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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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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已回购股份注销实施公告

2021-09-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1-033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学园路7号院1号楼8层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仕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张嘉翃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拟注销子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即为通过。

2、议案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彭林、王圆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8日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1-041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5 月 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6月 16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在 12 个月内可滚动购买,但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5)以及 2021 年 6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通过中国建设银行购买理财产品 5,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1-025)。公司已于近日收回上述理财本金并获得收益,具体到期赎回情况如下:

二、截至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 9月28日

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暨关联交易的赎回公告

证券代码:605388 证券简称:均瑶健康 公告编号:2021-050

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暨关联交易的赎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9月17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爱建信托”)发行的理财产品,并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1年(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9月2日和2021年9月18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前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赎回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20日将爱建信托发行的“爱建信托-隆祥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产品予以展期,展期的理财金额合计为人民币3亿元,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展期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于2021年9月27日全部赎回,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理财产品本金中的4,000万元通过转让的方式赎回,受让方为杭州兴企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立时间为2020年06月08日,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静良,主要股东杭州兴久置业有限公司,资信良好。受让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二、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元

注1:上述总理财额度中有300,000,000.00元是关联理财授权额度。

特此公告。

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8日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222 证券简称:起帆电缆 公告编号:2021-080

债券代码:111000 债券简称:起帆转债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振康路238号,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6号楼四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周桂华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方式和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周桂幸、姚欢庆、吴建东、唐松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陈永达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申请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涛、薛冰鑫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8日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1-047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0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详见公司2020年12月05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03月26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50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议存款,详见公司于2021年03月30日披露的《明新旭腾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单位:万元

上述理财产品于2021年09月26日到期,公司已收回该笔理财的本金4,500万元人民币,并获得理财收益108万元人民币。本金及收益已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9月28日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1-033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股票于 2021年9月24日、9月27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9月24日、9月27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问询了控股股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经公司自查,并得到控股股东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了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组、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也未发现存在涉及市场热点概念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21临057号

转债代码:110803 转债简称:国泰定01

转债代码:110804 转债简称:国泰定02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9月23日、9月24日、9月2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9月23日、9月24日、9月2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正常,产能利用充分,各生产企业当前未受“能耗双控”的政策影响,如后续存在受政策影响的情况公司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征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涉及公司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095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主动减持所致,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徐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谢小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24.78%减少至23.47%。

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徐缓先生发来的《关于减持股份情况的告知函》,其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7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1%。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主动减持公司股份所致。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注:1、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披露《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96),信息披露义务人徐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谢小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31.71%稀释至24.78%。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徐缓先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1.31%后,变动比例超过1%。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注:1、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主动减持公司股份所致。

2、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涉及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公告中所有表格中的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股东根据其自身资金安排;本次权益变动为主动减持所致,不涉及资金来源。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8日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增公告

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3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预计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443万元到24,71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10,771万元到12,038万元,同比增加85%到95%。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3,281万元到24,54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11,371万元到12,638万元,同比增加95%到106%。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443万元到24,71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10,771万元到12,038万元,同比增加85%到95%。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3,281万元到24,54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11,371万元到12,638万元,同比增加95%到106%。

(三)本次业绩预计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671.7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910.03万元。

(二)上年同期每股收益:0.29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1、第三季度,虽然黄石本部生产基地进行了较大规模的节能改造,对当季度产量影响较大,对公司规模效应产生不利影响,但由于公司积极灵活调整产品结构和降库存销售,较好地满足了市场需求,使当季度业绩增速得以保持。

2、重庆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整合效果进一步显现,协同效应持续发挥,盈利能力持续优化,对公司整体利润的贡献度提高。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8日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21-067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9月23日、9月24日、9月27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21年9月23日、9月24日、9月27日,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生产经营情况。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正常。

2、重大事项情况。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伍超群书面函证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涉及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其本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没有买卖公司股票。

3、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4、其他股价敏感信息。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8日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016 证券简称:新宏泰 公告编号:2021-030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日,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财务总监高岩敏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05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1%。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2021年3月9日披露了《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高岩敏计划于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9月2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06,250股。截止本公告日,高岩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70,500股。高岩敏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9/28

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2021-059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已回购股份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计划。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已回购股份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公司于2021年7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于2021年7月22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基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因素,公司拟将回购股份用途由“作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调整为“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拟注销股份数量为393,214,41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15%。

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已回购股份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截止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注销事项提出异议,也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已回购股份注销情况

(一)本次已回购股份注销的原因及依据

本次已回购股份注销基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因素;回购股份用途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二)本次注销的数量

本次拟注销股份393,214,415股。

(三)注销安排

本次已回购股份注销预计于2021年9月29日完成。

三、本次已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已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已回购股份注销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已回购股份注销的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