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银弘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2021-08-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8月1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2021年8月16日至2021年8月18日,本基金暂停接受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超过100 万元(含100 万元)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申请。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0 万元(含100 万元),对该笔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申请本公司有权拒绝;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0 万元(含100 万元),对超过限额的该笔或多笔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申请本公司有权拒绝。

在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转换转出等业务正常办理。

2021年8月19日起本基金将恢复办理正常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如欲了解详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6日

中银弘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8月1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本次基金收益分配符合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1年8月18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若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查询到的分红方式与相关销售机构记录的分红方式不符,以客服中心查询到的分红方式为准。如投资者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2021年8月17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咨询相关事宜。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6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银鑫新消费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上述销售机构自2021年8月16日起正式办理本公司中银鑫新消费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10965;C类:010962)的销售及相关业务,同时参加上述销售机构开展的所有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业务规则、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及办理程序等相关规则以上述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相关详情:

(1)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客户服务热线:95531

公司网站:www.longone.com.cn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客户服务热线:95521或4008888666

公司网站:www.gtja.com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08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客户服务热线:95548

公司网站:www.cs.ecitic.com

(5)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客户服务热线:95548

公司网站:sd.citics.com

(6)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501房

客户服务热线:95548

公司网站:www.gzs.com.cn

(7)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客户服务热线:4009908826

公司网站:www.citicsf.com

(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客户服务热线:95551或4008888888

(9)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客户服务热线:95532或400 600 8008

公司网站:www.ciccwm.com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本基金的募集初始面值为1元,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会低于初始面值,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