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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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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5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开始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融资事项。

2020年7月28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此次发行相关的全部事宜。

2020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修订稿)》等相关议案。

2020年11月16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通过。

2020年12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4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000万股。

2021年4月2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1)第010026号。经审验,公司共计募集资金569,999,997.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60,469,997.04元。

2021年4月23日,此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详细内容请查看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在《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2、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开始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融资事项。

2021年5月14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此次发行相关的全部事宜。

目前该事项正在推进中。

3、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为客观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1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检查和减值测试,拟对部分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为83,704,525.27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请查看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法定代表人:孙希民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3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8月16日以电话通知、邮件和专人送达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在烟台市蓬莱区南关路2号附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9人,独立董事梁兰锋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孙希民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对外担保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长孙希民先生为参股公司宝泉岭农牧副董事长,孙希民先生作为关联人,董事孙宪法先生作为孙希民先生的一致行动人,2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注销永济分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注销永济分公司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对经营范围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公司经营范围一一许可项目:种畜禽生产;种畜禽经营;动物饲养;粮食收购;饲料生产;发电、输电、供电业务;食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牲畜销售;水果种植;蔬菜种植;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土地使用权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修改以工商局备案为准。

8、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改经营范围后,需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授权管理层在方案通过股东大会后实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修改条款详见附件。《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就报告期公司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的项报告、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信证券关于民和股份对外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4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8月16日以电话和专人送达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监事会主席文立胜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意见: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意见: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公司《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 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6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4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6,913,58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12.1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9,999,997.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529,999.96元(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60,469,997.04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4月2日全部到位,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1)第010026号。

2、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相关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公司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2、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及履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蓬莱支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蓬莱支行、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潍坊民和食品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邑市支行、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如下:

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蓬莱支行与国信证券于2021年4月7日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对应项目为“年存栏80万套父母代肉种鸡养殖园区项目”、“年孵化1亿只商品代肉雏鸡孵化厂建设项目”。

公司、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蓬莱支行与国信证券于2021年4月7日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对应项目为全资子公司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3万吨熟食制品加工项目”。

公司、潍坊民和食品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邑市支行与国信证券于2021年4月6日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对应项目为控股子公司潍坊民和食品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3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

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目前监管协议均正常履行。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使用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7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和食品”)提供三年期15,0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本额度包含但不限于以自有资产为子公司提供抵押、质押担保。该事项属于董事会权限,无需股东会审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希民

注册资本:叁亿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新港街道仙境东路1号

主要经营业务:肉鸡屠宰、分割加工、销售;肉制品、速冻食品的加工销售;饲料原料的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光伏发电;电力销售;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的批准后方可开展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民和食品资产总额为51,657.05万元,负债总额为26,001.10万元,净资产25,655.95万元。资产负债率50.33%(以上数据为2020年度经审计数据)。

截至2021年6月30日,民和食品资产总额为62,569.15万元,负债总额为23,257.59万元,净资产39,311.56万元。资产负债率37.17%(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100%股权。

三、担保主要内容

具体担保协议以与银行实际签署为准,不得超过批准额度。

四、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民和食品银行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15,000万元。有利于子公司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含本次)

除上述担保情况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它对外担保事项,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无逾期担保事项。

注:公司为参股公司北大荒宝泉岭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提供1,958.4万元担保,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批,目前未生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8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

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参股公司北大荒宝泉岭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泉岭农牧”)主要经营白羽肉鸡一体化项目饲料、种鸡、孵化、商品鸡业务。因企业的经营发展需要,宝泉岭农牧拟向银行申请8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1年。

截至2021年8月26日,公司认缴宝泉岭农牧23.55%股权。根据公司的出资比例并结合宝泉岭农牧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为其提供不超过(含)1958.4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宝泉岭农牧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宝泉岭农牧其他主要股东也依据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持股比例5%以下股东免于提供)。

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因公司董事长孙希民先生为宝泉岭农牧副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此次提供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时,孙希民先生作为关联人,孙宪法先生作为孙希民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宝泉岭农牧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北大荒宝泉岭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09月22日

营业执照:912330010528721421

注册资本:133618万元

法定代表人:宁召峰

住所: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宝泉岭局直三十委27栋1号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肉种鸡、商品肉鸡饲养;种蛋、商品鸡雏、商品肉鸡批发零售。

2、宝泉岭农牧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为:人民币元)

3、宝泉岭农牧股东持股情况

4、宝泉岭农牧其他股东介绍

(1)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生股份”)

公司全称: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积生

注册资本:人民币98551.5144万元

住所:山东省烟台芝罘区朝阳街80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范围内的种鸡、种猪、商品鸡、商品猪及衍生产品的生产、销售;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的研究、生产、销售;粮食收购;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的技术指导、示范、技术咨询服务;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复混肥料、水溶肥料的生产、销售;蔬菜的种植加工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益生股份实际控制人为曹积生先生。

(2)青岛康地恩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地恩实业”):

公司全称:青岛康地恩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效成

注册资本:7,100万元

住所:青岛保税区前二路106区C15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审批的,凭许可证、资质证、资格证、批文经营;法律法规未做限制的,自主经营。(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股权结构:张效成先生的出资额为3,550万元,占康地恩实业50%股权;黄炳亮先生的出资额为3,550万元,占康地恩实业50%股权。

(3)黑龙江省北大荒肉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荒肉业”)

公司全称:黑龙江省北大荒肉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昌宏

注册资本:97,550万元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高科技开发区20号楼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总部管理;控股公司服务;资本投资服务(不含证券业务);贸易代理;销售:日用百货、初级农产品;货物 进出口。肉类批发和进出口;以下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动物饲养。

股权结构:北大荒肉业的控股股东为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出资824,557,910.01元,占北大荒肉业84.53%的股份。

(4)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兴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垦兴合”)

公司全称: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兴合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庆华

注册资本:5090万元

住所: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宝泉岭局直三十委27栋1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活动。

股权结构:员工持股。

5、其他说明:截至本公告日,宝泉岭农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宝泉岭农牧提供不超过(含)1958.4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宝泉岭农牧提供相应的反担保。目前尚未签署担保协议,公司将根据事件进展或变化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四、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的意见

1、董事会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意见

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时,董事长孙希民先生作为关联人,孙宪法先生作为孙希民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董事会审议后认为: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有利于其顺利开展经营业务。同时,宝泉岭农牧的其他主要股东也将根据自身的实际状况提供相应担保(持股比例5%以下股东免于提供)。公司在为其银行借款提供保证担保的同时,宝泉岭农牧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本次担保公平、对等,相应分散了公司的责任风险,能够保障公司权益。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且此项议案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意见:公司为参股公司北大荒宝泉岭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含)1958.4万元人民币贷款保证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行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在为担保对象借款提供保证担保的同时,要求其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宝泉岭农牧的其他主要股东也应根据自身的实际状况提供相应担保,本次担保公平、对等,分散了公司的责任风险,能够保障公司权益。

公司董事长孙希民先生为宝泉岭农牧副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此次为北大荒宝泉岭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孙希民先生,除任宝泉岭农牧副董事长以外,与其无其他关联关系;其担任宝泉岭农牧副董事长是代表公司利益,不存在因关联方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保荐机构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民和股份为其参股公司宝泉岭农牧提供担保事项是合理、必要的,是基于宝泉岭农牧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其顺利开展业务。

本次对外提供担保事项已经民和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意见,且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同意民和股份本次对外提供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3,958.4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42,000万元担保,为参股公司提供1,958.4万元担保,合计占2020年度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6.76%。公司目前实际发生担保金额15,770万元,占2020年度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6.01%。

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信证券关于民和股份对外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9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客观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1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检查和减值测试,拟对部分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1年6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资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1年1-6月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1、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计提原因、依据及方法

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1的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款项,具有较低信用风险,不计提坏账准备。(除非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对于划分为组合2/3/4的应收款项,按照违约风险敞口及未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提损失准备,如果出现违约的情况全额计提信用风险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5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本期计提

单位:人民币元

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计提原因、依据及方法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2)本期计提

单位:人民币元

3、存货跌价准备

(1)计提原因、依据及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各项主要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方法如下:

①库存种蛋按照种蛋孵出鸡苗的平均出雏率计算出鸡苗数量,按照期末销售价格减去估计的孵化费用及销售费用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②存栏种鸡按照不同批次的服役期及平均产蛋数量计算出合格种蛋数量,再按照种蛋孵出鸡苗的平均出雏率计算出鸡苗数量,按照期末鸡苗销售价格减去估计的后期饲养成本及孵化费用、销售费用后的金额与种鸡淘汰变现价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③鸡肉制品按照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存栏种鸡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不转回,在淘汰处置时转销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除存栏种鸡外,其他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本期计提

单位:人民币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的具体说明

存栏种鸡的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计提减值准备的详细情况如下:

存栏种鸡可回收金额的计算过程:

公司按照不同批次的服役期及平均产蛋数量计算出合格种蛋数量,再按照种蛋孵出鸡苗的平均出雏率计算出鸡苗数量,按照资产负债表日鸡苗销售价格减去估计的种鸡后期饲养成本、孵化费用及销售费用后计算的变现净值金额与种鸡淘汰变现价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变现净值,与存栏种鸡的账面价值相比较计算存栏种鸡应提的减值准备。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为83,704,525.27元,计入2021年半年度会计报表,预计将减少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704,525.27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83,704,525.27元。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涉及利润操纵。

四、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1、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2、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3、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 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0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永济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永济分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永济分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注销相关事宜。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制度规定,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注销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分公司名称: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永济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881MAOKNLMP2J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负责人:陈厚刚

成立日期:2019年08月20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场所:山西省运城市永济市蒲州镇太吕村西1000米

经营范围:种鸡饲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注销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永济分公司是根据养殖业务发展布局需要进行的处理,考虑到分公司目前无实际经营,注销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

本次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数据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其他事项

上述注销分公司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公司管理层将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注销手续。

四、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1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召集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16日14:3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9月1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9:15 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投票股东可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

2021年9月10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律师;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南关路2号附3号民和股份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28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中1和2为普通表决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议案3和4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上述议案1涉及关联担保事项,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孙希民及其一致行动人孙宪法需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5%;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登记(信函上请注明“参加 股东大会”字样,以在 2021年9月15日16:00 前到达公司证券部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和会议当天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9月15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14:00一16:30)

3、登记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南关路2号附3号民和股份会议室

4、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小涛

联系电话:0535-5637723 传真:0535-5855999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南关路2号附3号

邮政编码:265600

电子邮箱:minhe7525@126.com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5、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核验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34”,投票简称为“民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16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人) 现持有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和股份” ) 股份股,占民和股份股本总额的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理本人出席民和股份股东大会,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特别说明事项: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2、授权委托书可按以上格式自制。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