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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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7-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055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20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21年7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参与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表决,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华熙矿业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于2020年6月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熙矿业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熙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熙矿业”)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对存续金额50,136.76万元的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进行延期,延期期限不超过2年。目前该笔业务存续金额为48,883.34万元。

现根据需要,董事会同意华熙矿业对上述存续金额48,883.34万元的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进行延期,本次延期期限不超过3年,继续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公司持有的华熙矿业64.6%股权、华元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华熙矿业2%股权和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伟集团”)持有的山西沁源康伟森达源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达源煤业”)51%股权提供质押,同时以森达源煤业所拥有的采矿权提供抵押。具体业务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二、关于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于2020年6月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康伟集团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对存续金额46,454.06万元的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进行延期,延期期限不超过2年。目前该笔业务存续金额为43,198.34万元。

现根据需要,董事会同意康伟集团对上述存续金额43,198.34万元的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业务进行延期,本次延期期限不超过3年,继续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公司持有的康伟集团65%股权及康伟集团持有的山西康伟集团孟子峪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孟子峪煤业”)100%股权提供质押,同时以孟子峪煤业拥有的采矿权提供抵押。具体业务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三、关于张家港华兴电力工程检修有限公司向江苏金茂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商业保理业务展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于2017年11月13日召开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为张家港华兴电力工程检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工程检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电力检修公司”)向江苏金茂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商业保理业务。目前该笔业务存续金额为20,000万元。

现根据需要,董事会同意华兴电力检修公司在维持原有担保条件的基础上,对上述存续金额20,000万元的商业保理业务进行展期,本次展期期限不超过6年。具体业务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四、关于公司为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沙洲电力”)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9,65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华晨电力”)及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以张家港沙洲电力拥有可供出质的一期发电机组3.24%电费收费权提供质押。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由张家港沙洲电力提供反担保。具体业务、担保和质押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五、关于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为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14,475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及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由张家港沙洲电力提供反担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与所属控股(控制)企业间以及公司所属各控股(控制)企业间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各项议案经本次董事会批准后即可申请办理。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056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沙洲电力”)。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

1、本次担保事项为到期续保并由被担保方提供相应反担保。

2、本次公司及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华晨电力”)等所属公司为张家港沙洲电力提供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24,125万元,公司(含下属公司)累计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517,380.86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

●公司目前提供担保总额度为2,657,037.21万元(其中:公司内部担保总额度为2,223,287.21万元;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433,750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2021年7月23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供以下担保:

1、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9,65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及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以张家港沙洲电力拥有可供出质的一期发电机组3.24%电费收费权提供质押。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由张家港沙洲电力提供反担保。具体业务、担保和质押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2、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14,475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及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由张家港沙洲电力提供反担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与所属控股(控制)企业间以及公司所属各控股(控制)企业间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批准后即可申请办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张家港沙洲电力,注册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三兴,法定代表人:张铨平,注册资本:271,25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火力发电;配售电;热力供应;煤炭销售;仓储服务;港口经营;货运经营;污泥处理处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该公司为本公司所属控股公司。

截至2021年3月末,张家港沙洲电力资产总额1,543,735.72万元,负债总额1,171,964.08万元,净资产371,771.64万元,资产负债率75.92%;2021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56,771.00万元,净利润-3,197.79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9,65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及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以张家港沙洲电力拥有可供出质的一期发电机组3.24%电费收费权提供质押。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由张家港沙洲电力提供反担保。具体业务、担保和质押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2、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14,475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及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由张家港沙洲电力提供反担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1、张家港沙洲电力上述融资业务均为经营发展需要,且为公司与下属公司之间以及各下属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相关担保风险较小。2、本次担保事项均由被担保方提供相关反担保,能够保障公司的利益。3、本次担保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规定的要求。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2,657,037.21万元(其中: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645,417.77万元;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总额度为517,272.93万元;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60,596.51万元;公司对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20,000万元;公司对参股及外部企业提供担保总额度为313,750万元)。截至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2,657,037.21万元(含本次公告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3.94%、总资产的25.52%,其中: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645,417.7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60%、总资产的15.80%。

六、公告附件

张家港沙洲电力营业执照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