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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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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司重整进展的公告

2021-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ST众泰 公告编号:2021一144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司重整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及特别风险提示:

1.截至目前,投资人合计应付的20亿重整投资款已全部支付到位,但是仍存在重整计划草案未经债权人会议、出资人会议表决通过且法院未裁定批准的可能,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泰汽车”或“公司”)是否重整成功具有不确定性。

2.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即使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一、重整进展情况

2021年6月9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华中院”)裁定受理对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泰汽车”或“公司”)的重整申请。2021年6月29日,金华中院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2021 年 7 月 2 日,公司管理人正式开展重整期间的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具体内容详见《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一099)。

在规定的报名期内,有3家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了报名材料,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12日披露的《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司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3)。

2021年9月30日,根据评审投票结果最终确定由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深商”)作为公司重整投资人,上海钛启汽车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致博智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公司的后顺位备选重整投资人。当日,公司及管理人与江苏深商签署了《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以下简称“《重整投资协议》”),江苏深商同日向指定账户打款5.5亿元作为履行保证金(前期支付的5000万元报名保证金自动转入)。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8日披露的《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司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2)。

根据《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20亿元重整对价中的剩余14.5亿元(大写:拾肆亿伍仟万元整)投资款应于2021年10月25日前汇入管理人账户。20亿元重整投资款的足额到账将作为众泰汽车及管理人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众泰汽车与下属八家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前提。

截至目前,江苏深商已向管理人账户汇入14.5亿元,其中部分款项为财务投资人付款前重整投资人按1:1比例先予支付的为财务投资人应支付款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保证金。在众泰汽车重整计划经法院裁定批准后,若财务投资人应支付款项仍未到位的,依据江苏深商的承诺,该等保证金将直接作为重整对价处理,用于支付破产费用、共益债务,清偿债务,以及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鉴于投资人合计应付的20亿重整投资款已全部支付到位,公司及下属破产的八家子公司将于2021年11月9日如期召开债权人会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

二、风险提示

1、金华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虽然重整投资对价已全额到位,但是仍存在重整计划草案未经债权人会议、出资人会议表决通过且法院未裁定批准的可能,公司是否重整成功具有不确定性。

3、即使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管理人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