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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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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2021-09-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向公司全体员工发出增持公司股票倡议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16 证券简称:国际医学 公告编号:2021-057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向公司全体员工发出增持公司股票倡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际医学”)收到实际控制人刘建申先生提交的《关于向公司全体员工发出增持公司股票的倡议书》,具体内容如下:

鉴于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良好的发展局面,以及刘建申先生本人对公司管理团队与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刘建申先生倡议:公司和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全体员工积极买入国际医学股票(股票简称:国际医学;股票代码:000516)。刘建申先生承诺,按照本倡议的相关操作细则,凡2021年9月17日至10月11日期间通过员工本人证券账户以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净买入国际医学的股票,且连续持有12个月以上并在职的员工,若因在前述时间期间内增持国际医学股票产生的亏损,刘建申先生或其指定的下属公司将以自有资金予以补偿;若有股票增值收益则归员工个人所有。

一、实际控制人刘建申先生倡议员工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实施细则

1、因增持而产生亏损的定义

因增持产生的亏损指公司员工在2021年9月17日至2021年10月11日期间(以下简称“增持期间”)通过员工本人证券账户净买入的公司股票,连续持有12个月,在2022年10月11日当日收盘后(即增持期限12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如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停牌等事宜导致公司股票无法交易的,则该日期顺延),并且本人继续为公司在职员工的,如该部分公司股票市值低于其投资成本,则投资成本与当日收盘后股票市值的差额,在员工个人提交书面补偿申请及国际医学股票交易对账单后,由实际控制人刘建申先生或其指定的下属公司在2022年10月11日收市后一个月内以自有资金予以补偿。

2、净买入的公司股票的定义

净买入的公司股票是指公司员工在增持期间本人全部股票账户累计净增加的国际医学股票股数,净买入的公司股票股数计算公式为:2021 年10月11日收市后持有的公司股票股数减去2021年9月17日开市前持有的国际医学股票股数。

3、补偿金额计算方式

补偿金额=(增持期间净买入的股份均价注1-截至2022年10月11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补偿的股份数注2

注1:买入的股票均价=(∑分时成交的量*成交价)/净买入股数,参数选取采用先入先出的原则,即选取最后净买入的股数对应的成交量和成交价;

注 2:补偿的股份数为增持期间净买入股数和计算亏损日收盘时持有的公司股票数孰低为原则,每位员工增持的公司股份数不设上限;如在计算亏损日收盘前曾卖出公司股票导致持股数低于增持期间净买入股数,则补偿股份数为在此期间的历史最低持股数。

本次增持股票完成后12个月内,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增持股票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作相应调整。

4、补偿方式与资金来源

实际控制人刘建申先生或其指定的下属公司将以现金形式对员工因在增持倡议期间内增持公司股票产生的亏损予以补偿,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补偿金额也不存在最高金额限制。

5、补偿的时点

实际控制人刘建申先生或其指定的下属公司将在2022年10月11日收市后一个月内完成对因本次增持而产生亏损的员工补偿。如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停牌等事宜影响计算交易亏损的时间,则相关日期顺延。

6、补偿的可行性

此次倡议增持范围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员工,增持期间短且需连续持有公司股票12个月以上,整体增持金额可控,同时实际控制人刘建申先生具备相应履约能力,相关补偿具备可行性。

7、补偿申报

为便于工作安排,增持公司股票的员工应在增持期间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以公司各部门、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单位向公司证券管理部提交书面的增持公司股份交易信息。如达到亏损补偿条件的,增持员工应在2022年10月11日收市后5个工作日内,以公司各部门、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单位向公司证券管理部提交书面补偿申请及国际医学股票交易对账单,如员工未主动申报登记导致遗漏补偿的,将不予补偿。

二、本次补偿承诺将纳入承诺事项管理

为确保实际控制人刘建申先生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本次补偿承诺将纳入实际控制人刘建申先生对员工的承诺事项管理,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关注并披露承诺履行情况。

三、相关增持行为的会计处理方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一一股份支付》及相关《讲解》,“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 具有以下特征:

1、“股份支付” 是企业与职工或其他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只有发生在企业与其职工或向企业提供服务的其他方之间的交易,才可能符合股份支付准则对股份支付的定义;

2、“股份支付” 以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服务为目的的交易。企业获取这些服务或权利的目的在于激励企业职工更好地从事生产经营以达到业绩条件而不是转手获利等;

3、“股份支付” 交易的对价或其定价与企业自身权益工具未来的价值密切相关。

综上所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建申先生的此次倡议是基于其对公司投资价值判断以及对企业未来发展前景充满信心,本次倡议并不与公司业绩挂钩,也与员工服务贡献无关,员工按市场价格在二级市场进行自主购买公司股票。本次倡议公司无需进行会计处理,也不属于“股份支付”。

四、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现有人员情况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现有员工总数7966人,其中行政人员1635人,技术人员6134人,财务人员154人,销售人员43人。

五、员工购买股票的资金来源及购买股票的表决权归属

公司员工本次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员工自有资金。员工在倡议增持期间购买股票为员工自愿行为,购买的股票所有权和表决权归员工个人所有。

六、实际控制人刘建申先生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实际控制人刘建申先生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充满信心的相关陈述,仅代表刘建申先生的个人意见,非公司董事会决议,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承诺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请理解预计、判断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七、风险提示

1、公司经营层面风险

受宏观经济政策和行业政策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公司经营过程中存在的经营风险、市场风险等风险仍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结果产生影响。

2、倡议人的履约风险

此次倡议增持对象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全体员工,增持期间较短且需连续持有公司股票 12 个月以上并且为公司在职员工,整体增持金额可控,公司认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建申先生具备相应承诺的偿还能力,但仍请投资者关注其履约风险。

3、股价波动的风险

股票市场价格不仅取决于上市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业绩,还受宏观经济周期、利率水平、资金供求关系等众多因素的影响,同时也会因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预期等不可控因素的变化而产生波动。因此,本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可能因上述因素出现偏离其价值的波动,本公司提醒投资者,需关注股价波动产生的风险。

4、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刘建申先生作为实际控制人通过公司控股股东陕西世纪新元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67,191,4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10%;陕西世纪新元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387,258,8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4.66%,占公司总股本的17.02%。经风险排查,其目前自身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目前暂未发现股份质押到期无法偿还资金的风险。公司将根据其股份质押情况持续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5、员工增持行为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公司员工是否响应倡议增持公司股票属于其自主决定行为,其是否增持公司股票及增持数量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国投瑞银安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9月1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基金募集期间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支付。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10万份;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10万份。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请投资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后,及时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0-6868、0755-83160000和网站(http://www.ubssdic.com)查询。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1临-045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

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1-087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

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自2021年9月8日起,公司股票已连续7日触及涨停,累计涨幅为91.57%。同期,深证A指累计涨幅为-2.24%。公司已于9月9日、9月14日两次披露《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2、公司市盈率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处于较高水平,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2021年9月15日、9月16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因相关人员工作调动,公司目前正酝酿对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改选、改聘事宜;

5、除上述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因相关人员工作调动,公司目前正酝酿对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改选、改聘事宜。除该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3、自2021年9月8日起,公司股票已连续7日触及涨停,累计涨幅为91.57%。同期,深证A指累计涨幅为-2.24%。公司已于9月9日、9月14日两次披露《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经自查,公司市盈率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处于较高水平。

同行业部分其他公司的市盈率如下: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丰城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开华先生和王敏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为偿还质押贷款,降低质押率,有力配合推动上市公司治理质量的提升,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丰城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开华先生和王敏女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0,620,739股,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1.4763%的股份,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丰城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开华先生和王敏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进展情况

1、股份减持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1、本次减持过程中,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因误操作导致买入400,000股,详见公司2021年7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误操作导致买入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故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数差额与减持数量相差400,000股。

2、上述表格中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事项除误操作外均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形。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丰城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开华先生和王敏女士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

3、本次减持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丰城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开华先生和王敏女士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近日,公司完成上述子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了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新亚强(上海)硅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MA7AJ21207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初琳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1年9月10日

营业期限:2021年9月10日至不约定期限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苏召路1628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新化学物质进口;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检验检测服务;报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气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办公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固体废弃物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环境应急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环境应急技术装备销售;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销售代理;日用家电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信设备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企业总部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科技中介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公司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155 证券简称:新亚强 公告编号:2021-048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公司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1年9月14日、9月15日、9月16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收到安徽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6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安徽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88)。公司董事会就此事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将吸取经验教训,以此为戒,加强内控,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治理水平,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

3、《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6日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德豪 编号:2021一89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安彩高科 公告编号:2021-047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彩高科”、“公司”)定于2021年9月23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已于2021年9月8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安彩高科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6)。根据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9月23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安阳市中州路南段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23日

至2021年9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00(2.01一2.05、2.07、2.09、2.10)、7、10、11、12、13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4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00(2.06、2.08)、3、4、5、6、8、9、15、16、17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8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8月14日、9月8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3、4、6、7、8、9、10、11、12、13、15、1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3、6、7、8、9、15、1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资料;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资料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等持股证明资料,信函上请注明“安彩高科股东大会”字样。

4.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二)登记地点

河南省安阳市中州路南段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联系方式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中州路南段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邮政编码:455000 联系电话:0372一3732533

传真:0372一3938035 联系人:杨冬英、朱玉红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