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9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的进展公告

2021-09-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远东股份 编号:临2021-093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中止诉讼。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3,046.10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经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西藏荣恩的全部诉讼请求,经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发回重审,目前本案中止诉讼,如法院最终维持一审原判,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负面影响。

一、诉讼基本情况

2015年10月,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西藏荣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荣恩”)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持有的三普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普药业”)100%的股权转让给西藏荣恩,转让价格32,000万元,加上三普药业应付公司5,000万元往来款项,西藏荣恩共计应付公司37,000万元。公司已按协议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西藏荣恩未按约支付款项,尚欠公司5,000万元。

2016年7月,公司向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西藏荣恩依约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应付款项、违约金、利息、诉讼费及其他损失。

2017年2月,公司收到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17)青01民初40号],西藏荣恩向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公司向西藏荣恩支付三普药业净资产差额、赔偿损失及违约金。

关于股权转让纠纷案,自2016年立案后经过多次诉讼审理,2020年9月,公司收到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17)青01民初52号]、《民事裁定书》[(2017)青01民初52号-2]:判决西藏荣恩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应付款项(5,000万元)、违约金(237.74万元)、利息(1,564.07万元)、诉讼费及其他损失(1,028.24万元);《民事判决书》[(2017)青01民初40号]:判决驳回西藏荣恩的全部诉讼请求。公司、西藏荣恩分别向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1年2月,公司收到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0)青民终289号],裁定撤销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青01民初40号]民事判决并发回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2月披露的《关于公司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8)。

二、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1)青01民初255号],因三普药业与公司的股东出资纠纷案尚处于二审审理阶段,西藏荣恩起诉公司的股权转让纠纷案须以该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准许西藏荣恩提出的中止审理申请,裁定本案中止诉讼。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案经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西藏荣恩的全部诉讼请求,经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发回重审,目前本案中止诉讼,如法院最终维持一审原判,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负面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远东股份 编号:临2021-094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安徽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缆”)。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安缆提供人民币3,500.00万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为安缆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300.00万元。(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相关年度授权担保额度内)

●本次担保有反担保。

●公司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风险提示:若被担保人受国家政策、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发生完全或部分无法履约的情况,公司可能存在承担担保金额范围内相应担保责任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安缆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天长支行申请授信业务,公司为上述业务提供人民币3,500.00万元担保,并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1年4月25日)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5月17日)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为安缆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2)。上述担保事项在已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天长市安缆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朱长彪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电缆附件、金具、电缆用材料、波纹管、电缆盘、电力电气设备、电工器材、木材制品、仪器仪表、开关控制柜、电伴热带的制造、销售;建筑工程、建筑装饰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水电安装工程;锂电池销售;互联网及信息工程;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安缆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为安缆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安缆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安缆70.13%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3,500.00万元。

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反担保情况:反担保人为安缆其他少数股东,反担保金额为公司担保金额的23.85%,反担保方式为连带共同保证。保证期间为自公司履行代偿责任后次日起算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业务是为了满足安缆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安缆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管控权。安缆业务运行良好,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且安缆其他少数股东已提供反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为其提供的担保未发生过逾期情形。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795,695.26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442,354.42万元,分别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250.10%、139.04%,其中: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783,040.26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429,700.42万元,分别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46.12%、135.06%;公司对其他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2,655.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12,654.00万元,分别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98%、3.98%,公司对外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情形。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押及再质押公告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编号:2021-066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押及再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宝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03,027,966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额的29.65%;东宝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本次解押及再质押后)为439,529,472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72.89%,占公司目前股份总额的21.61%。其中:东宝集团持有公司股份591,699,387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额的29.09%,东宝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本次解押及再质押后)为439,529,472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74.28%,占公司目前股份总额的21.61%。

2021年9月28日,本公司接到东宝集团关于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相关情况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解除的具体情况

2021年9月24日,东宝集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将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的18,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解除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一)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021年9月24日,东宝集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将其持有的18,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的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质押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的股份主要用途是偿还债务,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东宝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东宝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本次解押及再质押后)为439,529,472股,其中股票质押式融资质押给金融机构的股份数量为389,529,472股,占东宝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的64.60%;质押给德弘钰泰(天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份数量为50,000,000股,占东宝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的8.29%。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东宝集团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36,380,000股,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6.1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79%,对应融资余额22,000万元;未来一年内将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14,260,000股,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19.3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62%,对应融资余额67,500万元。东宝集团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包括营业收入、股票红利、投资收益及股份减持等。

(二)截止公告披露日,东宝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影响

1、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

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任何影响。

2、可能对公司治理产生的影响:

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任何影响,不会导致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3、可能对控股股东履行业绩补偿义务产生影响:

控股股东不存在须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四)控股股东本次质押所融资金的具体用途及预计还款资金来源

本次质押所融资金具体用途:偿还债务。

预计还款资金来源:营业收经营本企业或本企业成员生产、科研所需要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等商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项目投资。(以下项目在分公司经营);生物制品、中成药品、化学药品、医疗器械、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研发、生产、销售;医药技术服务、成果转让;企业管理咨询、健康管理咨询;人参种植、初入、股票红利、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

(五)控股股东资信情况

1、基本情况

东宝集团注册时间:1992年10月20日;注册资本25,900万元;注册地址:通化县东宝新村;主营业务:建筑材料、机械设备购销,进口(国家限定一、二类商品除外)生产所需要的资料、机械设备零配件;企业加工;智能化信息工程开发、设计、施工;从事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服务;餐饮宾馆、购物广场。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偿债能力指标

4、控股股东发行债券情况:不存在。

5、控股股东因债务问题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不存在。

6、东宝集团应结合自身资金实力、可利用的融资渠道及授信额度等,分析是否存在偿债风险。

东宝集团主要资金来源有营业收入、股票分红、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从目前财务状况上看,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营收水平不够高,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比率指标相对比较低,主要原因是投资项目,资金仍有占用,在研的产品还需研发投入,给偿还债务带来一定的压力和风险。但从东宝集团的长远发展前景上看,现投入的项目,在研的产品,将逐步进入回收期,经营能力逐渐向好,现金流入量也将逐渐改善。

东宝集团可利用的融资渠道为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包括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等),授信额度为703,300万元。东宝集团将加大经营力度,加快研发成果转化,加快资金回笼,降低质押融资金额,合理控制质押比例,使企业步入良性健康发展的轨道。

(六)控股股东与公司交易情况

2020年度,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东宝集团及主要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与东宝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资金往来,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

(七)质押风险情况评估

东宝集团目前已存在高比例股份质押。形成的具体原因为历年累计的项目投入、研发投入。若股价变动,会导致补充质押不足的风险,银行授信额度减少的风险以及出现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风险。面对可能出现的风险:东宝集团将压缩投资规模,加大经营力度,盘活存量资产,加快研发成果转化,加快资金回笼,降低质押融资金额,合理控制质押比例。同时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担保、提前还款,减持股份等措施应对可能产生的风险。采取以上措施不仅要降低质押风险,也能更好地支持上市公司发展,维护中小股东利益,使企业步入良性健康发展的轨道。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暨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21-055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江西法水森林温泉有限公司63.5%股权、江西长运传媒有限公司100%股权与江西靖安武侠世界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40%股权。2021年9月13日,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运集团”)以213.016017万元与3,177.773667万元摘牌受让江西长运传媒有限公司100%股权与江西靖安武侠世界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40%股权。2021年9月27日,长运集团以6,631.874665万元摘牌受让江西法水森林温泉有限公司63.5%股权。

●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6,567.6853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869%,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15 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审慎判断,上述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规定的豁免情形,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一、交易概述

为避免在旅游业务和广告传媒业务方面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市政”)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产生潜在同业竞争,同时为优化资源配置和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持有的江西法水森林温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水温泉”)63.5%股权、江西长运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运传媒”)100%股权和江西靖安武侠世界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安武侠”)40%股权,分别以7,368.35万元、236.68万元和3,530.86万元为底价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通过挂牌方式公开转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产权交易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以及全权处理挂牌定价、交割等事宜(详情请见刊登于2021年7月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与《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二、交易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以资产评估值为底价,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首次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江西长运传媒有限公司100%股权与江西靖安武侠世界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40%股权。

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以资产评估值为底价,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首次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江西法水森林温泉有限公司63.5%股权。

因上述股权转让在首次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公司根据董事会授权,按照首次挂牌底价的10%降低转让底价,即按评估结果的90%为底价进行二次挂牌转让。

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站第二次公开披露了转让江西长运传媒有限公司100%股权和江西靖安武侠世界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40%股权的交易信息,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最终确定为江西长运传媒有限公司100%股权与江西靖安武侠世界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40%股权的受让方。2021年9月13日,本公司与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产权交易合同》(详情请见刊登于2021年9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暨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站第二次公开披露了转让江西法水森林温泉有限公司63.5%股权的交易信息,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最终确定为江西法水森林温泉有限公司63.5%股权的受让方。2021年9月27日,本公司与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三、 交易对方暨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晓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八一大道197号B栋第15层

注册资本:12,845.2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1997年3月21日

经营范围:公路旅客运输;普通货运;汽车及摩托车检测等。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64.62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0.54亿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37亿元,净利润为-4.35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4亿元。

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6,567.6853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869%,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15 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审慎判断,上述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规定的豁免情形,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7月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五、产权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1、签署方名称:

转让方: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2、转让标的:江西法水森林温泉有限公司63.5%股权

3、产权转让方式:合同项下产权转让已于2021年8月25日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信息,并于2021年9月24日以协议的方式确定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为受让方,依法受让合同项目转让标的。

4、产权转让价格:合同项下产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6,631.874665万元。

5、转让价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受让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于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成交价款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750万元,转为转让价款。受让方交纳剩余价款时,其交纳的保证金750万元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全部剩余价款未支付完毕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6、交割事项:自省产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后10个工作日内,合同各方应督促、配合、协助标的企业及时完成企业内部程序及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

7、产权转让涉及税费的承担:变更过户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涉及税收的,按国家规定承担。本次转让产生的协议交易服务费:9.57万元由受让方承担;经纪公司的佣金:19.38万元由受让方承担;宣传推介服务费:2000元由转让方承担。

8、其他约定:

(1)标的企业所有重大事项揭示及资产瑕疵详见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铭评报字[2021]第2074号》资产评估报告。

(2)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登记完成日,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3)合同未尽事宜以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挂牌发布的项目信息为准。

9、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合同的,均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标准:本合同转让价款的3%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受让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转让价款的,应向转让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标准:本合同转让价款的3%。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的,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赔偿转让方及标的企业因此遭受的损失。逾期付款超过30日,转让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向受让方主张前述违约金及损失赔偿。

转让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报批、变更登记相关义务的,受让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有权要求转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标准:本合同转让价款的3%。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0、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关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依法向转让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1、合同生效: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产权转让是为了避免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旅游、传媒业务方面产生潜在同业竞争,亦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和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

本次江西法水森林温泉有限公司63.5%股权转让预计产生的投资收益约为-517.58万元,该事项具体会计处理和对相关财务数据最终影响金额,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确认结果为准。

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江西法水森林温泉有限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公司不存在为法水温泉提供担保,以及委托法水温泉理财的情况,法水温泉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公司将根据上述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8日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6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方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披露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方镇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方镇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4%。其中,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近日,公司收到方镇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2021年9月28日,方镇先生的减持计划已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说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17,400,000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减持未违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承诺。

2、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减持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3、本次股份减持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三、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28日

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45 证券简称:卓郎智能 公告编号:2021-046

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常州市金坛区汇贤中路558号卓郎(常州)纺织机械有限公司办公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潘雪平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1人,董事Stefan Kross先生、董事Carsten Voigtlaender先生、董事云天永先生、董事丁远先生、董事杨国安先生、独立董事陈杰平先生、独立董事谢满林先生、独立董事王树田及独立董事Dominique Turpin先生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张月平先生、监事金浩先生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曾正平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以特别决议通过并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议案2、议案3和议案4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定辉先生、童骏先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9日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办理股票质押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98 证券简称:帝欧家居 公告编号:2021-077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办理股票质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股东鲍杰军先生关于办理了股票质押业务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鲍杰军先生将其持有的5,000,000股流通股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佛山分行”)办理了股票质押业务,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注:鲍杰军先生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所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

(二)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鲍杰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1、上述限售股不包含高管锁定股;

2、本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股东质押的股份是否会出现平仓的风险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鲍杰军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若出现平仓风险,鲍杰军将采取积极的措施补充质押。

公司股东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