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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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
公告

2021-10-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ST雅博 公告编号:2021-078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

公告

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枣庄中院”)于2021年4月25日裁定受理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博股份”或“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后移交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审理(以下简称“市中区法院”),市中区法院于2021年5月6日指定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负责开展重整各项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和《关于法院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进入重整程序后,管理人、公司依法履行职责,推进各项重整工作,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就公司重整进展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管理人申请裁定批准重整计划

雅博股份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管理人于2021年9月29日向市中区法院提交了裁定批准雅博股份重整计划的申请。2021年9月30日,管理人收到了市中区法院送达的(2021)鲁0402破3-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雅博股份重整计划,并终止雅博股份重整程序。

二、《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本院认为: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制作了《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符合法律规定。审议表决《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以及审议表决《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出资人组会议的有关召集、分组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股东大会表决的规定。《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已获表决通过,该重整计划内容符合公平清偿及债权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且重整计划中关于企业重新获得盈利能力的经营方案具有可行性。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规定,裁定如下:

一、批准《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二、终止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三、市中区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影响

(一)执行重整计划

市中区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雅博股份负责执行《重整计划》,管理人负责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

根据《重整计划》的债权分类、调整及清偿方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及经营方案,雅博股份清偿债务等执行《重整计划》的行为将对公司2021年度的净资产和净利润产生影响,具体数据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二)信息披露义务

市中区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雅博股份进入《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由管理人变更为雅博股份董事会。

四、风险提示

(一)若雅博股份顺利完成《重整计划》执行,将有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若雅博股份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公司破产。如果雅博股份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7条第(六)项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因公司部分债务出现逾期,部分债权人申请冻结了公司的部分银行账户。触及“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公司股票于2019年7月1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触发了其他风险警示相应情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

(三)公司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13.3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30日开市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 年 9 月 30 日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ST雅博 公告编号:2021-079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全资子公司山东雅百特科技

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

裁定批准的公告

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雅百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雅百特”)为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博股份”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21 年 6 月 21 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中区法院”)依法作出(2021)鲁 0402 破 5-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山东雅百特重整一案,并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作出(2021)鲁 0402 破 5-1 号《决定书》,指定山东雅百特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负责具体开展各项重整工作,具体情况详见《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全资子公司山东雅百特科技有限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一、法院裁定批准山东雅百特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

山东雅百特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雅百特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山东雅百特管理人于2021年9月29日向市中区法院提交了裁定批准山东雅百特重整计划的申请。2021年9月30日,山东雅百特管理人收到了市中区法院送达的(2021)鲁0402破5-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山东雅百特重整计划,并终止山东雅百特重整程序。

二、市中区法院裁定批准山东雅百特《重整计划》的影响

根据山东雅百特《重整计划》的债权分类、调整及清偿方案及经营方案,山东雅百特清偿债务等执行《重整计划》的行为,将对公司合并口径下2021年度的净资产和净利润产生影响,具体数据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三、风险提示

若山东雅百特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山东雅百特破产。如果山东雅百特被宣告破产,山东雅百特将被实施破产清算。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