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9月23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1-09-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

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232 证券简称:格尔软件 公告编号:2021-063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

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格尔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尔安全”)、上海格尔安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尔安信”)。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格尔安全及格尔安信共享该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包含本次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0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订单贷、贸易融资、票据贴现、商业汇票承兑、商业承兑汇票保兑/保贴、国际/国内保函、海关税费支付担保、法人账户透支、衍生交易、黄金租赁等一种或多种授信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格尔安全及格尔安信共享该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授信协议》、《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以下简称“担保书”)及《担保合作协议》,为格尔安全、格尔安信共享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债权额分别为人民币10,000万元和人民币2,000万元,总计12,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三、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一)格尔安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二)格尔安信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人: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担保人:上海格尔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格尔安信科技有限公司

(三)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四)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12,000万元

(五)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六)保证期间: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七)保证范围:

1.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共享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2.如银行向授信共享申请人(被担保人)提供的贷款或其他授信本金余额超过授信额度金额,则保证人对授信余额超过授信额度金额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仅就不超过授信额度金额的贷款或其他授信本金余额部分及其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尽管有前述约定,但本保证人明确:即使授信期间内某一时点债权人向授信共享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或其他授信本金余额超过授信额度金额,但在债权人要求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时各种授信本金余额之和并未超过授信额度,本保证人不得以前述约定为由提出抗辩,而应对全部授信本金余额及其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等(具体以第1条所述各项范围为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在授信期间内银行为授信共享申请人(被担保人)办理新贷偿还、转化旧贷或信用证、保函、票据等项下债务(无论该等旧贷、信用证、保函、票据等业务发生在授信期间内还是之前),保证人确认由此产生的债务纳入其担保责任范围;

4.授信共享申请人(被担保人)申请叙做进口开证业务时,如在同一笔信用证项下后续实际发生进口押汇,则进口开证和进口押汇按不同阶段占用同一笔额度。即发生进口押汇业务时,信用证对外支付后所恢复的额度再用于办理进口押汇,视为占用原进口开证的同一额度金额,本保证人对此予以确认。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业务开展效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能够支持全资子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战略。本次担保对象皆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具有实际控制和影响,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申请银行授信并提供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次公告披露日,除本次新增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形。本次新增担保1.2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02%。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3日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放弃参股子公司股权优先

受让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1一053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放弃参股子公司股权优先

受让权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拟放弃参股子公司一一深圳银泰矿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银泰矿业”)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

● 公司放弃银泰矿业股权优先受让权不涉及新增投资,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银泰矿业为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此次放弃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未改变公司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 本次放弃银泰矿业股权优先受让权,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交易概述

银泰矿业是由浙江七诚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七诚”)、深圳市星湖瑞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湖瑞盈”)、罗碧莉和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1798.0195万元,直接持有股权17.6277%。

浙江七诚拟将其持有的出资份额5842.1765万元(其中包括已出资实缴1978.6765万元、未实缴出资额3863.5万元)以人民币1978.6765万元转让给岳阳耀宁天赐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宁天赐”)。变更后,耀宁天赐、星湖瑞盈、罗碧莉为银泰矿业的普通合伙人,公司为银泰矿业的有限合伙人,耀宁天赐担任银泰矿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根据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公司并无增持银泰矿业持股比例的需求,公司同意放弃上述拟转让股权的优先受让权,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转让前后银泰矿业的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转让前

转让后

本次放弃优先受让权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一)目标企业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银泰矿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Y0XH3C

类型:有限合伙

经营场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滨河大道南京基滨河时代广场北区(二期)1705

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七诚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翟星海)

成立日期:2018年01月05日

经营范围:商事主体的经营范围由章程确定,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批准的项目,取得许可审批文件后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上述一年财务指标已由深圳华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一期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银泰矿业为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银泰矿业1798.0195万元,直接持有股权17.6277%。

(二)转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七诚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352429441T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鑫运时代金座3幢809室

法定代表人:翟星海

成立日期:2015年08月18日

经营范围:服务:金融信息服务。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上述财务指标未审计。

(三)受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岳阳耀宁天赐矿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600MA7AJ45K96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岳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木里港岳阳现代装备制造产业园科研楼5层

法定代表人:李正斌

成立日期:2021年09月10日

经营范围:稀有金属矿采选,稀有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销售,电池制造,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以上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公司经营或者限制经营的项目除外),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限以自有合法资金(资产)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短期财务性投资及面对特定对象开展受托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该公司为本月新成立公司,注册资本尚未实缴到位,尚无完整年度财务数据。上述财务指标未审计。

该公司的股东结构如下: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根据各合伙人出资额度约定,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本次放弃浙江七诚向耀宁天赐转让银泰矿业股权的优先受让权,不影响公司对银泰矿业的持股比例,未改变公司作为银泰矿业参股股东的地位,未改变公司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不影响银泰矿业业务的正常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履行程序及其他

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放弃参股子公司股权优先受让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放弃本次优先受让权。该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1一054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完成注销登记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下属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下属全资子公司一一四川金顶成肖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肖商贸”),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成肖商贸的清算、注销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详见公司临2021-019、021号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峨眉山市行政审批局(乐工商峨)登记内简注核字【2021】第2459号《准予简易注销登记通知书》,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一一成肖商贸的注销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2日

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同意参股口腔基金延期并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证券简称:通策医疗 证券代码:600763 编号:2021-029

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同意参股口腔基金延期并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诸暨通策口腔医疗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将基金存续期延期5年,其有限合伙人诸暨海骏口腔医疗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拟以人民币1亿元转让持有合伙企业10%的财产份额。考虑到口腔基金投入周期较长,优先满足上市公司体系内紫金港医院、蒲公英医院等项目建设需要,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意口腔基金延期并放弃优先购买权。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转让方诸暨海骏口腔医疗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关联方,公司同意参股口腔基金延期并放弃优先受让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诸暨海骏口腔医疗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公司及子公司亦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 本次事项完成后,公司持有诸暨通策口腔医疗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份额比例不变。

● 本次同意参股口腔基金延期并放弃优先受让权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事项概述

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口腔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于近日收到《诸暨通策口腔医疗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延期征求意见》及《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询证函》,主要内容如下:诸暨通策口腔医疗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口腔基金”),设立于2016年10月,期限5年,规模10亿元,专注浙江省外大型口腔医院建设项目,原到期日为2021年10月27日。基于口腔基金目前仍处于投入建设期限,大型口腔医疗项目周期长,故合伙企业决定延期5年至2026年10月27日。同时,口腔基金有限合伙人诸暨海骏口腔医疗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现持有79%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拟以人民币1亿元转让持有合伙企业10%的财产份额。

基于对口腔基金投入周期较长的考虑,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目前重点满足上市体系内紫金港医院、蒲公英医院等项目建设需要,公司综合权衡决定同意口腔基金延期并放弃优先购买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转让方诸暨海骏口腔医疗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同意口腔基金延期并放弃优先购买权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诸暨海骏口腔医疗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公司及子公司亦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本次同意口腔基金延期并放弃优先购买权后,公司持有诸暨通策口腔医疗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份额比例不变。本次同意口腔基金延期并放弃优先购买权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基本情况

1.转让方

名称:诸暨海骏口腔医疗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1MA288P5B1G;

成立时间:2016年10月26日;

法定代表人:吕建明;

住 所:诸暨市陶朱街道艮塔西路138号第七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口腔医疗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构成公司关联方。

截至2021年6月30日,转让方总资产94162.12万元,净资产999.12万元,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04万元。

2.受让方

姓名:鲍正梁;

住所:浙江宁波**************;

身份证号:33****************;

国籍:中国;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无。

3.交易标的

(1)标的名称:诸暨海骏口腔医疗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诸暨通策口腔医疗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的财产份额;

(2)诸暨通策口腔医疗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1MA288PCJ1F;

成立时间:2016年10月28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海骏科技有限公司;

住 所:诸暨市陶朱街道艮塔西路138号;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口腔医疗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

合伙人情况:

4.合伙企业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100263.71万元,净资产96485.51万元,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62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总资产113157.14万元,净资产96484.87万元,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64万元。

5.交易价格

公司不参与本次转让,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转让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不会对上市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对参与口腔基金的权益及财产份额保持不变。

三、放弃优先购买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同意参股口腔基金延期并放弃本次转让的优先购买权是综合考虑标的所投资项目的周期、阶段、后续投入、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及经营规划等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事项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同意参股口腔基金延期并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吕建明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同意参股口腔基金延期并放弃优先购买权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不改变公司持有合伙基金财产份额,不会对日常经营活动和财务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基于转让方为公司关联公司,本次同意参股口腔基金延期并放弃优先购买权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本次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风险提示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案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3日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749 证券简称:西藏旅游 公告编号:2021-083号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0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0月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西藏拉萨市林廓东路6号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0月8日

至2021年10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2021-082号)。

上述议案2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5日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1-070号)。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其它能够表明其身份 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等股权证明进行登记;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 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 司公章;

5、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10月7日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00。

(三)登记地点:西藏拉萨市林廓东路6号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4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志国

联系电话:(0891)6339150

联系传真:(0891)6339041

电子邮箱:yuanzhiguob@enn.cn

联系地址:西藏拉萨市林廓东路6号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费用: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0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上海游久游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

将被司法处置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652 证券简称:*ST游久 公告编号:临2021-38

上海游久游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

将被司法处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游久游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代琳所持有的3,190,000股公司股份拟被司法处置,占其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的4.12%,占公司总股本的0.38%。

● 本次司法处置事项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上述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

● 若本次司法处置成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近日,公司在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发现,上海金融法院刊登了(2021) 沪74执26号《司法处置股票公告》,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代琳所持有的公司3,190,000股股票将于2021年10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公开进行股票司法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司法处置股票公告的主要内容

上海金融法院将于2021年10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以下简称“司法执行平台”)公开进行股票司法处置,现公告如下:

1、处置标的物: 代琳持有的上海游久游戏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共计3,190,000股,证券简称:*ST游久,证券代码:600652,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占上海游久游戏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总股本的0.38%。

本次股票的处置起始单价为2021年10月22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该股票收盘平均价的90%,未超过处置起始单价的竞买出价无效。

2、竞买人应符合本次处置股票对应的合格投资者条件,且成交后应遵守上 市公司股票减持相关规定,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交易所会员、自有或者租用交易单元的投资者可以通过配置的账户登录司法执行平台或通过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报盘通道提交竞买申报。具有新股网下申 购 资 格 的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配 置 的 账 户 登 录 司 法 执 行 平 台 ( 网 址 : https://sf.uap.sse.com.cn/)进行竞买申报。其他竞买人可以委托证券交易所会员代为提交竞买申报。

3、竞买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票数额和其竞买的股票数额累计不得超 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数额的30%。如因参与本次竞买导致竞买人累计持有该上市公司股票数额超过30%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办理。

4、本次处置予以整体处置,竞买人必须提前支付保证金,保证金为人民币100万元。保证金应于2021年10月15日起至2021年10月19日15:30前支付至本院指定账户(户名:上海金融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湖北路支行,账号:6228400037192200961)。保证金支付采用汇款方式,需在汇款备注栏注明实际竞买人的相关信息(包括联系人、联系方式、证券账户号码、拟竞买的申报数量、证券账户名称等),由本院确认竞买资格及竞买申报数量。未支付保证金或未足额支付保证金的竞买出价无效。

竞买结果公布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已经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款的一部分。未竞得标的物的竞买人所支付的保证金于收到竞买人保证金付款书面凭证后五个工作日内按原付款方式如数退回原支付账户。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买受人应于收到本院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款差额(扣除保证金)付至本院指定账户(户名:上海金融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湖北路 支行,账号:6228400037192200961)。逾期未支付,本院予以重新处置,支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该买受人不得再次参加竞买。

5、竞买人竞买出价时间为2021年10月22日9:30至11:30、13:00至15:30。

竞价由司法执行平台按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自动匹 配,经本院核实后,在司法执行平台公布竞买结果。

6、竞买成交且买受人支付全部成交余款后,依照法律、司法解释的相关规 定,由本院按竞买人出价高低依次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协助办理股票过户登记手续。

大宗股票司法强制执行的具体事宜按照《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操作规范》执行。

二、司法处置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代琳持有公司股份77,373,4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29% ;本次将被司法处置的股份为3,1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本次司法处置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2、本次司法处置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3、本次司法处置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游久游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600652 证券简称:*ST游久 公告编号:临2021-39

上海游久游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游久游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今日收到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张勇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张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副董事长职务,辞职后,张勇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张勇先生辞职后,公司董事会人数将由9人减少至8人,独立董事人数不变,未出现公司董事会成员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独立董事占比低于三分之一的情形,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张勇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补选董事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张勇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张勇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游久游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1-077

债券代码:110077 债券简称:洪城转债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洪城环境”、“洪城水业”)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水业集团”)持有的鼎元生态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资产重组”)。2021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并于2021年8月12日在指定媒体披露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报告书已披露的有关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资产重组方案或者对本次资产重组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资产重组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进展公告。

一、本次交易的历史披露情况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洪城水业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江西鼎元生态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元生态”)、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及安义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并在指定媒体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文件。

2021年2月10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20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并在指定媒体进行了披露。

2021年2月24日,公司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就《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与回复,并对本次重组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

2021年3月4日、2021年4月3日、2021年5月8日、2021年6月8日、2021年7月9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披露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0、临2021-024、临2021-039、临2021-046、临2021-057)。

2021年8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继续推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公告》,公司决定将继续推进本次资产重组事项,同时将加快推进本次重组方案调整的相关事项。

2021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洪城环境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水业集团持有的鼎元生态100%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并在指定媒体披露了本次资产重组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文件。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后续工作安排

1、2021年9月14日,公司收到南昌市国资委出具的《关于洪城环境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批复》(洪国资字【2021】113号),同意洪城环境本次资产重组和配套融资的总体方案。

2、鉴于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有效期已到期,为保证各项财务数据的时效性及准确性,更客观地体现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双方同意对标的公司进行加期审计,即审计基准日调整为 2021年6月30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加期审计相关工作,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对本次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补充和更新,并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公司将根据本次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审批程序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在加期审计工作完成后尽快对本次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补充和更新,并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能否获得通过批准,以及最终获得批准的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已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报告书已披露的有关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资产重组方案或者对本次资产重组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资产重组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