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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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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1-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21-42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攀钢钒钛,证券代码:000629,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2021年8月20日、2021年8月23日、2021年8月2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积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筹划收购攀钢集团西昌钒制品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36),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公司控股股东攀钢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持有的攀钢集团西昌钒制品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并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本次股权收购具体事项将在审计及评估工作完成后予以明确,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鞍钢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之无偿划转协议〉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37),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鞍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集团”)告知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省人民政府联合下发通知,同意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向鞍钢集团无偿划转其持有的本钢集团有限公司51%股权的方式实施重组。本次无偿划转不会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持股比例,不会对公司构成重大影响。

(三)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股权多元化改革事项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38),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鞍钢集团告知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鞍钢集团实施中央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股权多元化改革完成后,鞍钢集团继续作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企业,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四)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五)近期公共传媒没有报道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六)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七)除上述第(一)、(二)、(三)项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八)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已于2021年8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40),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前期披露的业绩预计情况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数据以公司在《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为准。

(三)《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上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