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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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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

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92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

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涉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山西省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建投集团”)拟将其所持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5.07%的股份无偿划转至华远陆港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港资本”),本次划转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

一、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接到股东经建投集团的通知,经建投集团于2021年8月24日与陆港资本签署了《无偿划转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11,651,54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7%)全部无偿转让给陆港资本。

经建投集团与陆港资本的关系:经建投集团与陆港资本均系华远国际陆港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转让前,经建投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1,651,5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7%。本次转让完成后,经建投集团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本次转让完成前,陆港资本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转让完成后,陆港资本直接持有11,651,54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7%。

本次股份转让前后持股情况具体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以及相关承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转出方基本情况

名称:山西省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王村南街65号

法定代表人:田文俊

注册资本:357257.30万元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40000110015924M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能源、原材料、新材料、化工、交通、房地产、高科技、装备制造业、旅游业的投资、资产管理及处置;企业管理、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的咨询和服务;不良资产收购及处置(金融资产除外);石墨及碳素制品、麻纺织制品、玄武岩纤维及制品、岩棉及制品的销售;进出口:货物和技术进出口;煤炭、焦炭、钢材、建材(除木材)、化工原材料及产品(除危险品)、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铝钒土、氧化铝、轮胎、橡胶及制品批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转入方基本情况

名称:华远陆港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东渠路西二巷6号嘉名国际C座15层

法定代表人:渠峰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49900MA0LGND92K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物流信息咨询;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受托对公募基金进行管理;基金服务业务;企业管理;企业征信业务;非融资性担保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会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四、本次无偿划转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分别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完备性审核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相关手续。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能否最终完成实施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25日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证券代码:600539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远陆港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东渠路西二巷6号嘉名国际C座15层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中铁三局科技研发中心16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意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经建投集团与陆港资本均系华远陆港全资子公司,根据华远陆港统一部署,经建投集团拟将持有的狮头股份11,651,549股国有股份,通过无偿划转的方式,划转给陆港资本。

二、未来12个月股份增加或继续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12个月内暂无增加或继续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狮头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狮头股份股份。本次划转股份的种类为流通A股,无偿划转后,陆港资本直接持有狮头股份11,651,549股A股股票,占狮头股份总股本的5.07%。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及无偿划转协议主要内容

三、本次权益变动实施的授权、批准情况及权益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

2021年3月4日,经建投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无偿划转事宜。

2021年4月25日,陆港资本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无偿划转事宜。

2021年3月4日,华远陆港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无偿划转事宜,同意本次无偿划转事宜。

本次交易已履行所有所需的审批程序,后续将会同划入方陆港资本按照《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6号)第四十条要求,在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前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出具的统一编号的备案表。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该上市公司上市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的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华远陆港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书及其附表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的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远陆港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2021年8月24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三)无偿划转协议。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所在地。

信息披露义务人: 华远陆港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2021年8月24日

附表: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远陆港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2021年8月24日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证券代码:600539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山西省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王村南街65号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王村南街65号山西投资大厦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意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经建投集团与陆港资本均系华远陆港全资子公司,根据华远陆港统一部署,经建投集团拟将持有的狮头股份11,651,549股国有股份,通过无偿划转的方式,划转给陆港资本。

二、未来12个月股份增加或继续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12个月内暂无增加或继续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狮头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狮头股份11,651,549股A股股票,占狮头股份总股本的5.07%。本次划转股份的种类为流通A股,无偿划转后,经建投集团不再持有狮头股份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及无偿划转协议主要内容

三、本次权益变动实施的授权、批准情况及权益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

2021年3月4日,经建投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无偿划转事宜。

2021年4月25日,陆港资本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无偿划转事宜。

2021年3月4日,华远陆港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无偿划转事宜,同意本次无偿划转事宜。

本次交易已履行所有所需的审批程序,后续将会同划入方陆港资本按照《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6号)第四十条要求,在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前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出具的统一编号的备案表。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该上市公司上市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的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山西省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书及其附表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的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山西省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2021年8月24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三)无偿划转协议。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所在地。

信息披露义务人:山西省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2021年8月24日

附表:

信息披露义务人:山西省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2021年8月24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董事会未拟定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诸暨市人民政府以15,901.77万元的补偿金额征收了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诸暨辰通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所属的位于诸暨市浣东街道暨东路168号的国有土地上房屋。截止2021年6月,公司已收到本次征收全额补偿金。本次征收不会对本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对本公司本期利润产生重大影响。详见于2021年6月15日披露的临2021-032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诸暨辰通国有土地上房屋剩余征收补偿款的公告》。

董事长:吴东明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44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菲达环保”)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8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8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内容同期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期公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不包含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会议决定提名以下人员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按姓氏笔画排序,不包含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吴东明(简历详见附件一)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2、吴黎明(简历详见附件一)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3、罗水源(简历详见附件一)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4、赵琳(简历详见附件一)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5、胡运进(简历详见附件一)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6、郭滢(简历详见附件一)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7、魏强(简历详见附件一)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会议决定提名以下人员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按姓氏笔画排序),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杨莹(简历详见附件二)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2、沈东升(简历详见附件二)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3、周胜军(简历详见附件二)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4、金赞芳(简历详见附件二)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关于上述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第八届董事会各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公告临2021-045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25日

附件一: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不包含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 吴东明先生:1971年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杭钢集团财务部副部长、部长、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副总会计师,幸福之江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杭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现任杭钢集团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菲达环保董事长。

2. 吴黎明先生:1965年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浙江冶钢储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等职务。现任杭钢集团总经理助理、副总经济师,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菲达环保董事。

3. 罗水源先生:1965年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浙江杭钢动力有限公司热电厂厂长助理、副厂长,杭钢动力有限公司设备管理部部长,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信管部副部长,浙江兰贝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杭钢动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菲达环保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常务)等职务。现任菲达环保副董事长、总经理。

4. 赵琳先生:1981年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浙江大学机械工程专业),工程师。曾任菲达环保海外事业部海外项目部部长、副总经理,江苏菲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菲达菱立高性能烟气净化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菲达环保大气事业二部负责人等职务,现任菲达环保副总经理、海外事业部总经理。

5. 胡运进先生:1974年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基建技改部合同造价科科长,招标中心业务科科长,浙江钱塘江海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省环保集团北仑尚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控部部长、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菲达环保董事、副总经理。

6. 郭滢先生:1985年生,本科,高级工程师,中共预备党员。2019年3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考核。2008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菲达环保车间技术员、海外事业部与科研工作部项目经理、董事长助理、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诸暨菲达环保装备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除尘设计部项目主设、办公室副主任。现任菲达环保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7. 魏强先生:1974年生,中共党员,第一学历大专,本科毕业(在职学习),会计师职称。曾任菲达集团财务审计处副处长,菲达环保财务部副部长、部长,战略投资发展部部长,江苏菲达宝开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现任菲达集团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江苏菲达宝开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菲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菲达环保董事。

附件二: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杨莹先生:1979年生,会计学硕士,高级实验师(副教授),系统分析师,中共党员。2001年9月至今就职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现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会计信息与实验中心主任、菲达环保独立董事。

2、沈东升先生:1963年生,博士,二级教授,注册环保工程师,无党派人士。1987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浙江省绍兴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工程师、浙江农业大学环境保护系讲师/副教授、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环境工程系教授等职,现任浙江工商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西湖学者、院长,浙江省高等学校钱江高级人才特聘教授(简称:钱江学者),浙江省固体废物处理与资源化重点实验室主任,有色金属废弃物资源化浙江省工程实验室主任,《环境污染与防治》编委,浙江省环境科学学会副理事长、浙江省循环经济学会副理事长、浙江大学苏州工业研究院环保技术与装备中心主任、中国硅酸盐协会危废专业分委员会副主任、菲达环保独立董事。

3、周胜军先生:1968年生,本科,经济师,二级律师,中共党员。1990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诸暨市燃料总公司采购员、供应科长、业务部经理,诸暨市农业机械总公司副书记,诸暨市物资局法律顾问,浙江新兴律师事务所书记、合伙人等职。现任浙江春森翔律师事务所书记、主任、合伙人,菲达环保独立董事。

4、金赞芳女士:1976年生,博士,教授,中共党员。2004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浙江工业大学讲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等职。现任浙江工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和菲达环保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2021-045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9月10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浙江诸暨市望云路88号公司总部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10日

至2021年9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相关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登记。

(二) 法人股东凭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

(三) 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于2021年9月6~9日8:30一11:30、13:30一16:30期间到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传真与信函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 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住宿费自理。

(二) 公司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88号 邮政编码:311800

联系人:郭滢、马惠娟 联系电话:0575-87211326传真:0575-87214308。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写明投票数,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46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环保行业经营性信息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报告期内(2021年1~6月)公司新增订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订单金额为189,734.30万元,分类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公司在手订单情况及订单状态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手订单金额90.14亿元,其中已履行金额28.52亿元、待履行金额61.62亿元。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47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核意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监事人数的100%。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不包含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会议决定提名以下人员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按姓氏笔画排序,不包含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王国平

王国平先生:1964年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政工师。曾任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主任、纪检监察室主任,杭州紫元置业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监事会副主席等职务。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监事人数的100%。

2、黄波

黄波先生:1989年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程师。2014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服务中心监事。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监事人数的100%。

上述两名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将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8月25日

公司代码:600526 公司简称:菲达环保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