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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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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1、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年初减少97.29%,主要原因系期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银行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2、应收款项融资较年初减少77.19%,主要原因系用于票据池业务质押的AAA评级银行承兑汇票依业务模式调整所致。

3、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139.72%,主要原因系采购关键料件支付预付款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39.64%,主要原因系期末留抵和预缴税金增加。

5、长期应收款较年初增加32.47%,主要原因系本期新增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业务所致。

6、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78.38%,主要原因系在建PPP项目结转特许经营权所致。

7、合同负债较年初增加60.9%,主要原因系新增的工程项目和海外销售业务收取预收款所致。

8、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46.65%,主要原因系支付年终奖所致。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增加526.39%,主要原因系部分长期借款将于1年内到期。

10、其他流动负债较年初减少38.28%,主要原因系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的票据减少所致。

11、长期借款较年初减少54.22%,主要原因系部分长期借款将于1年内到期,调整列报所致。

12、预计负债较年初增加91.96%,主要原因系新增预计的违约支出。

13、递延所得税负债较年初增加50.21%,主要原因系长期资产加速折旧和分期收款业务增加。

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1、税金及附加较同期增加48.05%,主要原因系本期应交的增值税增加所致。

2、财务费用较同期减少154.34%,主要原因系本期汇兑收益和结转的未实现融资收益较高所致。

3、其他收益较同期增加88.39%,主要原因系本期取得的研发补贴、发展奖励较多所致。

4、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263.76%,主要原因系本期联合营企业利润增长所致。

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77.34%,主要原因系公司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6、资产减值损失(含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521.55%,主要原因系应收款项较年初增加较多,且账龄分布变动所致。

7、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94.36%,主要原因系去年同期处置资产折价较多所致。

8、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594.60%,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取加纳项目仲裁赔偿款、预收款核销所致。

9、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59.60%,主要原因系本期确认美国杰森案件和解支出和预计的违约支出所致。

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5.8%,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累计收取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款项较多;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减少1.75%,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支付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资金减少;综合影响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同比增加86.16%。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减少83.56%,主要原因系期初理财产品存量少,本期到期赎回的较少;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减少82.88%,主要原因系期间购买理财产品较少,综合影响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同比减少93.08%。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减少54.62%,主要原因系本期取得的债务融资减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减少28.31%,主要原因系去年同期偿还借款较高,同时债务融资多导致支付的融资性保证金较多;综合影响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43.95%。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一)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获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审核通过

2021年7月22日,深交所发布了《创业板上市委2021年第41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审议结果为: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详见巨潮资讯网第2021-043号公告。德石股份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履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

2021年8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2250)。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详见巨潮资讯网第2021-052号公告。

(三)拟投资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

公司经过详尽考察,拟在甘肃省天水市(以下简称“天水市”)投资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以下称“本项目”),本项目总投资额预计为25亿元。本项目旨在推动公司业务多元化发展,开拓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领域的发展空间,形成“油气产业”和“新能源产业”双主业战略,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9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上述项目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文件材料、项目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及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投资建设事宜。公司与天水市政府于2021年9月28日签署《投资协议》。详见巨潮资讯网第2021-058号公告。

(四)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1、“奋斗者1号”员工持股计划

2015年1月6日,公司召开了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杰瑞股份“奋斗者1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5年1月14日,公司完成“奋斗者1号”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合计18,064,435股。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为经认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在公司或子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合计不超过811人;其中李雪峰先生认购3.9万份,胡文国先生认购7.8万份,刘志军先生认购1.56万份,訾敬忠先生认购9.75万份。资金来源系公司控股股东借款;由公司自行管理。详见2014-069、2015-001、2015-005号公告。

报告期内,“奋斗者1号”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未处分其部分到期权利。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奋斗者1号”员工持股计划账户中共有8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08%。

2、“奋斗者2号”员工持股计划

2017年1月25日,公司召开了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杰瑞股份“奋斗者2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7年2月13日,公司完成“奋斗者2号”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合计1,350,000股。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为经认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合计不超过220人;其中何翌认购4.9万股,李雪峰认购0.774万股,胡文国认购0.882万股,李志勇认购3.064万股。资金来源系公司控股股东借款;由公司自行管理。详见2017-002、2017-007、2017-009号公告。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奋斗者2号”员工持股计划已经实施完毕,详见2021-001号公告。

3、“奋斗者3号”员工持股计划

2018年1月23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杰瑞股份“奋斗者3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8年2月1日,公司完成“奋斗者3号”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合计3,800,000股。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为经认定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合计不超过495人;其中王继丽认购2.6万股,李雪峰认购1.5万股,李志勇认购2.2万股。资金来源系公司控股股东借款;由公司自行管理。详见2018-003、2018-007、2018-009号公告。

“奋斗者3号”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处分其部分到期权利,股数合计2,900股。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奋斗者3号”员工持股计划账户中共有796,2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08%。

4、“奋斗者4号”员工持股计划

2019年1月21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杰瑞股份“奋斗者4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9年2月1日,公司完成“奋斗者4号”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合计3,400,000股。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为经认定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合计不超过660人;其中王继丽认购2.81万股,李雪峰认购1.78万股,李志勇认购2.81万股,张志刚认购1.78万股,胡文国认购1.78万股,吴艳认购0.56万股。资金来源系为员工自筹资金、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的借款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由公司自行管理。详见2019-003、2019-008、2019-010号公告。

“奋斗者4号”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处分其部分到期权利,股数合计25,600股。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奋斗者4号”员工持股计划账户中共有1,012,2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11%。

5、“奋斗者5号”员工持股计划

2020年1月11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杰瑞股份“奋斗者5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0年3月2日,公司完成“奋斗者5号”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合计2,000,000股。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为经认定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合计不超过730人;其中王继丽认购1万股,李雪峰认购1万股,李志勇认购1万股,张志刚认购1万股。资金来源系为员工自筹资金、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的借款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由公司自行管理。详见2020-003、2020-008、2020-018号公告。

“奋斗者5号”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处分其部分到期权利,股数合计33,800股。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奋斗者5号”员工持股计划账户中共有1,217,3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13%。

6、“奋斗者6号”员工持股计划

2021年5月14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杰瑞股份“奋斗者6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年7月5日,公司完成“奋斗者6号”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合计1,550,000股。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为经公司认定的监事以及在公司或其控股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合计不超过684人;其中吴艳认购0.29万股,董婷婷认购0.22万股,于晓认购0.22万股。资金来源系为员工自筹资金、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的借款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由公司自行管理。详见2021-021、2021-025、2021-039号公告。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奋斗者6号”员工持股计划账户中共有1,5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依照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一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该股份自2021年7月6日起的12个月内不能上市流通。

7、“事业合伙人1期”员工持股计划

2021年5月14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杰瑞股份“事业合伙人1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年7月5日,公司完成“事业合伙人1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合计548,000股。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为经公司认定的对公司整体业绩和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公司核心人员,包括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业务板块核心人员,合计不超过30人;其中王继丽认购120万份,张志刚认购76万份,李志勇认购115.2万份,李雪峰认购60万份,王锋认购70万份,谢猛认购60万份。资金来源系为员工自筹资金、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的借款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由公司自行管理。详见2021-022、2021-025、2021-039号公告。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事业合伙人1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中共有54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依照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一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该股份自2021年7月6日起的12个月内不能上市流通。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坤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雪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崔玲玲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王坤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雪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崔玲玲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53 证券简称:杰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0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0月26日,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15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方式送达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坤晓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

一、审议并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特此公告。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53 证券简称:杰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1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0月26日,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15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方式送达给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艳女士召集并主持,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

一、审议并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特此公告。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53 证券简称:杰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航新能源”)的通知,智航新能源收到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1)苏1202民初2133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原告无锡市恒达电源配件有限公司因与智航新能源买卖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判令智航新能源支付货款及相应利息。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二、诉讼进展情况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立即支付原告无锡市恒达电源配件有限公司货款5,918,164.76元并赔偿付款利息损失。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在取得其他诉讼、仲裁相关文件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公告的进展情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对于上述未付货款,智航新能源已于事实发生之日时记入应付账款科目,同时智航新能源将根据(2021)苏1202民初2133号《民事判决书》计提相应利息,本次公告的进展情况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苏1202民初2133号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实施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1-118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实施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ST尤夫 公告编号:2021-067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216号”文核准,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6日公开发行了882.5057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8,250.57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17]765号”文同意,公司88,250.57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17年12月4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时达转债”,债券代码“128018”。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纪德法先生及实际控制人刘丽萍女士、纪翌女士共计配售时达转债1,845,714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91%。

截至2021年9月14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纪德法先生及实际控制人刘丽萍女士、纪翌女士已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出售其所持有的时达转债合计1,265,761张,占发行总量的14.34%。减持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纪德法先生及实际控制人刘丽萍女士、纪翌女士持有时达转债579,953张,占发行总量的6.57%。

2021年10月26日,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纪德法先生及实际控制人刘丽萍女士通知,纪德法先生及刘丽萍女士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将其所合计持有的579,953张时达转债全部实施转股,转股价格为7.36元/股,共获得股数7,879,795股。本次转股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纪德法先生及实际控制人刘丽萍女士、纪翌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数193,889,698股,占2021年10月25日总股本的比例为29.55%。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实施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前后持股明细如下:

本次转股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纪德法先生及实际控制人刘丽萍女士、纪翌女士将不再持有时达转债。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