款项
公司将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作为贷款和应收款项,公司持有的该类资产主要是日常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应收款项等债权。
D、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
该类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该类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确认或发生减值时,以前在其他综合收益中列示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出,记入当期投资收益。
E、金融资产减值
①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计算确认减值损失。
②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从所有者权益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已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对于权益工具投资,公司判断其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的具体量化标准、成本的计算方法、期末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以及持续下跌期间的确定依据为:
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跌的具体量化标准单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跌幅超过成本的50%以上;
公允价值发生“非暂时性”下跌的具体量化标准持续下跌时间1年以上;
成本的计算方法以购入时的成交价;
期末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按详见“6.2.2(3)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持续下跌期间的确定依据自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跌幅超过成本当月开始计算,持续下跌12个月,如果期间公允价值回升且超过成本则终止计算持续下跌期间。
③融出证券减值计提比照上述办法执行。
(2)金融负债的分类及计量方法
公司的金融负债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所有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都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解除时,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企业应当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主要是指为了近期内回购而持有的创设权证等金融工具。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主要是指公司基于风险管理、投资策略等需要所作的指定。
B、其他金融负债指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金融负债,比如公司发行的债券、因购买商品产生的应付账款、长期应付款等,一般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在公平交易中,交易双方应当是持续经营企业,不打算或不需要进行清算、重大缩减经营规模,或在不利条件下仍进行交易。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初始确认
初始取得或源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债务工具的公允价值,根据取得日或发行日的市场情况和当前市场情况,或其他类似债务工具(即有类似的剩余期限、现金流量模式、标价币种、信用风险、担保和利率基础等)的当前市场利率确定。债务人的信用风险和适用的信用风险贴水在债务工具发行后没有改变的,使用基准利率估计当前市场利率确定债务工具的公允价值。债务人的信用风险和相应的信用风险贴水在债务工具发行后发生改变的,参考类似债务工具的当前价格或利率,并考虑金融工具之间的差异调整,确定债务工具的公允价值。
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确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使用合同条款和特征在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市场收益率作为折现率。金融工具的条款和特征,包括金融工具本身的信用质量、合同规定采用固定利率计息的剩余期间、支付本金的剩余期间以及支付时采用的货币等。没有标明利率的短期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的现值与实际交易价格相差很小的,可以按照实际交易价格计量。
B、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后续确认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活跃市场中的报价应当用于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
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适当的估值技术,审慎确认其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得出的结果,应当反映估值日在公平交易中可能采用的交易价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对于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金融资产投资,按成本计量。
(4)金融资产转移确认依据和计量及会计处理方法
A、公司在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时终止对该项金融资产的确认。
公司在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公司的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B、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将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对于采用继续涉入方式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应当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一项金融资产,同时确认一项金融负债。
6.2.3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公司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其中,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的分类和折旧方法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等;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根据各类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之外,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
(4)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如固定资产日常修理和大修理,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6.2.4 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公司无形资产后续计量方法分别为: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并在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
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等无形资产确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为: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无形资产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
6.2.5 长期待摊费用
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6.2.6 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6.2.7 收入
收入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且金额能够可靠计量,并同时满足各项经营活动的特定收入确认标准时予以确认。公司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1)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公司作为信托业务受托人取得的信托报酬,包括固定管理费收入和浮动管理费收入。其中,固定管理费收入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托人报酬率及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确认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浮动管理费收入,公司会进行重大转回可能性评估,对于收取金额的计算要素均已明确时,确认收入。
(2)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实际利率是指按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间或更短期间将其预计未来现金流入折现至其金融资产账面净值的利率。利息收入的计算需要考虑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并且包括所有归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费用和所有交易成本,但不包括未来贷款损失。当单项金融资产或一组类似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利息收入将按原实际利率和减值后的账面价值计算。
(3)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包含各项投资产生的利息收入、股息收入、分红收入以及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等由于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之外的已实现利得或损失。
(4)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5)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包括房屋租赁收入在内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
6.2.8 所得税
(1)公司所得税的会计核算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确定该计税基础为其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6.2.9 会计政策变更及前期差错更正
(1)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本期无重要的会计政策变更。
(2)前期差错更正
公司本期无重要的会计差错更正。
6.3 或有事项说明
未决诉讼
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止,公司代表达到控制的结构化主体作为原告涉及的未决诉讼3宗,涉诉本金金额为9.21亿元。
6.4 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资产转让及出售事项。
6.5 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5.1 固有资产经营情况
(1)信用风险资产五级分类情况
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非银行金融机构全面推行资产质量五级分类管理的通知》的分类标准,本年度公司固有资产质量情况是: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按净值计算,不良资产合计=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
(2)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固有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长期投资等投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4)表外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其他为用于融资质押的股票,质押到期日为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
(5)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5.2 披露信托资产管理情况
(1)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期初数、期末数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期初数、期末数
单位:人民币万元
■
(4)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年度新增的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合计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5)信托创新研究成果
为适应资金信托新规和行业转型发展要求,公司广泛引进标品业务投资人才,研究探索标品类产品创新模式,并在此基础上规划建设信息化系统,支持标品业务的管理、交易和运营。目前,公司已研究创设服务信托、资产支持证券专项计划等,并搭建了包括纯债系列、固收+系列、量化FOF系列、权益组合投资基金系列等产品线,满足不同风险偏好投资者的需求。
(6)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履行受托人的义务,严格遵守信托文件的规定,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为受益人的最大权益处理信托事务。
(7)信托赔偿准备的提取、使用和管理情况
公司信托赔偿准备金报告期期末余额14,829.28万元。本报告期内,公司正常管理信托赔偿准备金,由于亏损无需计提信托赔偿准备金,未使用该准备金。
6.6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6.1 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6.2 关联交易方与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6.3 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1)固有财产与关联方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贷款事项为关联方向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款。
(2)信托资产与关联方交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固有财产和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
(4)信托财产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6.4 关联方逾期未偿还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公司为关联
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情况
报告期内,关联方无逾期不偿还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无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情况。
7. 财务情况说明书
7.1 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公司报告期期初未分配利润-23.74亿元,报告期净亏损7.28亿元,冲回一般风险准备1,788.5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1.20亿元。报告期亏损主要是公司处置不良资产及对历史逾期风险项目计提减值准备所致。
7.2 主要财务指标
■
注:资本利润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100%。
人均净利润=净利润/年平均人数
平均值采取期初、期末余额简单平均法
7.3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无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8. 特别事项揭示
8.1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股东未发生变动。
8.2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0年,原董事长林伟龙、原董事刘湖源和陈晖辞任。公司先后于2020年7月4日、7月8日召开了2020年第二次、第三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非独立董事赵斌、李尚荣及非独立董事、董事长祁绍斌,上述人员已取得江西银保监局董事任职资格批复。
2020年,原监事会主席赵斌辞任,公司于2020年7月4日召开了2020年第二次股东大会,选举韩伟明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与非职工监事张轶骞、职工监事王雁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8.3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2020年9月22日,公司2020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拟将公司住所变更为“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金融大街777号博能金融中心27-28层”;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江西银保监局关于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住所的批复》(赣银保监复〔2020〕269号)对公司住所变更进行核准。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完成了住所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已取得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住所由“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北京西路88号”变更为“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金融大街777号博能金融中心27-28层”。
8.4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公司与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业绩承诺事项发生的相关诉讼,被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27日下发的(2020)最高法民终358号《民事裁定书》驳回。公司在上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了相关过程。截至报告期末,相关争议尚未进入实质审理阶段。
此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计25个主动管理类信托项目正通过司法途径进行清收,其中诉讼未决项目4个。公司代表相关信托计划积极依法主张债权,并聘请了专业法律服务机构代理诉讼事务。
8.5公司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受到处罚的情况。
8.6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后提出整改意见的,应简单说明整改情况
公司严格遵循监管的工作指令,高度重视监管部门给出的监管意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力行整改,责任到人。报告期内,公司先后向监管部门报告了公司在落实资管新规开展存量信托业务整改、通道类业务压缩、房地产信托业务规模管控以及风险处置等方面的整改方案、工作举措及具体实效。
8.7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1)“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公告”,2020 年10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信息披露/9版。
(2)“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住所变更的公告”,2020 年10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信息披露/9版。
(3)“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20 年12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信息披露/91版。
8.8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无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9. 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及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依法运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要求,以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为重,诚信、忠实、谨慎、勤勉地履行职责,在报告期内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或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恶劣影响的渎职失职行为。公司审计报告中披露的财务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