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8
债券代码:113594 债券简称:淳中转债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林风二路39号院1号楼8层大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何仕达先生主持,公司全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对所需审议议案进行记名投票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全部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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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大鹏、谢翊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国枫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