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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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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7-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3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7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7月15日以电话通知的方式传达至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昊先生召集并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经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资格和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十二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情况协商确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

调整公式如下: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特定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70,512,000股(含本数),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未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的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发行对象取得的公司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全体股东按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募集资金金额及投资项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9,562.4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或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超过拟投资总额,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募集资金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落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了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充分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作了说明与特别风险提示,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防范与填补回报措施,而且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4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7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7月15日以电话通知的方式传达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韩文彬先生召集并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经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资格和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十二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情况协商确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

调整公式如下: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特定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70,512,000股(含本数),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未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的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发行对象取得的公司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全体股东按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募集资金金额及投资项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9,562.4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或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超过拟投资总额,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募集资金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了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充分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作了说明与特别风险提示,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防范与填补回报措施,而且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5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有关审核机关的批准或核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6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经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资格和条件。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7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8月9日(星期一)下午14:30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依据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9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8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9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银园街2号公司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2日。

8、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 2021年8月2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00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内容需逐项审议: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5 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

2.06 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2.07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2.08 上市地点

2.09 募集资金金额及投资项目

2.10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3.00 《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9.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提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2021年7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以上提案全部需要以特别决议审议。

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议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采取现场、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8月6日 9:00-11:00 及 14:00-16:00;

(2)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1年8月6日当天16: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ir@aohaichina.com);

(2)传真方式登记时间:2021年8月6日当天 16:00 之前发送传真到公司传真号(0769-86975555)。

3、登记手续:

(1)现场登记

法人股东现场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④持股凭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⑤持股凭证复印件;⑥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自然人股东现场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持股凭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④持股凭证复印件。

(2)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股东可根据现场登记所需的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所提供的登记材料需签署“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字样。

①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ir@aohaichina.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登记参加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②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传真至公司。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已填写的股东大会回执(详见附件三)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中的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现场登记地点: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银园街2号证券事务部。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蔺政

电话:0769-86975555

传真:0769-86975555

电子邮箱:ir@aohaichina.com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

3、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费用自理。

4、请准备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登 记时间内报名。为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三十分钟办理会议入场手续,迟到或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者不得入场。

5、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93

2、投票简称:奥海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如股东对提案 1.00 至9.00 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提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8月9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9日上午 9:15 至 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 /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注: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之一打“√”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者多选视为无效。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附件三: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2021年8月6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ir@aohaichina.com)或传真方式(传真:0769-86975555)交回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地址: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银园街2号证券事务部,邮编:523723。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8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截至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召开之日,公司总股本为235,040,000股,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9,562.42万元,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70,512,000股(含本数)。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将有所增加。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因募投项目的效益实现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预计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将会出现一定程度的摊薄。为了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对每股收益摊薄情形的要求,对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合理性、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的储备情况以及公司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进行分析并作出相关承诺。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影响的假设前提

1、假设公司于2021年12月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本次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0,512,000股股票(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为199,562.42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份数量仅为估计值,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最终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票数量;

3、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情况等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4、暂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5、基本每股收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进行测算;

6、在预测公司本次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现金分红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未考虑公司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他对股份数有影响的因素;

7、根据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32,903.75万元,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31,612.57万元。假设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在2020年基础上按照持平、增长5%、增长10%三种情景分别计算。具体利润水平假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以上假设关于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情况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次非公开对每股收益的影响测算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2021年末每股收益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由上表可知,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预计短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将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因此,公司短期内即期回报会出现一定程度摊薄。

二、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额、净资产规模将增加,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投产及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在公司股本总额、净资产规模增加的情况下,若未来公司收入规模和利润水平不能实现相应幅度的增长,则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存在被摊薄的风险。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存在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后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除补充流动资金外,将投入到“快充及大功率电源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品牌建设及推广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的项目建设。

“快充及大功率电源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在现有业务的基础上,及时把握智能手机快充朝向大功率方向发展,以及新兴产业快速崛起的发展机遇,加快建设相应的产品自动化生产线。并通过打造智能仓储,引进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公司生产及运营的信息化水平,提高管理效率。

“品牌建设及推广项目”的建设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系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布局,加速公司发展的客观需要。通过本项目建设,公司将及时抓住第三方品牌快速崛起的行业机遇,积极进行线上线下宣传推广活动,打造高辨识度的自主品牌,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搭建起完善的品牌体系。本次项目的建设有助于公司实现品牌化发展,扩大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增强公司市场综合竞争力,推动公司发展迈入新阶段。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是公司在现有技术、人才储备的基础上,通过扩充技术研发场地,增加技术研发人员投入,添置研发软硬件设备,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技术研发实力。同时,积极开展模块化高频开关电源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先进电源管理技术咨询、笔记本电脑PD电源研发、大功率手机充电器的研发、动力能源电动工具电源研发、中大功率服务器电源的研发、AirFuel无线充电器等课题研究,丰富公司技术储备,夯实公司技术基础,从而为公司各板块业务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综上,上述募投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本次非公开发行将有利于公司合理布局业务板块、实现公司战略目标,充分整合优势资源、增强核心竞争力,加快规模化发展、提升综合实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利益。

五、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人才储备

公司经过多年在智能终端充储电行业的发展,拥有一支具备丰富行业经验的管理、研发、生产、销售团队。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通过外部招聘与内部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引进和培养了一批管理、销售、生产和技术研发领域的高端人才,不断完善和优化公司的人才结构,提升公司整体员工的专业水平,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人才支撑。同时,公司将完善人力资源方面的激励与考核制度,紧密结合考核制度、分配制度、人事任免制度、奖励制度等多项制度,从而营造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为员工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此外,公司重视员工培训,不断提高现有员工素质和技能,充分调动每位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稳定的人才团队,为企业持续发展培育中坚力量。

为了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人员的需求,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及时调整所需各类人才。

(二)技术储备

公司成立以来,高度重视研发投入,通过多年的研发沉淀,公司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截至2021年06月30日,公司已获得323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26项,实用新型专利195项,外观设计专利102项,并积累了包括变压器全自动化生产技术、快速检测便携式充电器EMC性能技术、小体积大功率便携式充电器技术、抗共模干扰的电路技术、充电器快速自动化带载测试技术、适用于多国插头的按钮式结构技术、自动化生产各模块连动技术、多接口快速充电智能插座技术、迷你型车载充电器技术等在内的核心技术;同时,还积累了包括自动超声、自动组装、自动贴片、自动焊接、自动刷板、自动测试等全自动化生产技术,公司拥有丰富的工艺技术储备。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与公司目前具备的研发能力相关,公司的技术储备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坚实的技术保障。

(三)市场储备

公司客户分布广泛,产品远销欧美亚等国际市场,公司经营业绩实现了持续快速增长。公司成功与国内外知名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主要客户包括小米、华为、荣耀、vivo、OPPO、传音、MOTO等知名手机品牌商,Amazon(亚马逊)、Google(谷歌)等国际互联网零售与服务品牌企业,以及Bestbuy(百思买)、Belkin(贝尔金)、Mophie(墨菲)等国际大型数码产品提供商,客户群体覆盖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同时,随着公司产品应用领域的不断延伸发展,公司客户也拓展至华硕、腾讯、百度、大疆、创米、小天才、科大讯飞、360、普联(TP-LINK)、公牛、联迪、绿联等各领域知名企业。

当前,随着智能手机等行业的市场集中度进一步提升,头部手机品牌市场份额持续提高,依托公司积累的头部手机品牌客户资源,公司市场份额将得到进一步提高。此外,公司还充分利用现有客户资源,持续进行客户需求的深度挖掘,不断提高公司在客户单品采购中的份额。同时,基于小米、华为等客户庞大的生态平台,积极发掘客户的其他产品需求,增加公司对客户的产品销售品类,从而拓展公司业务领域,丰富公司业务范畴。

因此,公司在深耕行业多年积累的优质客户资源,以及智能终端市场需求的持续增加,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六、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釆取的措施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薄,为降低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导致的对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承诺将采取多种措施以提升经营业绩,增强持续回报能力,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管,确保本次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

为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经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资金的储存、使用、变更等进行管理并持续接受监督,以便保证募集资金规范和有效使用。

(二)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将不断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根据公司业务和管理的实际情况,对 各业务板块、内部流程持续优化。通过内控的实施,不但使上述内部流程优化, 也是对风险的有效控制。此外,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内部运营 控制,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 资工具和渠道,合理使用资金,降低财务费用,尽快产生效益回报股东。

(三)完善利润分配制度,保障投资者合理回报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了分红的原则、分配条件、比例、形式等,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利润分配制度,以更有效地保障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综上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提升经营业绩,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以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有效降低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制定的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特此提示。

六、关于保证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相关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2015]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出具了承诺函,该等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就保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切实履行,承诺如下: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亦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下转1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