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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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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阐述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部分。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28 证券简称:秦川物联 公告编号:2021-018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08号)核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2,0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11.33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75,8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59,220,601.00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6,639,399.00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23日全部到位,由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20)第0046号)。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5,605,968.41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244,403,530.58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及部分上市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其中,用于现金管理金额237,210,0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193,530.58元,具体明细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按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前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泉驿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龙泉驿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龙泉驿支行于2020年6月24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发行人、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已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制度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截止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237,210,000.00元。

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注:以上理财产品到期后均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存款账户中。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结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 披露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代码:688528 公司简称:秦川物联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阳煤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1-048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河北正元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元氢能”)、山西阳煤丰喜泉稷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喜泉稷”)、阳煤惠众农资烟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惠众”)

●公司为正元氢能1亿元融资提供保证担保,具体为:在远东宏信有限公司融资租赁1亿元,期限2年。

公司为丰喜泉稷1亿元融资提供保证担保,具体为:在华夏银行授信1亿元,期限1年。

公司为烟台惠众0.2亿元融资提供保证担保,具体为:在齐鲁银行授信0.2亿元,期限1年。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本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逾期现象。

一、担保情况概述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子公司河北正元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元氢能”)、山西阳煤丰喜泉稷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喜泉稷”)、阳煤惠众农资烟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惠众”)在金融机构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现部分担保即将到期。公司拟为上述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金额共计2.2亿,明细如下:

根据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预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2021年为正元氢能的担保额度不超过26.69亿元,公司本年实际为正元氢能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4亿元,本次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对正元氢能的担保融资剩余额度;公司2021年为丰喜泉稷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9.51亿元,公司本年实际为丰喜泉稷提供的担保金额为4.5亿元,本次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对丰喜泉稷的担保融资剩余额度;公司2021年为烟台惠众的担保额度不超过0.2亿元,本次业务为烟台惠众本年第一笔担保,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对烟台惠众的担保总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河北正元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河北省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化工一路北侧

3、法定代表人:王卫军

4、注册资本:110500万元

5、经营范围:氢气、水蒸汽、二氧化碳尾气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尿素、硫酸铵(危险化学品除外)、水蒸汽、二氧化碳尾气(压缩的或液化的除外)、氨、硫磺、氢气的生产及销售(《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11月11日);场地租赁;房地产开发;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正元氢能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01,023.17 万元,负债总额为365,773.15 万元,净资产为 135,250.02万元,营业收入为 189,979.26万元,净利润为 18,950.32万元。

截止2021年6月30日,正元氢能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18,109.01万元,负债总额为369,612.83万元,净资产为148,496.18万元,营业收入为104,306.33万元,净利润为13,007.29万元。

7、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系:正元氢能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山西阳煤丰喜泉稷能源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稷山县西社新型煤焦化循环经济示范区振西大街西侧

3、法定代表人:赵哲军

4、注册资本:40000万元

5、经营范围:尿素、硫酸铵、液氨、LNG、煤气、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硫酸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丰喜泉稷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14,059.36万元,负债总额为260,675.04 万元,净资产为53,384.32万元,营业收入为103,607.67 万元,净利润为2,109.29万元。

截止2021年6月30日,丰喜泉稷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40,152.69万元,负债总额为284,516.05万元,净资产为55,636.64万元,营业收入为59,591.36万元,净利润为2,142.12万元。

7、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系:丰喜泉稷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阳煤惠众农资烟台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环山路3号2301室

3、法定代表人:郭峰

4、注册资本:600万元

5、经营范围:化肥、农畜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五金交电、建材的批发、零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国内陆路货物货运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20年12月31日,烟台惠众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9,361.59万元,负债总额为27,305.59万元,净资产为2,056万元,营业收入为133,982.17万元,净利润为191.24万元。

截止2021年6月30日,烟台惠众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9,674.56万元,负债总额为47,489.63万元,净资产为2,184.93万元,营业收入为94,467.18万元,净利润为128.93万元。

7、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系:烟台惠众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持股比例为80%,烟台惠众农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在具体担保事项发生时,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签署担保文件,签约时间、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度预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已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所预计的担保额度内发生具体担保事项的,在具体担保事项发生前,需再次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公司为了保证子公司资金周转,保证子公司正常生产运营,公司所提供担保金额未超过预计总额度,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67.56亿元人民币,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约为106.40%。

本公司累计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52.02亿元人民币,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约为81.94%,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河北正元氢能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3、山西阳煤丰喜泉稷能源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4、阳煤惠众农资烟台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阳煤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1-047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主要产品的收入、产量及销量实现情况

备注:表中销售收入为不含税收入。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2021年上半年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1、尿素上半年受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以及生产装置检修、限产,国际订单量变动等因素影响,售价波动频繁,整体呈上行走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25.08%;

2、聚氯乙烯上半年受出口、库存、原料及货币政策影响,现货市场呈现货源偏紧的局面,行业开工及盈利表现较好,支撑上半年价格居高不下,售价连续大幅上涨,销售价格同比上涨40.73%;

3、丙烯上半年受下游化工产品价格上涨因素影响,3月-5月国际市场需求增加,价格涨至高点,随着前期检修装置陆续复产,供应量增加,价格小幅回落趋于平稳,销售价格同比上涨24.92%;

4、烧碱上半年市场行情呈现震荡上行态势,整体市场表现尚好,基于年初价格偏弱,销售价格同比下降16.14%;

5、三氯化磷上半年因主要原料价格大幅上涨,对三氯化磷价格形成较强支撑,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7.19%;

6、双氧水市场上半年高开低走。新增产能释放对市场冲击较大,下游市场行情欠佳,开工不稳,但整体市场好于同期,销售价格同比上涨27.25%。

(二)2021年上半年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1、煤炭采购价格较去年同期上涨19.51%-39.11%;

2、工业盐采购价格较去年同期上涨28.51%;

3、动力电采购价格较去年同期上涨10.62%。

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特此公告。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阳煤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1-046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1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1年8月23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5人,实际到会董事5人(到会董事为:朱壮瑞、王怀、李端生、李德宝、裴正)。

(五)公司监事知晓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审议通过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子公司河北正元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元氢能”)、山西阳煤丰喜泉稷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喜泉稷”)、阳煤惠众农资烟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惠众”)在金融机构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现部分担保即将到期。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金额共计2.2亿。

根据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预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2021年为正元氢能的担保额度不超过26.69亿元,公司本年实际为正元氢能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4亿元,本次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对正元氢能的担保融资剩余额度;公司2021年为丰喜泉稷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9.51亿元,公司本年实际为丰喜泉稷提供的担保金额为4.5亿元,本次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对丰喜泉稷的担保融资剩余额度;公司2021年为烟台惠众的担保额度不超过0.2亿元,本次业务为烟台惠众本年第一笔担保,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对烟台惠众的担保总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1-048))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公司代码:600691 公司简称:阳煤化工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近日,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宜明昂科生物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明昂科”)合作共同推进的抗HER2单克隆抗体赛普汀?(伊尼妥单抗)与抗CD47融合蛋白IMM01(以下简称“IMM01”)组合疗法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并将于近期开展临床试验。

一、药品基本情况

二、药品相关情况

1、伊尼妥单抗的基本情况

赛普汀(伊尼妥单抗)是中国第一个获批上市的Fc段修饰,生产工艺优化,具有更强ADCC效应的创新抗HER2单抗,与化疗药物联合,已被证明可以延缓HER2阳性的转移性乳腺癌患者病情进展,并带来生存获益。伊尼妥单抗于2020年6月获得NMPA批准上市,同时在2020年12月底,伊尼妥单抗通过了医保谈判,首次被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版)》。2021年4月,伊尼妥单抗正式纳入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OSO)乳腺癌诊疗指南,成为晚期乳腺癌患者全程抗HER2治疗基础药物。

2、抗CD47融合蛋白IMM01的基本情况

注射用IMM01项目是基于宜明昂科“mAb-Trap”技术平台研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一代免疫检查点抑制剂,针对免疫调节靶点CD47,通过激活巨噬细胞对肿瘤细胞的吞噬作用,并将吞噬处理的肿瘤抗原递呈给T细胞,从而发挥强大的肿瘤免疫治疗效应。IMM01项目完美解决了CD47靶点药物研发核心痛点,目前已分别在中国、日本和美国获批发明专利。IMM01与其它同一靶点药物的最大差异化就是完全避免了与红细胞的结合,不会引起严重贫血事件。同时由于糖基化修饰,大大降低了药物的免疫原性,改善了药物的PK,显著提高了药物的生物利用度。I期临床试验结果初步证实了IMM01的安全性及有效性。

三、风险提示

根据国家药品注册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药品在获得《临床试验通知书》后,尚需开展一系列临床试验,并经国家药监局批准后方可生产上市,短期内对公司经营业务不会产生较大的影响。

考虑到创新药临床周期长、环节多且不确定性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谨慎决策。公司将按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积极推进上述研发项目,并及时对项目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360 证券简称:德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6

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公司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 688336 证券简称:三生国健 公告编号:2021-044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公司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北京基石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一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基石”) 持有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5,690,3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6417%。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北京基石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5,690,372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6.6417%。

公司于2021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26日期间内,北京基石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00,000股,减持比例为1.0505%。

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8月9日,北京基石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600,000股,减持比例为1.8675%。

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收到北京基石出具的《关于所持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暨累计减持数量过半告知函》,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8月23日,北京基石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共计减持公司股份3,290,14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8402%。截至2021年8月23日,北京基石减持股份数量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现将有关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合计减持数量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系股东自身经营需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内,公司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会继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