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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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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9-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43 900924 证券简称:上工申贝 上工B股 公告编号:2021-043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9月8日以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发表意见的董事9名,实际发表意见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7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产品。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在有效期内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相关事宜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实施。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1-0045号公告。

上述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843 900924 证券简称:上工申贝 上工B股 公告编号:2021-044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8日以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9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发表意见的监事3名,实际发表意见的监事3名。三名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7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的约定存款、国债、理财产品等。投资产品必须同时符合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得质押。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在公司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同意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843 900924 证券简称:上工申贝 上工B股 公告编号:2021-045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的约定存款、国债、理财产品等。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7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产品。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在有效期内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69号文)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4,576,88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95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814,655,556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17,654,990.98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7,000,565.02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8月30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38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实际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将用于“特种缝制设备及智能工作站技术改造项目”和“投资设立南翔研发与营销中心项目”。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本着资金安全同时兼顾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产品范围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的约定存款、国债、理财产品等(以下统称为“投资产品”)。

上述投资产品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影响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不得质押。

(三)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7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信息披露

公司购买投资产品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内容包括购买投资产品的名称、额度、期限、收益以及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等。

(五)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上述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产品的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现金管理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实施。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由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情况递减,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室进行日常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的投资情况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已分别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钥桥路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民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虹口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将按照相关监管要求进行管理。上述银行均为股份制上市商业银行,与公司除存在存贷款等业务往来外,不存在其他方面的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授权额度内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风险低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

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带来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规划、使用进度并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低风险的保本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现金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及有效期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7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2021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7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的约定存款、国债、理财产品等。投资产品必须同时符合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得质押。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在公司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同意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实施。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及公司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9月1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七、公司累计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本金余额为1.25亿元,其中:募集资金为0亿;自有资金为1.25亿。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843 900924 证券简称:上工申贝 上工B股 公告编号:2021-046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69号文)核准,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工申贝”)向8名特定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4,576,88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95元,募集资金总额814,655,55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共计17,654,990.98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7,000,565.02元。保荐及承销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扣除保荐承销费后已将剩余资金划付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30日全部到位,并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389号)。相关情况可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及相关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分别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钥桥路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民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虹口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上述银行或其上级机构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保荐机构及前述专户银行均严格按照协议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截至2021年9月15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注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支行是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的下属分支机构,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注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钥桥路支行是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的下属分支机构,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注 3:上表中合计金额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额部分为尚未扣除及待置换的发行费用。

三、《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民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虹口支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 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与专户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申万宏源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申万宏源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申万宏源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专户银行应当配合申万宏源的调查与查询。申万宏源每半年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4、公司授权申万宏源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秦明正、王鹏可以随时到专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保荐代表人向专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申万宏源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专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专户银行按月(每月10日前)向公司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申万宏源。

6、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申万宏源,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申万宏源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申万宏源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专户银行,同时按本协议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专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公司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申万宏源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可以主动或在申万宏源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申万宏源发现公司、专户银行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本协议自公司、专户银行、申万宏源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91 证券简称:京能置业 公告编号:临2021-030号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2号院4号楼2单元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昝荣师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董事刘德江先生、孙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张伟先生、监事刘海燕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于进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北京丽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在关联股东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收购北京丽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36084.67万元人民币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协议收购北京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北京丽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总金额为人民币36084.67万元。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予涵、李卫华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600791 证券简称:京能置业 编号:临2021-031号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深圳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

“售后回租”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内容: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海航东海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海航公司”)拟与深圳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 融资金额不高于3亿元,期限3年,年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近12个月内,公司与京能集团及深圳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未进行类似的售后回租或相关交易。

● 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关联交易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海航公司拟与深圳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融资金额不高于3亿元,期限3年,年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售后回租”的标的物为天津海航公司开发的京能·海语城项目一期未售住宅、未售商业配建、未售车位及京能·海语城项目二期未售住宅,上述标的物的估值不低于35000万元。

(二)本次关联交易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在关联董事刘德江先生、孙力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与深圳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深圳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京能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四)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五)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截至上述关联交易前,公司没有与关联公司发生的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深圳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京能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1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201室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定慧北里23号蓝宏中心

企业性质:国有企业

法定代表人:侯凯

注册资本: 100758万元

公司成立日期: 2014年5月5日

经营范围: 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融资租赁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主要财务指标:2020年经审计的期末资产总额337,089.22万元,净资产126,436.37万元,营业收入12,916.61万元,净利润6,185.72万元。2021年6月未审计期末资产总额341,049.96万元,净资产129,371.99万元,营业收入7,927.43万元,净利润2,935.62万元。

(三)深圳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四)关联方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深圳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作为京能集团全资子公司和融资租赁业务实施主体,坚持深耕电力能源、节能环保等领域,积极开拓清洁能源投资领域。2021年8月,深圳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租赁资产本金余额为273876.26万元;2020年,租赁资产本金余额为316662.69万元;2019年,租赁资产本金余额为208380.35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物: 天津海航公司开发的京能·海语城项目一期未售住宅、未售商业配建、未售车位及京能·海语城项目二期未售住宅。

(二)标的物权属: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天津海航公司拟与深圳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售后回租项目融资租赁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1.标的物:天津海航公司开发的京能·海语城项目一期未售住宅、未售商业配建、未售车位及京能·海语城项目二期未售住宅;

2.融资总金额:不高于人民币30000万元;

3.融资期限:3年;

4.年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利用部分存量资产进行融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利用率,拓宽了公司的融资渠道。获取资金后,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资金到位后,租赁期内的利息及费用支出会相应增加公司当期的财务费用。在售后回租期间,不影响公司对标的物的使用权和经营收益权。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2021年9月1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在关联董事刘德江先生、孙力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与深圳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的议案》。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存在有损公司利益及损害公司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况。本次融资有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召开本次董事会的会议程序,以及会议的审议过程及表决情况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融资拓宽了本公司的融资渠道,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与深圳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与深圳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

● 报备文件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791 证券简称:京能置业 编号:临2021-032号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委托北京京能建设集团

有限公司对售楼处等工程施工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京能京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京西公司”)拟委托北京京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建设集团”)进行租赁样板间、售楼处精装修工程的施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京能育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育兴公司”)拟委托京能建设集团进行样板间室内精装修及景观示范区工程的施工。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京能建设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过去12个月公司与京能建设集团进行的交易:2021年4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京能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京能建设集团开展京能·云璟壹号项目售楼处及样板间精装修工程的施工,交易金额为700.6万元。

● 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关联交易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京能京西公司拟委托京能建设集团进行租赁样板间、售楼处精装修工程的施工;公司全资子公司京能采育公司拟委托京能建设集团进行样板间室内精装修及景观示范区工程的施工。上述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上述关联交易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在关联董事刘德江先生、孙力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委托北京京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租赁样板间、售楼处精装修工程施工的议案》《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委托北京京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样板间室内精装修及景观示范区工程施工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意见。

(三)截至上述关联交易前,公司没有与关联公司发生的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京能建设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京能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京能建设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北京京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企业住所:北京市门头沟区黑山大街32号

法定代表人:韩宇峰

注册资本:36256.48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照明工程设计、消防设施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咨询;城市园林绿化;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周转材料租赁;销售建筑材料、塑钢门窗、塑料制品;物业管理;设计、制作广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煤炭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咨询;煤矿开采技术服务;企业管理;普通货运。

实际控制人: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末,京能建设集团经审计的资产总额408642.54万元,资产净额40459.02万元,营业收入250503.33万元,净利润1281.06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基本情况

1.京能京西公司拟委托京能建设集团进行京能·西山印项目的租赁样板间、售楼处精装修工程的施工。

2.京能育兴公司拟委托京能建设集团进行京能·丽墅项目的样板间室内精装修及景观示范区工程的施工。

(二)交易方式及主要内容

京能·西山印项目的合同主体:京能京西公司、京能建设集团;价格:3934168.18元;支付方式:网银支付。京能·丽墅项目的合同主体:京能采育公司、京能建设集团;价格:4968548.58元;支付方式:网银支付。

(三)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审核依据《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2)》及其配套文件等国家及项目所在地区的现行有关工程造价的法律、法规文件、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用标准(2020版)《京建发〔2020〕316号》等文件,定价公允有效,最终定价符合市场公平竞争原则。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五、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在关联董事刘德江先生、孙力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委托北京京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租赁样板间、售楼处精装修工程施工的议案》《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委托北京京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样板间室内精装修及景观示范区工程施工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有损公司利益及损害公司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是合法的,公司关联董事就相关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委托北京京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工程施工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委托北京京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工程施工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

● 报备文件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稳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9月17日

一、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长信稳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在符合基金法定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本次分红方案符合合同约定。

二、与分红有关的其他信息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重要事项

1、本次分红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4、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权益登记日2021年9月23日申请设置的分红方式对当次分红无效)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事宜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网站:https://www.cxfund.com.cn

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

五、风险提示

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初始面值或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9月17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稳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

(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9月1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 自2021年9月17日起(含2021年9月17日)对长信稳益纯债债券(交易代码:003349)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进行限制,即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长信稳益纯债债券的金额不超过10万元。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长信稳益纯债债券的金额超过10万元,则10万元确认申购成功,超过10万元金额的部分本公司将确认失败;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万元,本公司将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10万元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部分本公司将确认失败。

2.2在长信稳益纯债债券暂停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公司将正常办理长信稳益纯债债券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及转换转出、赎回等业务。长信稳益纯债债券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2.3 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4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本公司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途话费);

2)本公司网址:www.cxfund.com.cn。

2.5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9月17日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信财富”)签订的代销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9月17日起通过泰信财富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基金转换、基金定投业务及费率优惠,具体公告如下:

一、代销基金

■■

二、投资者可在泰信财富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基金定投”)等业务,相关规则遵照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以及上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三、重要提示

1、目前,金鹰民丰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大视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金鹰大视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金鹰产业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金鹰产业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仍处于封闭期,暂不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基金定投等业务,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基金定投等业务的时间另行公告。

2、基金定投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3、金鹰成份股优选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费用采取后端收费模式。

4、转换不适用基金:对于本公司后端收费模式基金以及中登系统基金不支持与其他基金之间相互转换;对于同一只基金不同份额之间不支持相互转换。

5、本公司旗下基金在泰信财富的申购、定投费率折扣最低不低于0.1折,泰信财富在此基础上实施的费率优惠活动本公司不再进行限制,投资者通过泰信财富申购、定投本公司旗下适用基金(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其申购、定投费率以泰信财富公布的费率优惠活动为准。优惠前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6、本基金管理人其他基金如新增泰信财富为代销机构,将同时开通基金转换、基金定投及费率优惠,我司不再另行公告。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泰信财富

客服电话:4000048821

公司网址:www.taixincf.com

(2)本公司

客服电话:400-6135-888

公司网址:www.ge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中国证监会对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不代表对基金收益和风险的实质性判断和保证。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投资者购入基金时,投资者应确认已知悉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货币市场基金、ETF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基金品种或情形除外。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基金投资人投资于基金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7日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

新增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基金转换、基金定投业务及费率优惠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