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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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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1-083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

2、本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5日在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9层会议室采取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其中,董事葛良娣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刚先生召集并主持,监事会主席黄映辉女士、职工监事曹永辉先生、监事蓝莹女士、副总裁王义先生、副总裁李刚业先生、副总裁马鹰先生、副总裁娄炜先生、副总裁钱国来先生、总工程师田军发先生及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宋历丽女士列席,保荐机构代表通讯参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号一一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鉴于目前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同时公司股票价格发生了较大波动,若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为充分落实员工激励机制,保护公司、员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计划,公司董事会经审慎研究后决定,终止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58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6,156,507股。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配套实施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将一并终止。本次终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董事周路先生、姚爱斌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同意公司在完成2019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减少并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应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70,098,349股减少至363,941,842股,注册资本将由370,098,349元减少至363,941,842元,此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是结合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通过银行授信方式补充公司资金需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实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王刚先生及其配偶,公司董事、总裁周路先生及其配偶为公司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解决了公司申请银行融资需要担保的问题,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关联董事王刚先生、周路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的相关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定于2021年11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1-084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

2、本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5日在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9层会议室采取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映辉女士召集并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终止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配套文件,并回购注销58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6,156,507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进行《公司章程》的修订是结合公司在完成2019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减少并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和对公司《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是结合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通过银行授信方式补充公司资金需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实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王刚先生及其配偶,公司董事、总裁周路先生及其配偶为公司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解决了公司申请银行融资需要担保的问题,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1-086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

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 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58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6,156,507股,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配套实施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将一并终止。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认为相关激励对象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于2019年9月17日至2019年9月27日通过公司官网公告栏公示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19年9月30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之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同日公司公告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19年10月9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19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5、2020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6、2020年12月21日召开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价格的议案》。

7、2021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58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6,156,507股,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配套实施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将一并终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关于终止本次激励计划的原因及后续安排

1、终止原因

鉴于目前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同时公司股票价格发生了较大波动,若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为充分落实员工激励机制,保护公司、员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计划,公司董事会经审慎研究后决定,终止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58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6,156,507股。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配套实施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将一并终止。

2、后续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次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承诺,自公司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再审议和披露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及时申请办理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就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事项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事宜。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回购价格、回购总金额、资金来源及调整说明

1、回购注销的数量

本次拟回购注销58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156,507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370,098,349股的1.66%。

2、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终止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的,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公司于2020年12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于2020年12月21日召开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价格的议案》,鉴于2020年12月21日至今,公司未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故此次回购注销的价格参照上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执行,暨回购价格为6.4063元/股。

3、回购总金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终止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后,将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上述5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156,507股,所需资金总额为39,440,430.7941元。

四、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70,098,349股变更为363,941,842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注:上表中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相关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于本次与离职激励对象相关的已计提的股份支付费用予以转回,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不予确认;对于终止激励计划及相关解锁期对应的股份支付的回购注销,已计提的股份支付费用不予转回,对于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在2021年加速确认。本激励计划的终止实施及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股东权益产生重大影响,最终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以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终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最大价值。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后,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考虑行业、市场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制度、适时推出其他激励方案等方式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和员工的积极性,推动上市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终止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终止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58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156,507股的决定,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终止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配套文件,并回购注销58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6,156,507股。

八、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终止并回购注销已经取得公司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终止并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终止并回购注销尚需得到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尚需就本次终止并回购注销及时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减资及股份注销登记相关手续。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1-087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根据目前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及个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经审慎决定拟终止实施限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58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6,156,507股。

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6,156,507股,由370,098,349股减少至363,941,842股,注册资本将由370,098,349元减少至363,941,842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鉴于上述公司股本及注册资本发生变化,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公司股份数及注册资本等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公司章程》修订事宜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章程备案手续,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股东特别决议。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修订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备案信息为准。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1-088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增加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加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1、已审批授信额度情况的概述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于2021年2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于2021 年3月10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分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不超过7,000万元的综合授信,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刚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意公司及其分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不超过16,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公司及分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2、本次增加授信额度的概述

为进一步满足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升运营能力,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由7,000万元增加至12,000万元,综合授信期1年,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外信用证等,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刚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由16,000万元增加至18,000万元,综合授信期2年,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及其分公司外信用证等,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拟向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依巴克区支行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2年,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刚先生及其配偶及公司董事、总裁周路先生及其配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增加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为便于公司及顺利开展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信额度范围内负责协议签署(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贷款)等相关事项。

今年年初至目前,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累计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额18,760万元(不含本次授信)。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王刚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中国国籍,住所位于乌鲁木齐市。王刚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9,853.73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62%,通过天津宏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原名:新疆立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744.97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1%,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0,598.7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8.63%,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属于公司关联人。

周路先生,现任公司董事、总裁,中国国籍,住所位于乌鲁木齐市。周路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523,68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68%,周路先生属于公司关联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董事、总裁周路先生无偿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公司无需支付对价。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不超过1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1年,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外信用证等,本次授信拟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刚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授信最终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

2、公司及其分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不超过18,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2年,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及其分公司外信用证等,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授信最终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

3、公司拟向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依巴克区支行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2年,本次贷款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周路先生及其配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授信最终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王刚先生及其配偶,公司董事、总裁周路先生及其配偶为公司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解决了公司申请银行融资需要担保的问题,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公司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是结合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通过银行授信方式补充公司资金需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实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当年年初至目前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目前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实际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25,381万元(不含本次)。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对公司增加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充分了解,及对本事项涉及的相关资料进行了事先审查,我们认为关于公司增加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支持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对公司增加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并且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刚先生及其配偶以及公司董事、总裁周路先生及其配偶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无偿担保,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拓展所需资金以及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增加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1-089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公司定于2021年11月12日(星期五)下午15:30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12日(星期五)下午15:30(北京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流程见附件2)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8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11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开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9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终止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公司增加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须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公司对上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扫描件进行登记,股东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信函及邮件在2021年11月11日18: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1日上午10:30至13:30,下午16:00至18:00

3、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开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证券部,邮编:830000(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历丽

电话:0991-3708335

传真:0991-3680356

电子邮件:sd@leon.top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开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证券部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致: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委托人”)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出席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理委托人在本次会议上行使表决权。

一、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 。

二、委托人持有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股份,受托人可依法行使[ ]股股份的表决权。

三、受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所列提案及事项均享有表决权,对本次会议所需的程序事项亦享有表决权。受托人对本次会议列入的提案按以下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对所审议的提案如无具体指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志表决。由此引致的责任由委托人本人承担。

四、本次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五、受托人不得转委托。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603”;投票简称为“立昂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3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完整填写全名及名称(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1年11月11日18:00之前送达、邮寄、传真或邮件方式到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1-090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极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接受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6月23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持续经营对资金的需求,降低公司综合财务费用,公司拟为极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极视信息”)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在上述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二、接受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极视信息拟向乌鲁木齐银行开发区支行申请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1年,本次授信拟由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极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人周路先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根据该授信事项的实际情况,增加关联方公司董事、总裁周路先生为该授信提供无偿担保,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尚未签署相关合同,具体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81 证券简称:英搏尔 公告编号:2021-084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0月6日,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于2021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61 证券简称:圣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2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将于2021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将于2021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570 证券简称:弘信电子0公告编号:2021-162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将于2021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39 证券简称:航宇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1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宇科技”)于 2021年10月26日收到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函》。

国海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原委派周琢先生、秦竹林先生作为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限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现秦竹林先生因工作变动,不能继续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职责。

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海证券委派曹帅先生接替秦竹林先生对尚未完结的持续督导工作履行相应职责。(曹帅先生简历参见附件)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周琢先生、曹帅先生。

公司董事会对保荐代表人秦竹林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附: 保荐代表人曹帅先生简历:

曹帅,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现任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权益业务总部业务董事,曾参与深粮控股(000019)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荣泰健康(603579)可转债项目。 具备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投资银行实务经验。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

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设立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21-052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

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设立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吴中美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上述全资子公司已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6MA27A30G0M

名称:江苏吴中美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郭巷街道东方大道988号1幢302室

法定代表人:钱群英

注册资本:1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26日

营业期限:2021年10月26日至******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人体干细胞技术开发和应用;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列为被执行人等事项的

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46 证券简称:*ST环球 公告编号:临-2021-130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列为被执行人等事项的

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列为被执行人等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2772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列为被执行人等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20)。

公司收到《监管工作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公司相关人员以及律师等中介机构对《监管工作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实和回复,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与完整,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13日、2021年10月20日发布了《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列为被执行人等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23)、《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列为被执行人等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28)。

截至目前,公司对有关事项仍在进一步核实、补充和完善中,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与完整,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再次申请延期不超过5个交易日回复《监管工作函》并披露。

后续公司将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完成《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工作。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7日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希望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1-118

债券代码:127015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希望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 债券代码:127015

●转股期:2020年7月9日至2026年1月2日

●计划暂停转股时间:2021年10月28日至2021年11月1日

●计划恢复转股时间:2021年11月2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02号”文核准,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3日向社会公开发行4,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债券代码:127015),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0亿元,期限6年。“希望转债”自2020年7月9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目前处于转股期。

2021年4月,公司公开发行81.5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351号文核准。鉴于公司将于近期实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顺利实施及保证原股东优先配售,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债券代码:127015)计划自2021年10月28日(星期四)开始暂停转股,暂停转股时间拟为3个交易日,计划自2021年11月2日(星期二)起恢复转股,如计划有变,将另行公告。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关注。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