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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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490 公司简称:鹏欣资源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2021-055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2021年1-6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时间

1、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131号文《关于核准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通过向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和成建铃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201,183,431.00股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上海鹏欣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矿投”)49.82%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鹏欣矿投100%股权,鹏欣矿投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行为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众环验字(2016)230007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2月27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1,183,431股作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45元,股款以人民币现金缴足,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99,999,991.95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发行手续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3,138,215.9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86,861,776.03元。上述A股普通股非公开发行及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17)230003号验资报告。

2、2018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758号《关于核准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向姜照柏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通过向姜照柏和姜雷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265,693股及支付400,000,000.00元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宁波天弘益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天弘”)合计 100%股权,进而间接取得 CAPM 的控制权,CAPM的核心资产为南非奥尼金矿矿业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宁波天弘100%股权,宁波天弘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行为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众环验字 (2018)230003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4月22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7,334,524.00股作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5.5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89.16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4,18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5,819,989.16元。上述A股普通股非公开发行及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并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9)第304005号验资报告。

(二)2021年1-6月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2021年6月30日,A股普通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收入累计共计人民币7,718,109.62元,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获取收益58,977,959.70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2021年1-6月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0.00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64,581,623.31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900,0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29,208,147.56元(含利息与理财收益),汇率变动影响为25,968.26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99,375,022.14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理财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其中,银行存款99,375,022.14元,用于购买银行理财的余额为0.00元。

2、2018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2021年6月30日,A股普通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收入累计共计人民币199,688.39元,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获取收益0.00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2021年1-6月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5,215,200.00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89,668,525.00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00,000,000.00元,汇率变动影响为315,045.8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0,216,106.75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理财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其中,银行存款10,216,106.75元,用于购买银行理财的余额为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分级审批、决策后,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三方监管情况

1、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7年,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上海鹏欣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矿投”)分别在浦发上海分行营业部(账号97020158000008390)、渤海银行南京分行城南支行(账号200337980700012)、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罗湖支行(账号8110301013800164888)、浦发上海分行营业部(账号97020158000008404)、渤海银行南京分行城南支行(账号2003380965000108)开设了5个A股普通股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2018年1月,本公司孙公司鹏欣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国际”)和Shituru Mining Corporation SAS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账号NRA97020014101000000)和江苏银行上海南汇支行(账号NRA18231488000007467)开设了2个A股普通股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2018年6月,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鹏欣矿投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20000037860800101169499)。

本次投资项目“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用和相关税费”部分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全部使用完毕,节余募集资金已经转入公司正常流动资金账户,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2020年8月17日,本公司已办理完毕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罗湖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110301013800164888)的销户手续。

本公司与对应的孙子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

注:2020年6月9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1年6月2日,公司公告了《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90,000.00万元,上述款项已于2021年6月1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独立财务顾问和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2021年6月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人民币0.00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90,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920.81万元(含利息与理财收益)。

2、2018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9年,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2019年5月,本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鹏欣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矿投”)、全资孙公司鹏欣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国际”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虹桥开发区支行(100124272930075328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630902139、630902632、NRA055236)开设了4个A股普通股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与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0年7月28日,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鹏欣矿投开设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8210188000148032),鹏欣国际开设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NRA18211488000009396)。同时将鹏欣矿投开设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630902632),鹏欣国际开设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NRA055236)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注销鹏欣国际、鹏欣矿投开设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鹏欣国际、鹏欣矿投将及时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安排人员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的具体事宜,及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上述新设账户仅用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存储和使用,非经法定程序,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

注: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5,999,989.16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1年4月16日,公司公告了《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85,999,989.16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独立财务顾问和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00,000,000.00元。

三、2021年1-6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2016年发行股份股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公司2021年1-6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请详见附表1: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1-6月)。

2、2018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公司2021年1-6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请详见附表2:2018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1-6月)。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6年发行股份股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用和相关税费”结项。同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2,920.8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公司2021年1-6月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2018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2021年1-6月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附件

附表1: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1-6月)

附表2:2018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1-6月)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附件1

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说明1:对鹏欣矿投增资,新建7000吨/年钴金属量的氢氧化钴生产线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49,600.00万元(折合7,644.39万美元),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人民币49,960.76万元(折合7,602.62万美元),由于汇率变动引起差异,截至期末累计投资进度100.73%(以人民币计算),99.45%(以美元计算)。

附件2

2018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2021-056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8月23日(星期一)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有效表决票9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王晋定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形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年1-6月)》

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年1-6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2021-057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8月23日(星期一)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有效表决票3票,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严东明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形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后,对公司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年1-6月)》

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年1-6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2021-058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且末县邦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56%股权及其权益

● 投资金额:人民币30,000万元

● 本次对外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与新疆恒鑫昆仑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鑫昆仑”)及中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投资”)签订了《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收购恒鑫昆仑所持且末县邦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泰矿业”或“目标公司”)56%股权及其权益。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待交易先决条件达成后,再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新疆恒鑫昆仑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133号城建大厦1栋25层办公4号

法定代表人:胡承业

成立日期:2016年1月15日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矿业投资,实业投资,金属矿产品(除专项审批)、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的销售,计算机信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中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591号22号楼(68幢)

法定代表人:周传有

成立日期:1997年11月26日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资产托管,代理理财,企业购并,资产重组,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与经营范围相关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恒鑫昆仑与中金投资是同一控制人下的关联方。

公司董事会已对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公司与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且末县邦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巴州且末县文化东路6号

法定代表人:胡承业

成立日期:2010年10月22日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锑金矿、金矿勘探;金矿、锑、银、硫采选。矿业投资、矿产品加工销售、矿山设备销售、矿山技术服务。(管控要素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邦泰矿业目前股权结构如下:

截至2021年3月31日,邦泰矿业保有矿石量约180万吨,金金属量约13吨,锑金属量约2.4万吨。

邦泰矿业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表中财务数据已经审计,审计机构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经公司与标的公司核实,标的公司从事金、锑矿的采选和销售,生产经营不涉及有色金属冶炼环节,产品及技术水平已达到国家能耗环保相关指标要求,因此不属于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所列示的煤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建材等六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受让方):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新疆恒鑫昆仑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丙方(担保方):中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标的股权及交易对价

1、标的股权为:新疆恒鑫昆仑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且末县邦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56%股权及其权益。

2、交易对价为:人民币叁亿元整(¥300,000,000.00)。

(三)正式收购协议

本框架协议签署后,各方及相关方还应就本次股权收购交易(下称“本次交易”)事宜另行签署正式收购协议(下称“收购协议”)。

(四)收购协议之交易先决条件

1、在甲方、乙方及其关联方及目标公司的共同努力下标的股权完成解除股权质押,标的股权不存在担保、抵押、质押或任何第三者权益,亦不存在受任何司法查封、冻结等权利限制或瑕疵情形。甲方对此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2、在甲方、乙方及其关联方、目标公司的共同努力下,目标公司持有的新疆且末县屈库勒克东矿区金(锑)矿采矿权完成抵押权解除,该采矿权及目标公司持有的新疆且末县布拉克巴什代牙东金矿探矿权不存在担保、抵押、质押或任何第三者权益,亦不存在受任何司法查封、冻结等权利限制或瑕疵情形。甲方对此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3、乙方及其关联方、目标公司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向兰州邦泰矿业物资有限公司及新疆方圆地质矿产勘查院(有限公司)作出书面通知,且兰州邦泰矿业物资有限公司及新疆方圆地质矿产勘查院(有限公司)通过书面方式明确表示放弃其对于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4、交易各方需获得完成本次交易需要的所有批准、同意和放弃,且需满足股权收购交易通常需要满足的其他先决条件。

(五)收购协议成立及生效方式

1、收购协议需经签署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成立,但成立时暂不生效。

2、收购协议成立且收购协议中约定的交易先决条件满足后甲方召开董事会会议,经甲方董事会决议通过后收购协议立即生效。

(六)评估及尽职调查事项

本框架协议签署后,甲方聘请的中介机构至迟于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对目标公司的评估及业务、法律、财务尽职调查工作,并定稿相关文件。

(七)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因本框架协议产生的或与其有关的任何争议或分歧,包括本协议的成立、解释、效力、终止或履行等有关的任何问题,均适用中国法律。

(八)其他

丙方为乙方向甲方承担的担保义务以正式收购协议之约定为准。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在有色金属产业的战略布局,新增国内黄金矿种资产实体,有助于公司发挥黄金矿种境内外双循环联动效应,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签署为框架协议,正式收购协议约定的交易先决条件尚待满足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存在因先决条件不能成立而导致本次收购不能履行的风险以及因决策失误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公司将督促防范各方面的投资风险,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分阶段披露原则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七、备查文件

1、《股权收购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