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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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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1-09-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27 证券简称:圣 济 堂 编号:2021-054

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1-110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8日、2021年7月10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9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9月16日,公司本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1,340,50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0016%,成交的最低价格为2.42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2.96元/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81,941,856.96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并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1-109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瀚叶股份”)2020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9.1条规定,公司股票于2021年5月2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1年6月19日、2021年7月17日、2021年8月17日披露了《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

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重大缺陷:

1.瀚叶股份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度报告和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年3月25日,瀚叶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3号),因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瀚叶股份在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2.瀚叶股份子公司成都炎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炎龙科技”)2020年员工大量离职,业务停滞;2020年12月31日应收四家主要客户账款合计34,243.18万元均未能在合同约定的信用期内收回。因此导致大额的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和包括商誉在内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炎龙科技在客户收款管理上存在重大缺陷,瀚叶股份在对炎龙科技的管控上存在重大缺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9.1条规定,公司股票于2021年5月2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披露的《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

(二)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1.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结合公司实际修订和完善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优化公司业务及管理流程,强化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管理与执行力度,确保公司持续规范运作。

2.加强对各分、子公司的管理,严格要求各分、子公司按照公司内控管理权限与审批决策程序履行相应的审批流程,各分、子公司负责人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汇报业务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防范经营风险的发生。

3.加强内部控制培训,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

4.截至目前,炎龙科技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页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页游”)主要客户JWF DEVELOPMENT CORP.、APPROPRIATE DEVELOP LIMITED、UNUSUAL ENTERPRISE LIMITED和THUMB TECHNOLOGY ENTERPRISE INC.等四家公司未按承诺履行回款义务,相关应收账款仍未能收回。炎龙科技及上海页游已于2021年9月10日向萨摩亚最高法院递交对上述债务人JWF DEVELOPMENT CORP.、APPROPRIATE DEVELOP LIMITED、UNUSUAL ENTERPRISE LIMITED和THUMB TECHNOLOGY ENTERPRISE INC.等四家公司的破产申请,萨摩亚最高法院已受理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对债务人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通过各种合法途径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因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9.1条第(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9.5条规定,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宜,于 2019 年12月21日公告了《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76)。

2020年3月27日,公司第七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出售贵州赤天化桐梓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关于〈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在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其持有的贵州赤天化桐梓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资产出售”)。本次资产出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8日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交易进展情况

2020年3月30日,公司在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对贵州赤天化桐梓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进行正式挂牌,挂牌期自2020 年 3 月 30 日至 2020年 4 月 13 日。

2020年4月13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34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4月14 日披露的《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及中介机构积极准备《问询函》的回复工作。鉴于《问询函》回复涉及的内容较多,相关工作无法在2020年4月20日前完成。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与完善,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2020年4月28日、2020年5月8日披露了《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并于2020年5月16日公告了《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和《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

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收到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信息披露截止的情况说明》,贵州赤天化桐梓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自2020年3月 30 日发布信息披露起,至 2020年4月13日信息披露截止,未有意向受让方向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标的项目所需申请及相关资料,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15日公司披露的《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桐梓化工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2020年6月2日,经公司第七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0年6月3日起在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再次公开挂牌转让标的资产,将挂牌价格由93,333.62万元调整为84,000.26万元,较首次挂牌价格下调10%,保证金金额调整为16,000万元,挂牌起止日期为2020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16日,其他交易条款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贵州赤天化桐梓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收到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信息披露截止的情况说明》,贵州赤天化桐梓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自2020年6月3日发布信息披露起,至 2020年6月16日信息披露截止,未有意向受让方向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标的项目所需申请及相关资料,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6月18日公司披露的《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桐梓化工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

2020年8月25日,经公司第七届四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管理层继续推进出售桐梓化工100%股权的议案》,董事会授权管理层以第二次挂牌的条件为基础,继续推进标的资产出售事宜,以多种方式寻找意向受让方。待相关条件满足时,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对本次重组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依照法定程序召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组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6日公司披露的《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四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

三、风险提示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尚未确定,能否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征集到符合条件的受让方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资产出售存在流拍风险。

目前,公司及相关各方正稳步推进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工作。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票被司法拍卖的进展暨可能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1-079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票被司法拍卖的进展暨可能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6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东孙洁晓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9日披露了控股股东孙洁晓先生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因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违约被质权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司法冻结,详见《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2021-013);于2021年6月9日披露了孙洁晓先生所持部分股份因质权人中信证券申请强制执行,被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司法拍卖事项,详见《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票被司法拍卖暨可能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2021-051);于2021年6月19日披露了孙洁晓先生经与中信证券协商一致,中信证券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回前述拍卖,详见《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票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2021-057);于2021年8月21日披露了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挂拍了孙洁晓先生所持有的7,000万股公司股票(上述7,000万股将分成7笔同时拍卖,单笔拍卖股份数量为1,000万股),详见《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票被司法拍卖的进展暨可能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2021-071)。

一、事项目前进展情况

孙洁晓先生经与中信证券协商一致,中信证券已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回前述7笔拍卖中的2笔拍卖(每笔拍卖股份数量为1,000万股,共撤回拍卖股份数2,000万股),剩余5,000万股拍卖仍在“淘宝网”(www.taobao.com)维持其原有拍卖流程,具体情况如下:

(注:本公告比例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与实际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司法拍卖的内容详见阿里拍卖·司法平台公示的相关信息。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拍卖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拍卖的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孙洁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袁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95,560,0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07%。其中处于质押状态股份数为324,224,9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74%;处于司法冻结状态股份数为364,5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32%。除上述累计被司法拍卖股份外,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其他股份被拍卖的情形。

三、本次司法拍卖拟被动减持的主要内容

1、拟被动减持的原因:质权人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孙洁晓先生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进行强制执行。

2、拟被动减持股份来源:IPO首发股及其转增股、二级市场增持取得的股份。

3、拟被动减持方式:司法拍卖。

4、拟被动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本次拟被动减持数量合计为5,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3%。

5、价格区间:根据阿里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相关信息,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不到保留价不成交。拍卖财产经过评估的,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市价确定,并征询当事人意见。第一次拍卖起拍价不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70%。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人民法院可以酌情降低起拍价,但降低的数额不会超过前次起拍价的20%。本次拟司法拍卖孙洁晓先生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5,000万股,均分为5个拍卖标的同时拍卖,5宗拍卖标的起拍价均为3,580万元,具体拍卖价格以最终成交价确定。

四、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洁晓先生不存在与拟减持股份相关仍在履行中的承诺和保证,减持前述股份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五、本次司法拍卖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上述股份被拍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还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上披露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1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9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9:15 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南关路2号附3号民和股份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孙希民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股东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9人,代表的股份为141,631,6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868%;其中,中小股东13人,代表的股份为13,777,8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483%。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人,代表的股份为127,853,7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6385%。

(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3人,代表的股份为13,777,8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483%。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9、股权登记日

2021年9月10日(星期五)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802,334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3%,反对7,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7%,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3,770,8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2%;反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关联股东回避情况:公司董事长孙希民先生为参股公司宝泉岭农牧副董事长,孙希民先生作为关联人,董事孙宪法先生作为孙希民先生的一致行动人,2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1,624,68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1%,反对7,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3,770,8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2%;反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1,631,68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3,777,8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1,624,68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1%,反对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7,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3,770,8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8%。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杨依见律师王阳光律师发表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ST中天 公告编号:临2021-101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30证券简称:中国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1-036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6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9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位,实际出席董事9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齐子鑫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

2021年9月2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北京一中院已对165名原告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公司应赔偿金额为47,314,756.09元(含赔偿金额及诉讼费用)(详见公司临2021-032号公告)。截至目前,公司已就该系列案件累计计提预计负债40,277,969.27元。目前根据前述一审判决,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的相关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拟于2021年9月补充计提预计负债7,036,786.82元,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7,036,786.82元。由于一审判决尚在上诉期内,最终对公司利润的具体影响金额以法院最终判决及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董事会意见: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预计负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预计负债。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上述事项的独立意见。

董事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00730证券简称:中国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1-037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9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9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位,实际出席监事5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廖航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

2021年9月2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北京一中院已对165名原告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公司应赔偿金额为47,314,756.09元(含赔偿金额及诉讼费用)(详见公司2021-032号公告)。截至目前,公司已就该系列案件累计计提预计负债40,277,969.27元。目前根据前述一审判决,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的相关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拟于2021年9月补充计提预计负债7,036,786.82元,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7,036,786.82元。由于一审判决尚在上诉期内,最终对公司利润的具体影响金额以法院最终判决及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监事会意见: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预计负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预计负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00730证券简称:中国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1-038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

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2021年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上证路演中心,参与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星期四)15:00至17:00。

届时公司的董事长、董事齐子鑫先生及董事、总经理(代)、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朱怡然女士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16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9月14日、9月15日、9月1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 森宇化工油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宇化工”)及其关联方计划自2020年7月3日至2021年7月2日增持公司股票不低于5,000万股,不超过10,000万股普通股股票;截至2021年7月2日,森宇化工及其关联方未实施增持计划,本次增持计划终止。

●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一、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情况

公司股票于9月14日、9月15日、9月1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营业收入为40,183.0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510.8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3,348.2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及账户大部分已处于冻结状态,导致公司融资能力下降,加剧公司资金紧张状况,对公司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2、经公司自查,并询证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回复确认,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的重大影响。

4、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相关的筹划、商谈、协议、意向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违规担保剩余所涉及诉讼公司可能需要承担相应担保责任的违规担保本金余额为150,279.47万元,公司通过法院判决确定的需承担的担保金额约为132,899.65万元(不包含未定利息)。公司涉及诉讼的违规担保案件共计17件,一审均已判决。

(二)因债务逾期,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及账户大部分已处于冻结状态,导致公司融资能力下降,加剧公司资金紧张状况,对公司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可能存在因债务逾期面临诉讼仲裁、银行账户冻结、资产被查封等进一步扩大的风险,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一定影响。

(三)中国森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森田”)、森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田投资”)、森宇化工油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宇化工”)计划自2020年7月3日至2021年7月2日增持公司股票不低于5,000万股普通股股票,不超过10,000万股普通股股票;截至2021年7月2日,本次增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结束,中国森田、森田投资、森宇化工未实施增持计划,本次增持计划终止。

(四)公司2021年半年度未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3.2的相关规定,如果2021年度公司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17日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25 证券简称:云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0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日新中路360号凯旋大厦15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何娟娟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李斌等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名称: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股东大会现场及网络非累积投票表决结果,上述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增补茹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革、杨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根据以上事实和文件资料,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600725 证券简称:云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51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维股份”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9月1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各监事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监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选举茹毅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查文件: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9月17日

附件:

茹毅先生简历

茹毅,男,汉族,中共党员,1976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工程师。1999年6月参加工作,历任云南省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部门助理,云南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工作与人力资源管理部主任助理、副主任、能投集团培训中心副主任,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党委书记,云南省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长,云南省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云南国资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0643 证券简称:爱建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56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9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拟用于公司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18元/股(含),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0.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0.8亿元(含)。(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对外披露的临2020-059号公告)

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其他详细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0-060)。

二、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1年1月25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1年1月26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0)。

(二)2021年9月15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975.017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0%,购买的最高价为6.86元/股、最低价为6.5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6575.631974万元。(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至9月对外披露的临2021-012号、015号、029号、034号、040号、044号、048号、053号公告)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中规定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18元/股(含),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0.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0.8亿元(含)。本次回购方案实际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下限,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2020年9月24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本次回购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总数为9750174股,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续拟用于公司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具体如下:

注1:公司2021年共三笔限售股解禁,其中一笔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两笔为股改限售股解禁,总计184996581股,详见公司临2021-007号、011号、047号公告。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的9750174股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后续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在披露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6个月内完成转让。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启动另行处置的程序,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特此公告。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