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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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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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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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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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12月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有的厦门中毅达100%股权、深圳中毅达100%股权、贵州中毅达100%股权、新疆中毅达100%股权、上河建筑51%股权,最终由贵州盛云投资摘牌。
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盛云投资作为贵州中毅达持股100%的股东,已于2021年8月23日完成贵州中毅达股东的工商登记变更工作;已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完成了对福建上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工作,后续将按照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处置持有的福建上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1%股权。此外,盛云投资还将根据其他几家子公司的实际情况逐步有序开展处置工作。
公司将继续积极跟进、监督盛云投资的资产处置进展,并监督盛云投资严格履行相关承诺,依法依规处置资产,充分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公司将在以后的定期报告中对盛云投资资产处置进展继续予以披露。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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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虞宙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文洁会计机构负责人:蔡文洁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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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虞宙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文洁会计机构负责人:蔡文洁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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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虞宙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文洁会计机构负责人:蔡文洁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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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及其衔接规定,将租赁期超过一年的资产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1-079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
监事会主席夜文彦先生召集和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编制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1-080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等相关要求,现将2021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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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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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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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1-078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虞宙斯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夜文彦、李权、葛娜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610、900906 证券简称:中毅达、中毅达B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6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南京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44期01号33天、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63天
● 委托理财期限:33天、63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敏电子”)于2020年11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十二个月内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本次使用人民币2,6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资金来源
1、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博敏电子于2020年9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3号)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核准。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69,958,501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2.05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84,299.9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54.51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245.49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1月11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0〕3-112号”《验资报告》验证。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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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司通过增资子公司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的方式实施“高精密多层刚挠结合印制电路板产业化项目”。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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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受金融市场影响,不排除未来相关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公司资金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依据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受托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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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受托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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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理财的具体资金投向:
1、南京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募集资金由南京银行统一运作,按照基础存款与衍生交易相分离的原则进行业务管理。本金部分作为基础存款纳入南京银行内部资金统一运作管理。产品内嵌衍生产品部分投资于利率、汇率、商品、指数等衍生产品市场,产品最终收益与衍生产品挂钩。
本产品协议项下挂钩标的为欧元兑美元即期汇率,产品收益的最终表现与欧元兑美元汇率价格挂钩。
2、交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募集资金由交通银行统一运作,按照基础存款与衍生交易相分离的原则进行业务管理。募集的本金部分纳入交通银行内部资金统一运作管理,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费的缴纳范围,产品内嵌衍生品部分与汇率、利率、商品、指数等标的挂钩。
本产品协议项下挂钩标的为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合约收盘价,产品收益的最终表现与AU99.99合约收盘价挂钩。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购买的是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银行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银行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受托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已上市金融机构。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尽职调查,受托方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且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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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投资保本理财业务,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使用人民币2,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5.75%,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方式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金融资产分类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理财产品为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影响较大,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2020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88)。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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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104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