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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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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520,070,127.18元,较期初减少54.13%,主要是本期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898,424,577.47元,期初为0.00元,主要是本期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3.应收账款期末余额1,392,464.95元,较期初减少33.04%,主要是本期收回应收款项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1,655,443.40元,较期初减少73.93%,主要是期初增值税留抵税额减少所致。

5.使用权资产期末余额19,174,790.44元,期初为0.00元,主要是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所致。

6.交易性金融负债期末余额130,347,434.00元,期初为0.00元,主要是本期购买星辰2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理财产品所致。

7.租赁负债期末余额17,156,442.20元,期初为0.00元,主要是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所致。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为1,573,485.90元,期初为0.00元,主要是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所致。

9.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4,732,869.15元,期初为0.00元,主要是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所致。

10.财务费用年初至报告期末发生额-1,581,361.22元,较同期增加81.68%,主要是公司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11.其他收益年初至报告期末发生额2,993,436.51元,较同期增加131.61%,主要是年初至报告期末收到沈阳市失业保险财政专户付给公司的稳岗补助增加所致。

12.投资收益年初至报告期末发生额463,626.36元,较同期减少82.04%,主要是年初至报告期末理财产品未到期所致。

1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年初至报告期末发生额18,604,264.16元,同期为0.00元,主要是年初至报告期末购买理财产品形成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所致。

14.营业外支出年初至报告期末发生额1,230,299.02元,较同期减少97.07%,主要是同期公司为抗击疫情捐款捐物所致。

15.所得税费用年初至报告期末发生额28,454,491.19元,较同期增加345.55%,主要是年初至报告期末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股东减持股份事项

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收到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沈阳国际科技开发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的告知函》,截至2021年9月17日,沈阳国科减持计划期满,未减持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9月18日刊登的《关于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满未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ZXSY2021-39)。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屈大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谭军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屈大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谭军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15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公告编号:ZXSY20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