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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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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134 证券简称:大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1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0月25日,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于2021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7日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130 证券简称:新国都 公告编号:2021-070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于2021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096 证券简称:易联众 公告编号:2021-113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已于2021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7日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静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俊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俊生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静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俊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俊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静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俊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俊生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 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1-057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 人,注册会计师 1,7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00 人。

信永中和 2020 年度业务收入为 31.7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7.24 亿元。2020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46 家,收费总额 3.83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0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0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50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8 年至 2020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9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张玉虎先生,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 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相关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从2020 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超过 8 家。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亮先生,200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8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郭敏敏女士,2016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超过 1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12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10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20 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本期合计审计费用与上一期持平。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 2020 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信永中和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在对公司2020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恪守执业准则、勤勉尽职,按时提交年度审计报告,体现出较高的执业水准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前认可意见: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工作原则,及其对公司业务的充分了解,我们认为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于密切双方的合作和工作效率的提高。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此续聘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此项聘请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我们的一致同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完成了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在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坚持审计准则,其审计意见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此次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1-058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1月12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金武路1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12日

至2021年11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可参考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写清联系电话。

2、会议登记时间:2021年11月9日一11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金武路18号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2、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金武路18号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邮编:213213)

联系人:陈江明

联系电话:0519-82585558

联系传真:0519-82585550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1-055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0月19日以电子通讯的方式发出。该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5日在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静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刊登于2021年10月27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授权总经理决定其薪酬。有关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有关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1-056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0月19日以电子通讯的方式发出。该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5日在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栾永明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慎审核,认为:

1、《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监事会同意按时披露《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定期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