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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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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08 证券简称:光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0号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0年12月完成对威海世一及威海高亚泰100%股权的收购工作,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资产整合并对扬州光洋世一缴纳注册资本的议案》,为进一步整合电子业务板块产业内部资源,发挥协同优势,降低管理费用,加快布局汽车电子产业链,对下属三家控股公司:扬州光洋世一、威海世一、威海高亚泰进行资产整合重组,公司首先以持有的威海世一、威海高亚泰的100%股权对扬州光洋世一出资(缴纳注册资本),使威海世一、威海高亚泰成为扬州光洋世一的全资子公司;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后威海世一再吸收合并威海高亚泰。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威海高亚泰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均由威海世一承继。本次整合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但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实质性影响。目前,公司已办理完成威海世一、威海高亚泰的100%股权变更,威海世一、威海高亚泰已成为扬州光洋世一的全资子公司,并收到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营业执照》,后续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报告期内,公司对威海世一进行全面梳理,制定了新的发展战略,在产品研发、人才队伍、设备厂房、环保设施等领域全面加大投入,因其本期实现销售收入较低,期间费用大幅增长,导致公司营业利润大幅下滑。下半年威海世一的经营情况虽然有所改善,但仍将对公司本年度经营利润造成一定的影响。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树华

2021年8月26日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21)058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在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52号公司1号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参加现场会议董事3名,以通讯方式参会董事6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李树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的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于2021年8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21年8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1年8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快易付买方保理、跨境直贷的议案】

同意公司(借款人)根据生产经营周转需要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快易付买方保理、跨境直贷业务,借款期限为一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主债权为单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含本数)且总金额不超过贰亿元整(含本数)的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快易付买方保理、跨境直贷业务。

授权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李树华先生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申请捌仟万元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借款人)根据生产经营周转需要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捌仟万元,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票贴现、开立国内信用证、买方保理担保、融资性保函/备用信用证等,借款期限为一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授信由常州光洋机械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担保本公司对上述债务的清偿。

授权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李树华先生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贸易融资等信贷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借款人)因生产经营周转需要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贸易融资等信贷业务,期限为一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折合人民币本金贰亿伍千万元整,申请上述信贷业务均用于公司的经营周转等。由常州天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常州光洋机械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担保本公司对上述债务的清偿。

授权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李树华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信贷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规定的所有提款、用款、转帐、开立信用证、登记、备案和资料提供等事宜。

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天津天海同步科技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天津静海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贸易融资等信贷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子公司天津天海同步科技有限公司(借款人)因生产经营周转需要,向交通银行天津静海支行申请办理敞口额度5,000万元;分类额度为流动资金贷款5,000万元、电子银行承兑汇票10,000万元,额度使用方式循环,额度期限一年,业务期限一年,利率基准,用途为采购原材料,所有敞口部分由公司保证担保,银承50%保证金。

授权天津天海同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吴朝阳先生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8、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天津天海精密锻造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天津静海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贸易融资等信贷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孙公司天津天海精密锻造有限公司(借款人)因生产经营周转需要,向交通银行天津静海支行申请办理敞口额度2,000万元;分类额度为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元、电子银行承兑汇票4,000万元,额度使用方式循环,额度期限一年,业务期限一年;利率基准,用途为采购原材料,所有敞口部分由公司保证担保,银承50%保证金。

授权天津天海精密锻造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张建钢先生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21)059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在公司1号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开放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21)063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吴朝阳先生提交的辞去董事会秘书的申请,为带领团队加速开拓公司新业务、新市场,吴朝阳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卸任后仍担任公司董事及总经理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朝阳先生通过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公司股份205万股。吴朝阳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于其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障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郑伟强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郑伟强先生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郑伟强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郑伟强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52号

电话:0519-85158888

传真:0519-85150888

电子邮箱:weiqiang.zheng@nrb.com.cn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附件:郑伟强先生个人简历

郑伟强先生,1982年生,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硕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国际会计师、高级管理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郑伟强先生2006年至2009年在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历任审计师、高级审计师;2009年至2019年8月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高级经理、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2015年至2019年8月兼任银河源汇投资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2019年8月加入公司,现担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执行委员会委员;2020年12月担任公司控股公司威海世一电子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月担任公司控股公司扬州光洋世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伟强先生通过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公司股份170万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郑伟强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21)062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662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200,000股,其中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32,830,000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为37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88元,共募集资金390,020,4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27,301,428.00元后的余额为362,718,972.00元及收回的垫付应由公司股东承担的发行费用134,058.12元,合计362,853,030.12元已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16日分别汇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化龙巷支行开设的银行账户(账号:32001628736059988999)以及公司在交通银行江苏省常州市钟楼支行开设的银行账户(账号:324006030018120669953)内。上述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公司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0,824,031.1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XYZH/2013A8037”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337,983,958.61元。其中:经公司2014年2月28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82,372,514.1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除上述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于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按募集资金项目计划用途分别使用99,770,559.05元、48,156,449.33元、64,739,336.99元、30,249,203.66元、9,960,741.26元、2,735,154.15元、3,865,500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4,279,397.84元。

报告期内,公司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872,004.25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0,171.96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实际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42,721,462.86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4,329,569.8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余额为22,432,138.09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前述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化龙巷支行和交通银行江苏省常州市钟楼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化龙巷支行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并严格执行,以保证专款专用。同时根据《监管协议》的规定,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化龙巷支行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2,200,000.00元或者从交通银行江苏省常州市钟楼支行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0,000.00元的,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在2014年2月14日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基础上,公司于2014年5月26日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达成补充协议:同意公司以定期存单及通知存款形式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存放资金;之后公司于2014年12月25日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达成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同意公司以定期存单及通知存款形式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存放资金。

(二)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以前年度以募集资金82,372,514.1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在募集资金按计划使用的前提下,公司以活期存款方式存放计划期内闲置的募集资金,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费用,增加收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