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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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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1-09-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55 证券简称:维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0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0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0月15日14 点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经济开发区利十一路118号维远股份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0月15日

至2021年10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或相关内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9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登记:

(一)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2.股东可以现场办理或通过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以信函、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时间以公司实际收到信函或传真的时间为准,并需在2021年10月12日17:00前送达。请在信函或传真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信函、传真登记的股东请在正式参会时提交上述资料原件。

3、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1 年10月12日上午 8:30一11:30,下午 14:00一17:00。

(三)登记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经济开发区利十一路118号维远股份办公楼五楼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经济开发区利十一路118号维远股份办公楼五楼

联系部门:证券部 邮政编码:257400

联系电话:0546-5666889 传真:0546-5666688

(四)特别提示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群聚集,保障参会安全,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及公司所在地有关部门的防疫政策要求,拟现场参加会议的人员须提前3日(2021年10月12日17:00前)与公司证券部联系,登记近期个人健康状况和健康码情况等相关防疫信息,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特此公告。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0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55 证券简称:维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1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远股份”或“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东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后,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0056674827X0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魏玉东

注册资本:伍亿伍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23日

营业期限:2010年12月23日至****年**月**日

住所: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利十路20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修订后的《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已在工商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特此公告。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