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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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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2021-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款项融资同比增加127%,主要系将收到的票据质押给银行用于开具新的票据所致;

2、长期股权投资同比增加1138%,主要系新增对锦湖越南的股权投资所致;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同比增加64%,主要系新增对新余智科碳中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所致;

4、其他非流动资产同比减少85%,主要系期初其他非流动资产均为装备板块账面数据,公司在报告期内出让装备板块股权导致合并报表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少;

5、交易性金融负债同比减少100%,主要系美元远期结售汇合约到期结算所致;

6、应付票据同比增加326%,主要系将收到的票据质押给银行用于开具新的票据并对外支付所致;

7、专项储备同比减少100%,主要系期初专项储备均为装备板块账面数据,公司在报告期内出让装备板块股权导致合并报表的专项储备减少;

8、投资收益同比增加252.28%,主要系出让装备板块股权产生的投资收益;

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减少236.97%,主要系美元远期结售汇合约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

10、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加348.56%,主要系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较同期增长;

11、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35.57%,主要系出让装备板块股权导致合并报表资产减值损失减少;

12、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238.25%,主要系出让装备板块股权产生投资收益导致所得税增加;

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亏损,主要系原材料快速上涨、人民币汇率上涨、出口运费暴涨、车载芯片短缺、车厂减产以及导致工厂开工率不足等因素的不利影响,公司成本费用增加所致;

1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105.99%,主要系本期回款效率提升所致;

15、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52.52%,主要系本期增加对锦湖越南投资所致;

1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63.46%,主要系贷款金额增加额较同期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年3月29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双星国际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双星”),出资9,23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6亿元)增资Kumho Tire(Vietnam)Co.,Ltd(以下简称“锦湖越南”)。

报告期内,香港双星已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内容和对外投资流程支付了9,230.00万美元增资款,锦湖越南已完成上述增资的企业注册证变更,该增资款将被用于扩大锦湖越南的产能。

本次投资有助于进一步发挥锦湖轮胎的优势,增强双星与锦湖之间的协同效应,以便更好的共同应对贸易壁垒,投资开拓海外市场,提升国际竞争力。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柴永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玉坚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柴永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玉坚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不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原因说明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票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21-049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柴永森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已于2021年10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披露。

2、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对公司截至2021年9月30日已计提坏账准备且预计无法收回的原值为人民币13,026,605.18元、净值为0元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

《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公告》已于2021年10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披露。

3、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15,000万美元的额度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已于2021年10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披露。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股票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21-050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会议监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蓝立智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已于2021年10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披露。

2、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对公司截至2021年9月30日已计提坏账准备且预计无法收回的原值为人民币13,026,605.18元、净值为0元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

《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公告》已于2021年10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披露。

3、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15,000万美元的额度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已于2021年10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披露。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股票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21-052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应收账款核销概述

本次拟核销的应收账款原值合计为人民币 13,026,605.18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已计提坏账金额人民币13,026,605.18元,账面净值人民币0元。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申请核销的应收账款债务人为已注销、已吊销状态或长时间未能收回欠款,经全力追讨,公司确已无法收回。本次核销后,公司对前述应收款项仍将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财务与销售部门将建立已核销应收款项备查账目,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继续落实责任人随时跟踪,一旦发现对方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

二、本次应收账款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核销的应收账款已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100%,故本次核销对公司利润无影响。本次核销事项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应收账款核销会计处理方法及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规定,企业在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进行转销时,应采用下列会计处理方式: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坏账,转销应收款项,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 “应收账款”科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审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核销依据充分。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此次核销有关应收账款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4、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股票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21-053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因公司存在境外业务,结算币种主要采用外币,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影响,为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公司计划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概述

本次公司(含子公司)拟在折合15,000万美元的额度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需经董事会审议。

具体情况介绍如下:

1、业务品种

公司此次开展的业务为远期结售汇业务,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

2、业务规模及业务期限

此次开展的业务总额在折合15,000万美元的额度内,期限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3、资金来源

公司此次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交易对方

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商业银行、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

5、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适用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处理。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为准。

三、远期外汇锁定业务的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存在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确,导致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规定公司财务平台跟踪金融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汇同相关金融机构评估已投资金融衍生品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

2、公司应跟踪分析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金融风险指标,针对各类金融衍生品或不同交易对手制定止损方案,设定适当的止损限额,明确止损业务流程,并严格执行止损规定;

3、公司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理预案,以及时应对金融衍生品业务操作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

4、控股子公司应跟踪金融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金融衍生品的风险敞口,并向公司报告金融衍生品交易情况、本期金融衍生品交易盈亏状况等。同时,制度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及操作程序、职责分工及日常管理、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该制度有利于加强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实际业务为背景,以锁定收入与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保持稳健经营为目的,开展的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有利于防范出口业务面临的汇率波动风险,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的需要,没有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相关业务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3、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99 证券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21-051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