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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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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1-07-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26 证券简称:科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2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金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9,932,5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51%。本次徐金根先生持有的1,700,000股股份办理解除质押后,其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57,86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41.35%,占公司总股本的11.79%。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金根先生、王冬梅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7,262,5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19%,已合计累计质押88,66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44.95%,占公司总股本的18.06%。

2021年6月9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金根先生将其持有的48,56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9.8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金根先生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本次解除质押后,徐金根先生暂无后续质押计划,未来将基于个人融资需求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单位:股

三、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一)控股股东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徐金根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1,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7.8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24%,对应融资额为0.21亿元;未来一年内(不包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46,86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33.4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9.55%,对应融资余额1.15亿元。

公司控股股东王冬梅女士未来半年内无到期的质押股份,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30,8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53.7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6.27%,对应融资余额0.8亿元。

公司控股股东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投资收益、个人收入等;徐金根先生、王冬梅女士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如出现平仓风险,徐金根先生、王冬梅女士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二)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控股股东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公司控股股东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影响,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因此发生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3、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603626 证券简称:科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3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深圳市珠峰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为“珠峰基石”)持有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664,7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深圳市中欧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为“中欧基石”)持有公司7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珠峰基石、中欧基石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37,22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5%。其中,珠峰基石拟减持不超过664,7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中欧基石拟减持不超过7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其中,采取集中竞价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作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珠峰基石、中欧基石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做出如下承诺:如果发行人在2015年3月5日之前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股东自获得发行人股份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即2014年3月5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且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发行人在2015年3月5日之后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股东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珠峰基石就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1)减持方式。本企业减持所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等。

(2)减持价格。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3)减持期限。本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本企业的业务发展需要、发行人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4)本企业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珠峰基石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第一年内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前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之90%,第二年内减持股票数量两年累计不超过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前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之100%。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珠峰基石、中欧基石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珠峰基石、中欧基石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