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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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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2021-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及《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和后续发布的提示性公告,现将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调整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率及基金份额净值精度有关事项的议案》。会议投票时间自2021年7月24日起,至2021年8月20日17:00点止。2021年8月23日,在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对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

根据计票结果,本人直接或委托授权代表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未达到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1/2,未达到法定的持有人会议召开条件。本次大会召集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就本次会议情况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根据《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由基金资产列支的持有人大会会议费用如下: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30000

公证费 10000

合计 40000

二、备查文件

1、《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