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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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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1-047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报告期内相关事项详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新明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1-044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下午在东鹏总部大厦2508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2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出席董事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何新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公司独立董事就半年报相关事项出具了同意结论的独立意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结论的独立意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涉及本次董事会的相关议案;

3、独立董事关于资金占用、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1-045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下午在东鹏总部大厦2508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2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占公司全体监事人数的100%,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思维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范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涉及本次监事会的相关议案。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1-046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规定,编制了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22 号)核准,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每股人民币11.35元的发行价格首次公开发行143,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款计人民币1,623,050,000.00元,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共计人民币96,739,011.33元后,实际收到上述募股资金人民币1,526,310,988.67元,扣除由本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0,067,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10月13日全部到账,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德师报(验)字(20)第00558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1年06月30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36,645,261.32元,其中用于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935,696,660.93元,自募集资金到账日至2021年06月30日止期间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0,948,600.39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464,077,348.78元(其中包括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人民币8,319,428.86元、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34,878,656.83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庄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湖口东鹏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口东鹏”)会同中金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丰城市东鹏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城东鹏陶瓷”)会同中金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庄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澧县新鹏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澧县新鹏陶瓷”)会同中金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江门市东鹏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智能家居”)会同中金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石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佛山市东鹏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东鹏”)会同中金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庄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佛山市东鹏陶瓷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东鹏陶瓷发展”)会同中金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石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1年0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除上述活期存款外,截至2021年06月30日止,本公司尚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现金管理,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内投资于七天通知存款的余额为人民币137,467,000.00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石湾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内投资与七天通知存款的余额为人民币136,500,000.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2021年半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超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IPO不存在超额募集资金。

3、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0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披露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人民币:元

公司代码:600281 公司简称:太化股份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利润不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禁塑令”,勇担绿色引领、循环低碳的时代重任和社会责任,通过收购山西华阳生物降解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布局生物降解新材料产业,拓展转型发展战略空间。

山西华阳生物降解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6万吨/年PBAT生物降解新材料和2万吨/年生物降解塑料制品项目的实施主体,也是公司生物降解新材料产业的运营平台。目前该项目已开工建设,尚未投产。

证券代码:600281 股票简称:太化股份 编号:临2021-066号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下午在本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6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9名。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志武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址(www.sse.com)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上网报告全文。

二、关于2021年半年度计提大额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2544.11万元。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址(www.sse.com)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2021-067号公告。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81 股票简称:太化股份 编号:临2021-068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询证,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2021年半年度,营业收入为16669.87万元,上年同期为27299.63万元,同比减少38.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09.35万元,上年同期为240.75万元,同比减少685.39%;基本每股收益为-0.0274元/股,上年同期为0.0047元/股,同比减少682.9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0062元/股,上年同期为0.0055元/股,同比减少212.73%。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8月25日、8月26日、8月2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

经公司自查,并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函证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情况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风险提示

公司2021年半年度,营业收入为16669.87万元,上年同期为27299.63万元,同比减少38.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09.35万元,上年同期为240.75万元,同比减少685.39%;基本每股收益为-0.0274元/股,上年同期为0.0047元/股,同比减少682.9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0062元/股,上年同期为0.0055元/股,同比减少212.73%。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7日

证券代码:600281 股票简称:太化股份 编号:临2021-067号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计提大额信用减值损失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计提大额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范围和总金额

为客观反映2021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款项、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经测试,公司2021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2544.11万元。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具体说明

1、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以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1)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上半年,公司因贵金属业务拓展需要,产生了较大金额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为此公司按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账龄,合计计提689.46万元的坏账准备。

(2)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情况

公司于2016年投资2000万元申购了“历山 1 号基金”。现因基金投资标的存在被执行风险,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以“历山 1 号基金”现有净值1854.64万元计提减值损失。

三、本次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报告期,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544.11万元,将导致 2021 年半年度报表利润总额减少2544.11万元。

四、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大额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计提大额信用减值损失依据充分,计提大额信用减值损失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大额信用减值损失2544.11万元,并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为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公司对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的结果判断,公司部分资产已经发生减值,应对存在减值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经全体董事认真讨论与审议,基于谨慎、客观、公允的原则,同意公司2021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544.11万元。

(三)监事会意见

2021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度计提大额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544.11万元,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基于谨慎性原则,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依据充分,计提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后,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544.11万元。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36 证券简称:科兴制药 公告编号:2021-037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质与质押公告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045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质与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兴制药”或“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潘志友先生8月27日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相关职务并已办理完成相关离职手续。离职后,潘志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 目前公司的研发工作均正常进行,潘志友先生的离职未对公司整体研发工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收到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潘志友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潘志友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相关职务并已办理完成相关离职手续。离职后,潘志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一)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

潘志友先生,1982年出生,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发酵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至2011年任广东天普生化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16年至2019年任广州倍绣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纯化工艺主管,2019年7月至2020年9月任公司医药研究院工艺研究部负责人,2020年10月至今任公司医药研究院工艺研究中心纯化工艺研究部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志友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二)专利情况

潘志友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申请的专利均非单一发明人的专利,且均为职务发明创造。前述专利所有权均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专利的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其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潘志友先生任职期间内参与研发的专利情况如下: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与潘志友先生签署的《保密协议》,潘志友先生同意对基于《保密协议》所确定的全部商业秘密在保密义务期限内予以严格保密。同意在提供劳动、雇佣劳务与服务期间不组织、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任何竞争企业、或任何不正当使用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在其解除或终止劳动、雇佣劳务或者服务关系时,须将全部商业秘密(含载体)在办理解除或终止劳动、雇佣劳务或服务关系手续时返还公司;在解除或终止劳动、雇佣劳务或服务关系后,仍对其在公司工作期间接触、知悉的上述商业秘密,承担同等的保密义务以及不擅自使用商业秘密的义务;不以任何方式利用、传播、披露所掌握或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利用所掌握或知悉的商业秘密从事损害公司利益或者可能对公司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的活动,包括向之后任职单位披露或使用商业秘密、为其投资或自营企业利益使用商业秘密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潘志友先生离职后前往竞争对手处工作的情形。公司及董事会对潘志友先生在任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重大风险事项。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经过二十多年的内部培养和外部人才引进,公司目前拥有一支高素质、高学历、行业经验丰富的研发队伍,2021年6月30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182人,占员工总人数比例为13.07%,硕士以上学历人员占比37.91%。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

潘志友先生的离职对公司的技术优势、核心竞争力、业务发展和产品创新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涉及专利的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目前,潘志友先生已完成与研发团队的工作交接,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团队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工作。

四、保荐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研发团队、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相对稳定;潘志友先生已与公司办理相关工作的交接,其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和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潘志友先生已签署关于知识产权的保密及安排协议,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潘志友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申请的专利均非单一发明人的专利且均为职务发明创造。前述专利所有权均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专利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其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技术创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潘志友先生的离职未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8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均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76,840,7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4.85%。本次解质与质押前,均胜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318,383,996股,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为66.77%,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27%。本次解质与质押后,均胜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329,583,996股,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为69.12%,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09%。

● 均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剑峰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10,897,7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7.34%。本次解质与质押前,均胜集团及王剑峰先生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348,883,996股,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为68.29%,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50%。本次解质与质押后,均胜集团及王剑峰先生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360,083,996股,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为70.48%、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32%。

● 均胜集团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的风险。

一、本次股份解质情况

2021年8月27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均胜集团通知,均胜集团近日将原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宁波分行”)的本公司16,8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以及原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宁波鄞州分行”)的本公司37,1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二)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一)控股股东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均胜集团未来半年内到期的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6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约为1.26%,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44%,对应的融资余额为9,132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的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约为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对应的融资余额为0元。上述半年内及一年内到期的股份质押是向银行融资而提供的一种增信措施,均胜集团既可以在质押到期前偿还相应的借款或提供其他的增信措施解除质押,亦可以在质押到期时根据自身需求情况续签质押合同重新办理质押。

均胜集团办理股份质押业务是为均胜集团及本公司向银行融资而提供的一种增信措施,其股份质押的质权人均为商业银行,且大部分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均胜集团已经与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签署了《“总对总”合作协议》,并获得了首批“总行级合作客户”称号,与中国农业银行签订合作协议,通过双增信模式债券融资,为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助力。均胜集团及本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包括各自的营业收入、营业利润、自有资金、投资收益等,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二)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负面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治理、公司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均胜集团亦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