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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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加喜利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21-09-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09月02日

一、公告基本信息

二、基金募集情况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与本基金有关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不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认购申请并不代表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bobbns.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00-95526)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对应日(含,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起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3)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风险提示:

1、本基金初始募集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2、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3、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