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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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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963 公司简称:大理药业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63 证券简称:大理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3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00号文《关于核准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12.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4,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2,000,8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62,499,200.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7年9月18日全部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9月18日出具XYZH/2017KMA2021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以及信息披露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2017年9月,本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管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白族自治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相关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项目支出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一。

(二)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公司分别于2020年9月29日、2020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20年购买银行理财产品24,000.00万元,报告期银行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后继续购买银行理财产品24,000.00万元,期末未赎回。具体情况如下:

(五)公司本半年度内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半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963 证券简称:大理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5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1日(星期三)14:00-15: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一“上证e访谈”栏目。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1年8月30日下午17: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有关问题预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箱dongban@daliyaoye.cn。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予以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公司拟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现就2021年上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广大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与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召开时间:2021年9月1日(星期三)14:00-15:00

2、召开地点: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一“上证e访谈”栏目。

3、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总经理杨君祥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李绍云先生、董事会秘书吴佩容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可能会发生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1年9月1日下午14:00-15:00通过互联网直接登录网址http://sns.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1年8月30日下午17: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有关问题预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箱dongban@daliyaoye.cn。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872-8880055

E-mail:dongban@daliyaoye.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一“上证 e 访谈”栏目。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63 证券简称:大理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2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8月24日下午13时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3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严格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3)。

特此公告。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63 证券简称:大理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1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8月24日上午10时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3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3)。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写字楼租赁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杨君祥、尹翠仙已回避表决。

第四届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审议〈写字楼租赁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特此公告。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63 证券简称:大理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4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

《写字楼租赁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4月29日与尹翠仙签订了自201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止的《写字楼租赁合同》,2012年5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尹翠仙免收公司房租;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每年租金120万元;2016年开始租金逐年递增10%,合同约定租金为不含税租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规定,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审议上述《写字楼租赁合同》。2021年-2023年(合同履行完毕)不含税租金约为532.19万元,含税租金约为593.80万元,逐年按照实际发生金额支付当年租金。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日常生产经营中的必要业务,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杨君祥先生、尹翠仙女士回避表决,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15年7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5年7月28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12、2013、2014年度及2015年1-6月关联交易情况确认的议案》,公司于2012年4月29日与尹翠仙签署了《写字楼租赁合同》,公司于2017年9月上市后,每年均按规则将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并披露。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规定,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重新审议上述《写字楼租赁合同》,关联董事杨君祥、尹翠仙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审议《写字楼租赁合同》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本次审议公司《写字楼租赁合同》是根据《上海证券股票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而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昆明销售中心办公需要,交易事项遵循双方自愿、协商一致、市场化的原则,是正常的商业行为,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审议《写字楼租赁合同》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审议《写字楼租赁合同》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上市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规定进行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向关联方租赁房屋系正常的商业行为,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公司主营业务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的情况。本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审议《写字楼租赁合同》的审核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昆明销售中心办公需要,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屋系正常的商业行为,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公司主营业务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的情况。本次交易事项遵循双方自愿、协商一致、市场化的原则,公司承租位于昆明南亚风情园的房屋作办公场所,契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保证公司办公需求,属于业务发展所需开展的正常交易行为。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尹翠仙(关联自然人)

关联关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杨君祥家族,杨君祥家族包括杨君祥、杨清龙、尹翠仙。符合《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2012年4月29日与尹翠仙签订了自201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止的《写字楼租赁合同》,2012年5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尹翠仙免收公司房租;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每年租金120万元;2016年开始租金逐年递增 10%,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规定,于2021年8月24日审议该《写字楼租赁合同》。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主要内容为写字楼租赁事项,公司在与关联方发生具体交易时,与关联方签订写字楼租赁合同,该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交易风险可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交易双方在参考当时标的房屋所在地及周边地区的写字楼出租价格和未来市场价格合理增长趋势,约定的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昆明销售中心办公需要,本次交易事项遵循双方自愿、协商一致、市场化的原则,公司承租位于昆明南亚风情园的房屋作办公场所,契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保证公司办公需求,属于业务发展所需开展的正常交易行为。充分利用商业资源,进一步引进优秀人才优化公司营销资源,更好地拓展市场,同时可方便公司品牌展示和客户对接,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公司主营业务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的情况。

特此公告。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