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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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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389 证券简称:长龄液压 公告编号:2021-056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4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至本公司所有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参会董事5名,实际参会董事5名。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夏继发先生主持,参加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半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整体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同日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同日公告。

三、上网公告附件

1、《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报备文件

1、《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5389 证券简称:长龄液压 公告编号:2021-057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在本公司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4日通过书面、电话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至本公司所有监事。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加会议的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半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整体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同日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同日公告。

三、报备文件

1、《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5389 证券简称:长龄液压 公告编号:2021-058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龄液压”)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39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33.3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9.40元,共计募集资金95,873.6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500.00万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后的募集资金为91,373.6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1,874.6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89,498.9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17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公司2021年6月10日分别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2021年6月2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张紧装置搬迁扩建项目”实施的主体由全资子公司江苏长龄液压泰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龄泰兴”)变更为长龄液压,实施地点相应由江苏省泰兴市黄桥镇变更为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在募集资金投资额不变的情况下,调整该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并同意根据项目变更,增设募集资金账户,并与相关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节余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37,797.09万元。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募集资金账户存储余额3,7797.09万元,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37,652.27万元,差额为144.82万元,系募集资金账户存储余额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144.82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已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21年3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亭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协议各方均按照规定切实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8,855.9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并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2021年5月6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在存续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本金余额为人民币为35,700.0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募集资金中的16,088.46万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将上述“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16,088.46万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报告期内,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了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所需资金,报告期内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所需资金金额为2,760.35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1-6月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5389 公司简称:长龄液压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1-035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达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86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洪建沧、周海飞:

2021年4月30日,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顺)披露《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对《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相关财务信息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同日,金鸿顺披露了修正后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金鸿顺的上述会计差错事项,导致2020年4月30日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8月28日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10月31日披露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相关财务数据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二条的规定。

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你们作为金鸿顺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及财务总监,应对金鸿顺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现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加强对相关会计准则的学习、理解,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保证财务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1-036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达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85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30日,你公司披露《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对《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相关财务信息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同日,你公司披露了修正后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你公司的上述会计差错事项,导致2020年4月30日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8月28日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10月31日披露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相关财务数据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二条的规定。

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现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加强对相关会计准则的学习、理解,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保证财务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686 证券简称:友发集团 公告编号:2021-085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 “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8月 24 日以现场及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 2021 年 8 月 20日通过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茂津先生主持。会议列席人员包括公司监事3人,以及董事会秘书。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号:2021-087)。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号:2021-088)。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月 24日

证券代码:601686 证券简称:友发集团 公告编号:2021-086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 “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24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 2021 年8月20日通过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参加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克春先生主持。会议列席人员为董事会秘书。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号:2021-087)。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号:2021-088)。

特此公告。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

证券代码:601686 证券简称:友发集团 公告编号:2021-088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友发集团”)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0] 2689号《关于核准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2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8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26,12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99,999,966.3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1月30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1月30日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1928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元

截止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1、2020年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中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400,000,000.00元。

2、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招股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以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1944号),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前期以自有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陕西友发年产300万吨钢管建设项目”款项1,137,106,320.76元。

3、公司2020年累计取得银行存款利息收入1,491,525.12元。

4、公司2021年1-6月取得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其他302,802.06元

5、根据公司 2021年1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转出162,900,000.00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6、公司2021年1-6月累计发生手续费及询证函支出250元。

截止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1,787,722.78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制定了《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2020年11月30日,保荐机构和友发集团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列示如下表:

单位:元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发生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1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募集资金162,900,000.00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无。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尚未节余。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公司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12] 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 [2013] 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上半年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4 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1-6月

单位:万元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686 公司简称:友发集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到期赎回理财受托方: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

● 本次赎回理财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 赎回理财产品名称:“定活通(VIP)”存款产品

● 赎回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1年3月12日,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通过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存款方式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以上投资决策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见本公司2021年3月1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5日购买的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的“定活通(VIP)”存款产品已于2021年8月23日进行部分赎回,赎回本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并获得实际收益共16.625000万元,具体如下:

注:上述理财产品购买以及产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包含购买的银行结构性存款、银行大额存单、银行“定活通”存款产品等,不包含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定期存款。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金额为5,900万元,全部为委托理财。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金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79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