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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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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1-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共持有公司股票3,661,700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事宜

本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425,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982%,回购最高价为12.0元/股,最低价为10.10元/股,已支付的金额为27,202,653.3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奥普家居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2021-043、2021-044)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Fang James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文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婧昉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Fang James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文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婧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Fang James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文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婧昉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