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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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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917 公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21-049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21-050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在公司220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颂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刊登的《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

二、关于制定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李云鹏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刊登的《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四、关于与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李云鹏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与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五、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 0 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21-051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在公司办公楼220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1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经审阅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度报告及其相关资料,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制定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与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燃气集团2019-2020年度“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的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21-052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公司三届九次董事会、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与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2020年6月29日至2021年6月29日,协议条款约定“协议有效期满,自动延期一年”。经公司与财务公司就合同条款内容不断磋商后,双方协商一致,就部分条款作出修改,拟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因公司与财务公司控股股东同为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注册资本10.00亿元,其中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8.50亿元,占比85%;重庆松藻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民币1.00亿元,占比10%;重庆顺安爆破器材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0.50亿元,占比5%。财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德忠,注册及营业地:重庆市两江新区西湖支路2号精信中心写字楼B塔20层。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督管理局渝银监复[2014]169号文件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2014年11月21日取得《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203H250000001),2014年11月26日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500000320444743N)。经营范围为: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等。

(二)财务状况

根据财务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55.99亿元,存放同业款项12.02亿元,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58亿元,发放贷款及票据贴现资产41.1亿元,吸收存款41.38亿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50亿元,实现净利润0.90亿元。

根据财务公司2021年6月30日财务报表显示(未经审计),截至6月30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47.45亿元,存放同业款项4.74亿元,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49亿元,发放贷款及票据贴现资产41.38亿元,吸收存款32.44亿元;2021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03亿元,实现净利润0.37亿元。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财务公司2021年半年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1)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10%

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 风险加权资产=29.99%

财务公司资本充足率29.99%〉10%。

(2)拆入资金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拆入资金比例=(同业拆入+卖出回购款)/资本总额=0%

财务公司期末拆入和卖出回购款均为0。

(3)投资余额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70%

投资比例=投资余额/资本总额=0 %

公司期末投资余额为0%〈70%万元。

(4)担保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担保比例=担保风险敞口/资本总额=31.97%

财务公司担保余额未超过资本总额。

(5)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20%

自有固定资产比例=自有固定资产/资本总额=0.14%

财务公司自有固定资产比例0.14%,低于20%。

三、本次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内容

财务公司根据公司需求,向公司提供存款服务、贷款服务、融资租赁服务、委托贷款服务、票据业务服务、结算服务、中间业务、设计相关金融服务产品和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2.协议期限

协议有效期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本协议有效期满,经双方商议无异议后自动延期一年。

3.交易金额

(1)办理存款服务:财务公司吸收公司存款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3亿元。

(2)办理贷款服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贷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最高不超过8亿元。

4.定价原则

(1)存款业务。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能投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同期在财务公司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2)贷款业务。贷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不高于能投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同期在财务公司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

(3)中间业务。提供中间业务及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不高于公司在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就同类业务所收取的费用,或提供免费的相关服务。

5.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应不高于财务公司吸收的全部存款余额的30%,在发生存款业务期间,公司应定期取得由财务公司负责提供的财务报告,公司指派专门机构和人员对存放于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和监督;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存放在财务公司;财务公司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金风险,满足财务公司存放资金的安全支付需求;在发生可能对公司存款资金带来重大安全隐患事项时,财务公司应于二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公司,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者扩大;财务公司应针对各项金融服务和产品制定相关风险管理措施和内控制度,以确保公司的资金和利益安全。

四、本次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修改内容

1.修改存款限额

原第二条第1款“甲方吸收乙方存款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10亿元。”修改为“甲方吸收乙方存款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3亿元。”

2.新增甲方义务

原第三条第2款新增“甲方应保证乙方资金存放安全、头寸充裕、调拨自由,在乙方提出资金支付需求时,及时兑付。”

3.新增乙方权利

原第四条第1款新增“乙方有权按照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随时使用账户资金。”

五、风险评估情况

为尽可能降低本次关联交易的风险,2020年末由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2021年半年末由公司再次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两次评估结果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按照财务公司2021年6月30日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其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为公司办理存、贷款和票据承兑贴现、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

公司认为,本次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条款公平、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上市公司保证资金安全和灵活调度的措施

为保证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和灵活调度,公司制定了《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存、贷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通过成立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建立存款风险报告制度,及时取得财务公司月度报告和经审计年度报告,分析并出具存款风险评估报告。如出现重大风险,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制定处置方案;与财务公司召开联席会议,寻求解决办法;通过变现财务公司金融资产等方法,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八、与财务公司持续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99,573.36万元人民币,银行承兑汇票余额4,694.45万元,下属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1,298.29万元。

截至2021年7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20,211.73万元,下属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964.70万元。

七、审议程序

独立董事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与财务公司续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关联董事李云鹏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本关联交易事项。本交易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1.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双方拟对《金融服务协议》进行修订,将财务公司吸收公司存款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10亿元”修改为“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3亿元”,大幅降低了每日最高存款额度,并新增维护公司利益的条款。

3.公司制定的《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能源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存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

4.董事会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我们同意本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21-053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9月1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鸿恩路7号公司404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15日

至2021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议案资料将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为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序召开,请出席现场会议并进行现场表决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提前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手续

1.符合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条件的法人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方式及时间

1.现场登记:2021年9月14日:上午9:00一12:00;下午14:30一17:00;

2.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及传真请确保于2021年9月14日17时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信封或传真件上请注明“参加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四)登记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鸿恩路7号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

(五)出席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六、其他事项

联系单位(部门):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

联系人:张松涛

电话:023-67952837

传真:023-67952837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