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银汇理红利日结货币市场基金2021年国庆节假期暂停
申购及转换转入等业务的公告

2021-09-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9月2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1)在此期间,本基金的赎回业务、转换转出业务等其他业务以及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各项交易业务仍照常办理。

(2)自2021年10月8日起,本基金将恢复办理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于2021年9月29日赎回的本基金的份额将于2021年9月30日起不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权益;投资者于2021年9月30日赎回的本基金的份额将于2021年10月8日起不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权益。

(2)请投资人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交易跨越假期带来不便及资金在途导致的损失。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895599、021-610955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abc-ca.com) 获取相关信息。

本公告仅对农银汇理红利日结货币市场基金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法律文件。

3、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7日

农银汇理金丰一年定开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个开放期开放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9月2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1)农银汇理金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日)起或者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该日)起至一年后的对应日的期间,为本基金的一个封闭期。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含该日)起至一年后的对应日止。下一个封闭期为自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该日)起至一年后的对应日止,以此类推。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红利再投资除外),也不上市交易。

(2)本次开放期时间为2021年9月28日至2021年10月13日,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赎回申请。

(3)自2021年10月14日起进入本基金的下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第五个开放期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赎回基金业务的开放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赎回业务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其基金份额赎回价格为该业务下一个开放日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赎回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第五个开放期申购业务

本次开放期暂不开放申购业务。

4.第五个开放期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不得低于10份。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率如下:

注1:就赎回费率的计算而言,1年指365日,以此类推。

注2:上述持有期是指在登记系统内,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连续期限。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等于1年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1年的投资人不收取赎回费。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5.适用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非直销机构

本基金销售机构请详见基金管理人官网公示。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实情,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或变更上述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官网上公示。

6.基金净值信息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不晚于每个交易日的次日,基金管理人应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点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前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第五个开放期开放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公司网站(www.abc-ca.com)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4006895599)进行查询。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不保证最低收益,也不保证本金不受损失。本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