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9月15日

查看其他日期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
集体接待日活动暨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1-09-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7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中国红十字基金会

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04 证券简称:南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1-035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中国红十字基金会

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属于双方建立合作关系拟定的合作框架协议,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项需另行签订相关正式合作协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约定的四氧化三钴、三元前驱体供需数量为双方根据当前市场情况进行的合理预测,后续行业政策、市场供需情况如发生变化,相应数量会进行调整,公司不作销售保证,具体销售数量和销售价格以双方签署的订单为准。

3.若本协议的条款充分履行,将对公司在本协议执行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4.公司最近三年签署的框架协议不存在无进展的情况。

5.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伟股份”)与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钨新能”)于2021年9月14日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基于双方在战略合作方面的互补性和兼容性,为充分发挥双方技术、工程、资源、产线、产能等方面优势,提升企业效益,实现合作共赢。双方一致同意在矿产资源开发、产品供销、产品加工、信息合作等层面建立密切、长久及融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框架协议,具体合作事项将另行商谈约定。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对方介绍

公司名称: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2XWQAT7G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柯井社300号之一

法定代表人:杨金洪

注册资本: 25,157.2267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0日

营业期限:2016年12月20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锂电池材料及其配件的研发、制造、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他未列明制造业(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关联关系说明:厦钨新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领域

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如下方面建立密切、长久及融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1.矿产资源开发:双方同意在上游矿产资源方面开展合作,共同寻找镍、钴、锰等优质矿产资源进行合作开发,获取优势资源,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业务与技术的深入合作,保障供应稳定性以及成本优势。

2.产品供销:甲、乙双方将就四氧化三钴、三元前驱体等产品建立长期供销关系。

3.产品加工:甲、乙双方将就四氧化三钴、三元前驱体等产品加工进行合作。

4.信息合作:建立有效沟通机制,互相传递国内外行业相关信息,互通有无。

(二)主要合作内容与方式

1.甲乙双方本着战略合作精神,将在产品供销、加工方面进行长期稳定合作,力求月度均衡购销。自协议签署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甲乙双方预计四氧化三钴产品的供需量约为20,000-25,000吨/年;三元前驱体产品的供需量约为15,000-35,000吨/年。

2.甲乙双方后续合作时将另行签署购销合同、加工合同、购销订单等,进一步明确各方权责。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相关合同约定,维护彼此合法权益。

3.甲乙双方应共同建立市场风险预警、防范、处置机制,最大限度地保护双方利益。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厦钨新能作为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领域的重要企业之一,正极材料(包含钴酸锂和三元材料)总体产销量及市场占有率持续居国内正极材料行业首位,其中钴酸锂产品市占率接近 40%,是行业绝对龙头。厦钨新能拓展国内外众多知名锂电池客户,在3C锂电池领域,与ATL(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三星SDI、LGC(隶属于韩国LG集团)、村田、比亚迪、欣旺达、珠海冠宇等国内外知名电池企业建立稳固的合作关系,产品广泛应用于下游中高端3C电子产品中;在动力锂电池领域,与比亚迪、松下、宁德时代、中航锂电及国轩高科等知名电池企业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与厦钨新能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有利于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发挥双方业务协同效应,促进产能释放与规模扩展,全面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与效益增长。本次合作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属于公司产业链合作的重要举措,为公司新建产能释放提供充分保障。

若本协议的条款充分履行,将对公司在本协议执行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属于双方建立合作关系拟定的合作框架协议,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项需另行签订相关正式合作协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约定的四氧化三钴、三元前驱体供需数量为双方根据当前市场情况进行的合理预测,后续行业政策、市场供需情况如发生变化,相应数量会进行调整,公司不作销售保证,具体销售数量和销售价格以双方签署的订单为准。

3.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未发生变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

4.公司最近三年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署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关于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合作协议的履行周期较长,期间可能存在因政策变动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履行不及预期或终止的风险;

2、本次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业绩的影响需视后续合作落实情况及年度审计结果而定;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或意向协议见“六、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情况”。

一、合作协议签署概况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收到了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华和平医院管理(湖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华和平”)与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以下简称“红基会”)签订的《关于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博爱基层公卫援建计划”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双方同意就红基会委托南华和平运营维护红基会“博爱基层公卫援建计划” 援建的基层卫生院(站)(以下简称“卫生院(站)”)有关事宜开展深度合作。

本《合作协议》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合同,不涉及具体金额,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无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亦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将视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作对手方及“博爱基层公卫援建计划”的基本情况

1、合作对手方基本情况

(1)名称:中国红十字基金会

(2)理事长:郭长江

(3)原始基金:800万元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单北大街干面胡同53号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1000005000160090

(6)业务范围:(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开展红十字人道主义救助活动,促进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二)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三)协助政府改善贫困地区的医疗卫生条件,关注和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四)协助政府改善贫困地区的办学条件,资助和支持教育事业;(五)扶危济困,敬老助残,资助和支持老年福利事业;(六)开展与国际及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公益合作;(七)开展符合本会宗旨和红十字特色的其他公益活动;(八)广泛募集公益资本,增加基金来源,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公益基金的保值增值。

2、“博爱基层公卫援建计划”的基本情况

“博爱基层公卫援建计划”是在红基会已援建2,639家博爱卫生院(站)及万名乡医培训工作经验基础上,通过援建博爱健康e站,运用网络科技技术建设基层医疗信息化系统,实施基层医疗数字化转型、信息化管理的可行性,为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质量、公共卫生及防控防疫体系的发展探索新路径。

3、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否

4、类似交易情况:无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中国红十字基金会

乙方:南华和平医院管理(湖南)有限公司

1、合作原则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开、诚信的原则,对“博爱基层公卫援建计划”援建的卫生院(站)实施有效网络化运营管理,逐步建立线上线下网络基础服务,确保所援建卫生院(站)长期稳定的向基层提供卫生服务。

2、委托内容

(1)博爱基层公卫援建计划信息数字化管理平台开发

乙方按照甲方项目需求提供信息数字化管理平台开发,并在本合同期内根据甲方的需要进行升级维护服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承诺将该平台及平台形成的数据完整地移交给甲方,相关数据及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2)博爱基层公卫援建计划站点委托运维

甲方就博爱基层公卫援建计划援建的卫生院(站)委托乙方运营维护,运营维护费用标准:2万元/年/站,于每个站点交付使用后5日内支付第一笔费用,即1.5万元。本合同有效期内每满一年,乙方向甲方提交年度报告,甲方审核无误后向乙方据实支付尾款及第二年费用的75%。

3、合作期限和范围

(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即自2021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0日。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如双方无异议的,可由双方另行协商续签协议。

(2)双方合作范围为“博爱基层公卫援建计划”援建的全部新增卫生院(站)及甲方同意纳入网络管理的原甲方卫生院(站)。

4、权利义务

双方对“博爱基层公卫援建计划”信息数字化管理平台开发权责、卫生院(站)运维权责分别进行了相应的约定。

5、知识产权及保密

1)甲方向乙方人员提供的与涉及本合同内容相关的信息、素材及相关资料的知识产权归属于甲方或其他合法权利人,不视为对乙方或者乙方人员的转让,乙方及乙方人员仅能为履行本合同目的而使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及乙方人员不得擅自将上述信息、素材、参考资料的内容自行或许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转让;

2)甲乙双方应对其通过工作接触和通过其它渠道得知的有关对方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3)除本协议规定之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标识、标志、商业或项目信息、技术及其它资料。

6、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对协议各方均具有约束力。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协议之约定的均属于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限期停止并纠正违约行为;若违约方未及时停止并纠正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同时,守约方保有使用一切法律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力。

7、其他

本协议还就签约方的名称以及标识的使用、诚信条款、不可抗力、协议的变更、争议的解决等相关事项进行了约定,详细内容以双方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本次合作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合作协议的顺利履行,有利于公司拓展医院及诊所管理领域的业务,提升公司运维管理能力,优化公司业务结构。

2、合作协议的顺利履行,将对公司后续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积极影响,具体需视后续合作开展的情况及相关年度审计的结果确定。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与红基会不存在关联关系,合作协议的履行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现有的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协议而对交易对方产生依赖。

五、风险提示

1、“博爱基层公卫援建计划”系红基会5年(自2021年起)的援建计划。具体规模将依据实际援建卫生院(站)的数量及南华和平的展业情况确定。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2、医院及诊所管理等业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华和平医院管理(湖南)有限公司新增业务,南华和平可能存在履约不及预期的可能。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3、鉴于上述《合作协议》履约期限较长,在履约过程中,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变化以及自然灾害、社会性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及其他不可预计的事件等可能会影响合作协议的履行。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六、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情况

(1)2020年10月2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司南华干细胞再生医学临床转化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康佺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长期供货合作框架协议》(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截至目前,本协议正在履行中;

(2)2020年10月2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司南华干细胞再生医学临床转化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与湖南省医药销售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58)。截至目前,本协议正在履行中;

(3)2020年10月2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华干细胞再生医学临床转化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与湖南颐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5日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截至目前,本协议正在履行中。

七、其他说明

1、在签订本次合作协议前,公司对开展医院及诊所相关新业务进行了综合分析及论证,并召开了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与红基会合作建设“博爱基层公卫援助计划”项目相关事项的议题,公司经营层认为:(1)开展医院及诊所管理领域新业务有利于公司向下游业务发展和布局,提升医院及诊所运维管理的能力,为干细胞业务的发展奠定基础,同时构建公司新的盈利点;(2)医院及诊所管理领域的业务属南华和平新业务,南华和平具备相关展业资质,同时南华和平将在展业过程中,联合其他专业机构,逐步完善展业能力,包括人员配备、资金筹备等。

2、2021年6月15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产业基金”)的《关于公开征集协议转让不超过7%贵司股份的函》,财信产业基金拟通过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转让比例为公司总股本的7%;2021年6月28日及2021年7月13日,公司先后收到相关事项进展的函件,并于次日对外发布了进展情况的公告;2021年9月7日,公司收到财信产业基金《关于终止公开征集转让南华生物股份的通知》,因公开征集期满,同时意向受让方递交的意向受让申请及相关资料不符合《公开征集信息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所要求的受让方资格、条件,财信产业基金决定终止相关股权转让事项(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对外发布的2021-024、2021-025、2021-026及2021-034号公告)。

除上述情况外,在本次协议签订前的三个月内,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它持股变动的信息或情况,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持股变动的情形。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发生股份变动情形,公司及相关方将按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关于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博爱基层公卫援建计划”的合作协议》等文件。

特此公告。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1-113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禾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望科技”)、苏州禾望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禾望”);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本次为禾望科技及苏州禾望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其中为禾望科技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为苏州禾望担保金额为15,000万元,本公司已实际为禾望科技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20,712.66万元(不包含本次金额),为苏州禾望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29,743.99万元(不包含本次金额);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1、2021年9月13日,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深圳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禾望科技同华夏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最高额融资合同》提供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禾望科技向华夏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0,000万元,授信期限为2021年8月18日至2022年8月18日,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2021年9月13日,公司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约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禾望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招行苏州分行”)签署的《授信协议》提供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禾望向招行苏州分行申请15,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2021年8月23日至2022年8月22日,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8日、 2021年5月1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预计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禾望电气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禾望科技基本情况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苏州禾望基本情况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禾望科技担保的协议主要内容

1、保证人: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三年

4、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整

5、保证的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二)公司为苏州禾望担保的协议主要内容

1、保证人: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4、担保金额:人民币15,000万元整

5、保证的范围: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 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包括本次担保金额,公司累计实际担保余额为112,456.6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21%;分别为对全资子公司禾望科技的担保20,712.66万元、全资子公司苏州禾望的担保29,743.99万元、全资子公司海安博润新能源有限公司的担保50,000.00万元、参股公司深圳市万禾天诺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担保12,000万元。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5日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提前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98 证券简称:九州通 公告编号:临2021-067

转债代码:110034 转债简称:九州转债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提前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东上海弘康提前办理完成15,600,000股的解除质押手续,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3.86%,占公司总股本的0.83%。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楚昌投资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06,214,8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36%。本次股东股权提前解除质押后,控股股东楚昌投资及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中已质押的股份总数为411,371,17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45.39%,占公司总股本的21.95%。

2021年9月14日,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上海弘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弘康”)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已提前办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权提前解除质押的相关情况

上海弘康于2021年9月13日将15,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3%)提前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上海弘康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将暂时不用于质押。

二、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的股权质押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楚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昌投资”),上海弘康、中山广银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广银”)、北京点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点金”)、刘树林和刘兆年为楚昌投资的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楚昌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弘康、中山广银、北京点金、刘树林和刘兆年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906,214,8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36%。本次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办理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楚昌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中已质押的股份总数为411,371,17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45.39%,占公司总股本的21.95%。

截至本公告日,楚昌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600998 证券简称:九州通 公告编号:临2021-068

转债代码:110034 转债简称:九州转债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并依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授权(详见公司公告:临2020-074),公司正在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现将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参与对象实际认购和最终缴款的审验结果,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参与认购的员工共计1,894人,参与认购对象最终缴纳的认购资金合计 141,232,500.00元。公司将通过一次性非交易过户的方式,以9.00元/股的过户价格,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15,692,500股公司股票过户至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中。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

公司将持续关注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1-052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

集体接待日活动暨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23日(星期四)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站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远程方式

为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长峰”或“公司”)将参加“2021年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上证路演中心,参与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星期四)15:00至17:00。

届时公司董事、总裁苏子华先生,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刘磊先生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投资者可就关心的问题提前发至公司邮箱,投资者问题征集邮箱:db@casic.com.cn。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1-051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8日将会议通知以邮件、传真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于2021年9月14日上午9:30在航天长峰大厦七层第一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十一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半数以上的董事共同推选肖海潮董事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推荐,董事会选举肖海潮董事为公司董事会董事长,出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肖海潮先生简历附后。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15日

附:肖海潮先生简历如下:

肖海潮,男,籍贯陕西省西安市,1968年9月出生,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工程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研究员。

1990.07-1993.03 航空航天部二院二十三所四室技术员

1993.03-1994.06 航天工业总公司二院二十三所四室技术 员

1994.06-1998.05 航天工业总公司二院二十三所广播通讯 工程部工程师

1998.05-2004.04 北京长峰广播通讯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支部副书记、书记

2004.04-2007.08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二十三所通讯设备事 业部主任兼党支部书记

2007.08-2011.11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二十三所通讯设备事业部主任、北京长峰广播通讯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2011.11-2015.05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二十三所副所长 2012.02-2015.09 北京长峰广播通讯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2012.03-2015.09 北京长峰微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5.05-2016.08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发展计划部副部长

2016.08-2017.08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发展计划部副部长、 投资并购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

2017.07-2019.05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资产运营部部长、

发展计划部副部长

2019.05-2020.07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资产运营部部长

2019.11-2020.01 航天长峰朝阳电源有限公司董事长

2020.07-至今 航天科工智慧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2021.07-至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2021.09-至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1999年获二十三所优秀青年人才一等奖,中非共和国授予“荣誉军官骑士勋章”(援外工程);2001年获二院“百优十杰”青年,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导师,先进工作者;2006年获集团公司创新人才奖;2007年获二院建院50周年突出贡献奖、二十三所横向产品与民用产业突出贡献奖;2008年获二十三所建所50周年突出贡献奖;2014年获国防科技特等奖;2019年获国防企协管理创新一等奖;2020年获国防科技一等奖。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一205

债券代码:112612 债券简称:17正邦01

债券代码:128114 债券简称:正邦转债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正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邦集团”)持有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总数为779,677,3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76%,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质押后,正邦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份611,990,131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78.49%,占公司总股本的19.44%。

●截至2021年9月13日,正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1,226,705,672股,占正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的77.06%,占公司总股本的38.96%。

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接到控股股东正邦集团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权办理了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质押基本情况

注:本次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1、以上数据如存在尾差,是因四舍五入导致的。

2、程凡贵先生因辞去正邦集团董事及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监事职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程凡贵先生与正邦集团、江西永联的一致行动关系自动解除。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8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股东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202)。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正邦集团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41,81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5.36%,占公司总股本的1.33%,对应融资余额为31,205.2746万元;正邦集团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73,77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46%,占公司总股本的2.34%,对应融资余额为51,205.2746万元。

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永联”)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34,3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95%,占公司总股本的1.09%,对应融资余额为24,522.50万元;江西永联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55,045,597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2.38%,占公司总股本的4.92%,对应融资余额为130,117.50万元。

共青城邦鼎投资有限公司未来一年内无质押股份到期。

共青城邦友投资有限公司未来半年内无到期的质押股份;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7,5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9.74%,占公司总股本的0.24%,无融资余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正邦集团、江西永联、共青城邦鼎投资有限公司及共青城邦友投资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主要包括投资收益、上市公司股票分红等,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上述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

3、正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4、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对公司的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不产生影响;

(3)本次股份质押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四、备查文件

1、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