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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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09-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95 证券简称:国电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1-62

债券代码:155522 债券简称:19国电01

债券代码:163327 债券简称:20国电01

债券代码:163551 债券简称:20国电02

债券代码:188139 债券简称:21国电01

债券代码:163880 债券简称:21国电S1

债券代码:188343 债券简称:21国电02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19号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进行资产置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住所变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关联交易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席会议并回避表决;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1,814,778,763股不享有表决权,不计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佳雪、文洋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