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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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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7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至4已经公司八届董事会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1-127)。

2、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1至4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1至4需公司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二、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2、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3、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会议的登记及参会凭证: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及参会;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进行登记及参会。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相应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及前述相关对应证件进行登记及参会;

2、登记办法: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21年11月11日(星期四)17:00时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2日(星期五)9:30-11:00、13:00-14: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17号健康元药业集团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755-86252656

3、传真:0755-86252165

4、邮箱:joincare@joincare.com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7日

附件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380 股票名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1-127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八届董事会三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8日(星期一)以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10月26日(星期二)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九人,实际参加董事九人,公司三名监事会成员、总裁清楚本次会议议案并无任何异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见本公司2021年10月27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公告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丽珠集团为其控股子公司丽珠单抗提供三年持续融资担保及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同意丽珠集团与丽珠单抗签订《2022持续担保支持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根据框架协议,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未来三年期间,丽珠集团每年度为丽珠单抗向金融机构(包括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3.5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同意本公司为丽珠集团就担保服务交易按健康元在丽珠单抗的股权比例承诺提供反担保,保证期至丽珠集团的保证责任结束之日止。同时同意本公司董事会授权法人或其授权人就此反担保事项签署相关文件,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详见本公司2021年10月27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公告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丽珠集团为其控股子公司丽珠单抗提供融资担保及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的公告》(临2021-128)。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详见本公司2021年10月27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公告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经营范围、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临2021-129)。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详见本公司2021年10月27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公告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经营范围、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临2021-129)。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详见本公司2021年10月27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公告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经营范围、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临2021-129)。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公司拟于2021年11月12日以现场会议、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本公司2021年10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1-130)。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