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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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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698 公司简称:伟创电气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98 证券简称:伟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1-035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2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15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5,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8,375.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6,544.39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1,830.61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4日全部到位,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2月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5-0003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0年度,除扣除银行手续费101.00元外,公司尚未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442,251,078.25元,其中包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2,394.51万元(不含增值税)。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期末情况如下:

注:累计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包含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和实际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的金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于2020年3月23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0年12月24日,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沧浪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科技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1月27日,公司披露已按规定将“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对应的共计人民币1亿元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将于近期注销开设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科技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44250100019000001377”);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注销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郭巷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32250199759400000814”),并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新设立一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487175724294”)。2021年4月2日,公司就该新设专用账户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该协议与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0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表所示: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一。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771.64万元,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1,157.63万元,合计为1,929.27万元。2021年1月1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5-00002号)。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经完成了上述资金的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及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28,8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1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6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合计1,600万元。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88698 证券简称:伟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1-036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

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创电气”或“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决定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含背书转让支付,下同)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15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5,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8,375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6,554.39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1,830.61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2月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5-00032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12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募集资金使用成本,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部分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申请、审批、支付等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由公司行政部或者采购部等相关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征求财务部门的意见,确认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

2、财务部对募投项目合同审核付款金额无误后,按项目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在审核、批准后,根据业务部门提供的注明付款方式是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申请单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3、财务部建立台账,逐笔登记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定期统计未置换的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将垫付的银行承兑汇票统计制成置换申请单,并按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审核、批准后,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建设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同时通知保荐机构。

4、财务部须按月汇总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并报送保荐机构。

5、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将有利于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1年8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以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且公司已对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的实施,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一)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88698 证券简称:伟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1-037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2021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2021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88698 证券简称:伟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1-038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9月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苏州市吴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郭巷街道凇葭路1000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9日

至2021年9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08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09月07日下午17:30前送达登记地点。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1年09月07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0-17:30);

登记地点:苏州市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郭巷街道凇葭路1000号董事会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贺琬株、欧阳可欣

联系电话:0755-85285686

传真:0512-66173610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郭巷街道凇葭路1000号

特此公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98 证券简称:伟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1-039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创电气”)自2021年2月25日至2021年8月23日获得政府补助款项共计人民币18,072,525.03元,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人民币18,072,525.03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为人民币0元。

上述政府补助具体情况如下(单笔20万元以下且未并入表格1-12项的,合并计入“其他”):

二、政府补助的类型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上述18,072,525.03元政府补助,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人民币18,072,525.03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为人民币0元。

上述政府补助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1年度损益的影响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88698 证券简称:伟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1-040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伟创电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而进行的变更。

●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一)主要情况

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对于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财政部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以下简称“首次执行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1、变更原因: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按照财政部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变更的主要内容

1、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本次执行的新租赁准则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三)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20年可比数据。上述新租赁准则实施预计对公司财务报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2018年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和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四、上网公告附件

1、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88698 证券简称:伟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1-041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9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彭红卫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的实施,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2018年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和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88698 证券简称:伟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1-042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1日(星期三)下午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1年8月27日(周五)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zqb@veichi.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8月25日发布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支持下,公司计划于2021年9月1日下午14:00-15:00举行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1日下午14:00-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胡智勇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贺琬株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1年9月1日下午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1年8月27日(周五)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zqb@veichi.com。公司将在发布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欧阳可欣

电话:0755-8528 5686

邮箱:zqb@veichi.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4日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创电气”和“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伟创电气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下转19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