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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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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1-039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信重工”)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4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1年8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俞章法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中信重工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登载于2021年8月25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信重工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于2021年8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中信重工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登载于2021年8月25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中信重工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登载于2021年8月25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1年9月9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登载于2021年8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的《中信重工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报备文件

《中信重工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1-040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信重工”)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4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8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宝扬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组织编制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出具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中信重工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登载于2021年8月25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报备文件

《中信重工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1-041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631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8,5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4.67 元,共募集人民币叁拾壹亿玖仟捌佰玖拾伍万元整(¥319,89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1,337.5827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8,557.4173 万元,公司已收到上述资金,已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京永验字(2012) 第 2100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和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已于 2011 年 12 月 10 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依据 2013 年 4 月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先后两次对原《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做了修订。新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4 年 4 月)已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2.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及执行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分别在工商银行洛阳分行华山支行、建设银行洛阳分行华山路支行、中国银行洛阳分行长安路支行、交通银行洛阳分行景华支行、中信银行洛阳分行营业部、农业银行洛阳分行谷水支行、兴业银行洛阳分行 7 家银行开设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2012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及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分别与上述 7 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各方已按协议相关条款履行各方责任和义务。

由于部分账户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已于 2020 年将中国建设银行洛阳分行华山路支行的募集资金账户 41001539110050211312 、农业银行洛阳分行谷水支行的募集资金账户 16-146301040009539 、兴业银行洛阳分行的募集资金账户463010100100106580 和中信银行洛阳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账户7394110182100027943 注销。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因非公开发行事项公司于2021年6月变更了保荐机构,公司聘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担任保荐机构,同时与原保荐机构中德证券签署了相关终止协议,中德证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尚未履行完毕的持续督导义务将由中信建投承接。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中信建投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华山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长安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各方目前正按协议相关条款履行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3.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

截 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 公 司 已 累 计 使 用 募 集 资 金3,675,156,828.06(含利息),其中,2021 年 1-6 月使用募集资金190,510,740.26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294,239,820.81元(含利息)。

本公司各银行账户余额明细如下(单位:元):

三、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了提高资金效率,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部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开展了定期存款业务,截止报告期末,定存募集资金已全部到期,无余额。

4.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 2012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款的议案》、2014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关于使用商业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款的议案》。2021年 1-6 月,公司共用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应付工程款、设备款1,766.00万元,履行了审批程序后已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户。

公司于 2012 年收到募集资金时,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约定了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建设项目,公司出于结余资金存款利益最大化的考虑,存在某个募集资金专户支付本公司多个募集建设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16 年 6 月 7 日,公司高端电液智能控制装备制造项目已结项。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16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已将高端电液智能控制装备制造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高端电液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节能环保装备的研发、制造、产业化能力,增强公司节能环保装备产业板块的综合实力,同时提高募金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对原节能环保项目部分实施内容进行了调整,公司 2018 年11 月 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18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议案》。公司将节能环保募投项目调整为①项目建设内容,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67,193 万元;②对全资子公司洛阳中重发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25,000 万元;③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计划将剩余募集资金本金 37,807 万元及利息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根据调整后的节能环保募投项目,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节能环保募投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52,636.58万元;公司已于 2019年 1 月 29 日完成对全资子公司洛阳中重发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25,000 万元;公司已于 2018 年 11 月 14 日按节能环保募投项目调整方案将剩余募集资金本金 37,807 万元及利息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主营业务的核心竞争力,2020 年 3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20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将新能源募投项目调整为:①重型装备产业板块节能环保升级改造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16,692.19万元,用于公司重型装备产业板块的节能环保升级改造;②用于调整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中信重工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工程技术公司”)的股权投资结构,将工程技术公司从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调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14,233.46 万元,同时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为工程技术公司增资 10,000 万元。③用于给全资子公司洛阳中重铸锻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铸锻公司”)增资 30,000 万元;④将募集资金 49,074.35 万元及该项目的利息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止 2021年 6 月 30 日,重型装备产业板块节能环保升级改造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566.31万元。公司已于 2020 年 4 月 10 日使用募集资金 14,233.46 万元完成全资二级子公司工程技术公司的股权投资结构调整,将工程技术公司从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调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2020 年 4 月 14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已完成对工程技术公司增资 10,000 万元,工程技术公司将该部分资金存入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华支行(账号为 99007400478)专项账户,用于研发投入,资金到位后,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与工程技术公司、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华支行及中德证券签订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公司及各方已按协议相关条款履行了各方责任和义务。2020年,工程技术公司已使用专户资金 10,131.043753 万元,其中含利息 131.043753 万元,专户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工程技术公司已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将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华支行(账号为 99007400478)专项账户予以注销。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 日已完成对全资子公司铸锻公司增资 30,000 万元,增资完成后,铸锻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按新能源项目变更实施方案将募集资金 49,074.35 万元及该项目的利息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可能发生的风险

截止 2021年6月30日,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化项目工程完工并投入使用,公司正在实施节能环保产业化项目的结项审计工作。由于尚有未到合同约定付款期限的部分资金未进行支付,因此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进度滞后于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受新冠疫情及当前市场环境、产业政策和技术发展等因素的影响,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化项目投产后,可能面临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同样受新冠疫情及当前市场环境、产业政策和技术发展等因素的影响,重型装备产业板块节能环保升级改造项目尚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工期延后、政策变化、技术改进等影响,存在未能按预计时间建设完成的风险。

六、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

附件: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附件: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万元(人民币)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1-043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9月9日 上午9点00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206号中信重工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9日

至2021年9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登记时间为:2021年9月7日-9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4、登记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206号中信重工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电话:0379-64088999 传真:0379-64088108。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中信重工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1-042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原因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现拟对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除上述部分条款修订外,目录和内容中的条款序号亦随之变动,《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中信重工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公司代码:601608 公司简称:中信重工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深圳德福联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金控”)近期就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汽通用金融”)向盐城福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福德”)提供汽车融资和汽车销售及服务业务相关融资提供不可撤销的无条件连带保证责任。联合金控与上汽通用金融签署了《人民币借款保证合同》。现就相关担保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盐城福德业务开展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合金控近期就上汽通用金融向盐城福德提供汽车融资和汽车销售及服务业务相关融资提供不可撤销的无条件连带保证责任。联合金控与上汽通用金融签署了《人民币借款保证合同》,担保债务发生期间为2021年8月2日至债权人终止与借款人的借款合同之日止,担保金额上限为人民币8,000万元。保证期间自担保债务发生期间签署的所有借款合同中首次提款日或实际发生之日起,至担保债务发生期间签署的所有借款合同下提供的所有融资中最晚到期的一笔融资到期日后的两年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相关规定,联合金控已经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盐城新城福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义军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31日

注册资本:56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03MA24WNW64W

企业地址:盐城市盐都区新区开元路41号(东方汽车城内)(B)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旧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汽车租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汽车拖车、救援、清障服务;二手车经销;二手车鉴定评估;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充电桩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插电式混合动力专用发动机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盐城福德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合金控控股的子公司。

股权结构: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盐城福德不是失信被执行人,2020年纳税信用评价为M级。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63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33.8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德福联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2、《深圳市德福联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3、《人民币借款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24日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4%暨回购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1-056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4%暨回购进展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为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ST全新 公告编号:2021一062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为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第三期回购”),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7.22元/股(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7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7.22元/股)。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于2021年5月27日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32)。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8月23日,公司第三期回购计划已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45,829,868股,占公司截至2021年8月23日总股本的4.0865%,最高成交价为56.1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2.9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2,092,870,367.8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356,625,554股的25%(即89,156,388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1)开盘集合竞价;(2)收盘前半小时内;(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