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田永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云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赖建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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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为确保财务报告更准确反映公司经济业务实质、实现内部精准管理考核,本公司于 2020年1月1日起,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一一政府补助》的规定,对本公司的政府补助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由总额法改为净额法,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不再计入递延收益;将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中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营业外支出,不再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除前述政府补助类别外,本公司其他类别的政府补助仍计入递延收益、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列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本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采用追溯调整法,对以前年度可比期间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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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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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报告期内主要资产、负债项目变动情况分析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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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内主要利润项目变动情况分析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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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内现金流量项目变动情况分析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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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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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一)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1.会计政策自主变更事项:为使财务报告更准确反映公司经济业务实质,公司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规定范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对公司政府补助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由总额法变更为净额法,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对以前年度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本次自主变更会计政策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自主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号);
2.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号);
(二)2020年度利润分配事项
公司以2020年末总股本1,699,678,5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1 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169,967,856 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总额占本次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为100%。本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169,967,856 元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194,706,391.49 元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号)。
(三)公司关于挂牌转让子公司股份及相关债权事项
为优化资产结构,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至2021年8月6日,将所持金沙矿业63.408%股份及相关债权以7.21 亿元为挂牌底价,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对外转让,截至2021年8月6日信息公示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为顺利转让所持金沙矿业 63.408%股份及相关债权,公司将挂牌转让底价调整为 6.64 亿元,截止2021年9月7日,经过在北京产权交易所20个工作日挂牌期满,共征集到一家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最终确定本次转让的受让方为昆明市东川金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水矿业),公司与金水矿业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交易价格为挂牌价格6.64亿元,并于9月14日收到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凭证》。交易完成后,云南铜业不再持有金沙矿业股份,也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9日、8月11日和9月1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挂牌转让子公司股份及相关债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转让子公司股份及相关债权公开挂牌底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和《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挂牌转让子公司股份及相关债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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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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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田永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云静 会计机构负责人:赖建生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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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田永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云静 会计机构负责人:赖建生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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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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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情况说明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21-067
债券代码:149134 债券简称:20云铜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北洋”或“公司”)于2021年10月1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2021年10月25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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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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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1-070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季奎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持股 5%以上股东季奎余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2021年9月24日起15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票合计不超过7,457,2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减资等股本变动事项,对应的数量、比例进行相应调整)。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总股本的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季奎余先生出具的《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截至2021年10月26日,季奎余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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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的公司股份(包括因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进展情况:截至2021年10月26日,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
4、减持价格区间:5.04元- 5.17元。
5、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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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2021年10月26日,季奎余减持股份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季奎余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季奎余出具的《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ST雅博 公告编号:2021-087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